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亚信峰会)国家商务部:我国执行RCEP已就绪
中国新闻社上海市11月6日电 (新闻记者 庞致柔)国家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关联司厅长余本林6日在中国全球进口博览会期内对新闻媒体表明,我国执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就绪,可以保证协约起效时全方位行使权力。
11月2日,RCEP存放组织一带一路学术部发布通知,公布菲律宾,越南,缅甸,马来西亚,泰国的,越南地区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我国,日本国,新加坡,澳洲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向一带一路理事长宣布递交审批书,做到协约起效门坎。依据协约要求,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以上十国逐渐起效。
余本林表明,我国执行RCEP已就绪。
第一,在进口关税减让执行提前准备层面,我国在上半年度完成了进口关税减让表的转版,并递交一带一路学术部。现阶段,减税实施意见已进到中国审批程序流程最终环节,可确保在协约起效时就可以执行减税责任。
第二,在出产地标准执行提前准备层面,中国海关总署在上半年度已制订RCEP出产地管理条例和经审批出口公司管理条例,将相互配合协约起效数据同步发布执行。应RCEP出产地管理方法要求,对信息系统的升級顺利完成。与此同时,将同别的会员国中国海关维持紧密沟通交流,保证协约出产地标准的全面推行。
第三,协约限制性责任的履行合同提前准备顺利完成。国家商务部会与有关部门,用心整理了协约中涉及到的701条限制性责任,包含中国海关程序流程简单化,产品执行标准,国际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对策,项目投资实施细则服务承诺,相应,专利权全方位维护服务承诺及其行政部门对策和程序流程合规管理等诸多行业。现阶段,701条责任涉及到的各单位均已搞好履行合同提前准备。
第四,对于地区和公司的宣介学习培训大力开展。
第五,创建自由贸易区执行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商务部根据中国自贸区信息网公布RCEP等贸易协定文字及相关各项政策,加强朝向服务企业作用,便捷公司掌握和查看进口关税特惠,出产地实际操作,服务项目项目投资对外开放,专利权等标准,与此同时就公司在RCEP等协作中碰到的难题商有关部门按时给予咨询服务和解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