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App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广州特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斯拉二手车(广州)有限公司武侯分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达成判决。原告特斯拉上海公司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店铺招牌、装潢、服务场所中使用与涉案商标和作品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并在抖音账号上进行宣传,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告辩称,涉案抖音号已改名,侵权行为已停止,并指出他们是经营特斯拉品牌二手车的公司,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系必要的客观描述。法院审理认为,“特斯拉”是被告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属于最具显著性的部分,故被告将“特斯拉”作为企业字号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广州特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特斯拉二手车(广州)有限公司,今年3月改名。今年8月份,该公司长沙分公司也曾被特斯拉起诉,并被法院判赔30万元。目前,上述长沙分公司及武侯分公司均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