2021年10月30日,我县葛仙山镇发觉一名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现将相关状况通报如下所示:
林**,女,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长。经基本流调,其自10月13日至今行程安排运动轨迹如下所示:
10月13日-26日,在葛仙村度假区仙村客驿饭店工作中,住集体宿舍,期内曾来回葛仙山镇朱村。
10月27日早上11:40到港东村初中正对面永福餐饮店拿菜,接着到港东村日丰商场购物。中午15:00到葛仙山南耕村探望亲人;16:00进出葛仙山杨村农行正对面快递站及圆通快递手机维修店,17:00后无出门。
10月28日早上11:30与亲人一同前去湖坊镇。12:00在湖坊镇县镇超市买菜,在商场正对面的卡贝希诺母婴用品店选购小孩子脸霜;12:30到湖坊卫生站就诊,14:30到湖坊镇交通信号灯水果超市买蔬果,接着开车回家了;16:00后无出门。
10月29日下午12点回到葛仙村度假区。
现阶段,我县已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流调清查,抗体检测,人员管控,场地封控等防控措施,并对清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工作人员采用集中化隔绝密切接触等管控措施。请众多群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主动相互配合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对策,维持佩戴口罩,讲究卫生,常自然通风,不集聚等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提示10月13日至今有葛仙山镇旅居生活史,在以上时间范围与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有触碰或运动轨迹有双向的工作人员,马上向小区和所在单位汇报,相互配合搞好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专此通知。
铅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公司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