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镜头下审理案件”成认罪认罚案子申请办理常态化
宁波市检查营销推广认罪认罚控辩商议同歩音频录影体制
□ 本报讯记者 王春
□ 专升本报名报道员 叶景
“我自行认罪认罚,允许检察系统对于我明确提出的定刑提议……”前不久,在浙江湖州市拘留所内,湖州市江北区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的认罪认罚控辩商议方式开展了全过程活动音频录影。
嫌疑人在征求检察系统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与建议后表明沒有质疑,自行签定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旁的执法仪无间断纪录着,客观性全方位体现了认罪认罚控辩商议的所有全过程。
《法治日报》新闻记者前不久访谈掌握到,大半年多至今,“摄像镜头下审理案件”已变成宁波市二级检察系统申请办理认罪认罚案子的常态化。
商议同录有据可依
“‘十四五’阶段检察工作建设规划明确规定,检察系统要发挥在认罪认罚从宽规章制度中的主导地位。湖州市检察系统申请办理的刑事案规模大,类型多,具备探寻执行控辩商议同歩音频视频的先天性优点,务必赶紧体制机制创新。”湖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在2020年年底向刑检单位作了工作部署。
2021年2月中下旬,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我省首先颁布《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下称《规定》),对认罪认罚案子控辩商议同歩音频视频的应用领域,视频录制內容等做出可操作性强,好用度提高的实际要求。
“过去,认罪认罚案子很有可能发生控辩商议流于书面通知的状况,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又以多种原因悔约,否定原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真实有效和非强制性,不但提升起诉成本费,消耗警务資源,也给案子事后申请办理产生艰难。”湖州市检察院第一检查部负责人郑敏说,根据全过程录录音录影把具结全过程固定不动出来,能够合理确保嫌疑人(被告)认罪认罚的真实有效和非强制性,提升控辩商议的清晰度和公信度。
2月20日,江北区检察院初次就一起被盗案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商议全过程活动音频录影。本案的高效率申请办理,宣布打开《规定》在湖州市井然有序实行的序幕。
操作步骤简单行得通
“偿还取得成功。”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查处处长负责人杨安全保卫刚进行一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子的具结书签定工作中,返回企业后,他马上将同歩音频录影执法仪放回稽查数据收集机器设备中。
“使用时,只需在机器设备中插入自身的帐号和登陆密码,可以用的执法仪便会闪灯,立即自提就可以。用完后,将执法仪放回跑位,机器设备便会全自动收集刚刚的视频录制內容,省掉了导进电脑上,刻录光盘,提交系统软件等步骤,节省许多审理案件時间。”杨安全保卫一边偿还执法仪一边详细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