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特斯拉在国内首次获得赔偿500万元的判决。据企查查APP显示,近日,中饮食品有限公司和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被强制执行了500万元的判决。这场纠纷起源于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执行。
今年8月份,关于“特斯拉啤酒”商标侵权一案的判决结果公布。法院认定特斯拉系列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处被告立即停止对特斯拉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特斯拉赔偿人民币500万元。此外,被告还被要求在报刊上发表公开声明以消除影响。
尽管被告方“特斯拉啤酒”随后提出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据了解,自2019年起,“特斯拉啤酒”便开始制造并销售使用了特斯拉商标的商品,如苏打酒和啤酒等,并通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以为自己是美国预调酒先驱品牌、国际顶尖品牌之一来获取利润。甚至,在宣传图片中还出现了特斯拉Model X汽车的场景,这使得众多消费者被误导。
值得注意的是,在广东中饮食品有限公司的官网上可以找到其销售的特斯拉系列产品,包括特斯拉苏打酒瓶装系列、苏打酒铝管装系列以及特斯拉啤酒系列。这些商品不仅与特斯拉撞名,而且其标志也与其相似。因此,特斯拉向法庭提起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