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福州市11月15日电 (新闻记者 闫旭)新闻记者15日从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工作公司办公室获知,从即日起,福州运行第一批在榕创业就业台胞公共性租用住房申请。
当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工作公司办公室与福州保障性住房和房屋交易中心公布有关2021年在榕创业就业台胞公共性租用保障性住房目标资质审理相关事宜的公示。
依据该公示,合乎申请资格的在榕创业就业台胞,可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创业就业所属地域台港澳单位(福州鼓楼台港澳办,台江区台港澳办,仓山区台港澳办,晋安区台港澳办,闽侯县台港澳办,福州市高新科技产业链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递交申请材料。
从福州官方网颁布的在榕创业就业台胞保障性住房工作中有关实施意见由此可见,台胞公共性租用住房申请标准,实际包含:在福州南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市区及职教城(含高新园区)有稳定工作,与所服务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签署1年之上劳动合同书,或是在以上地域自己创业,为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体户责任人;获得福州中国台湾住户暂住证(在期限内);自己以及另一半,未成年子女在福州南京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市区及职教城(含高新园区)无自己的房子。
福州台港澳办有关责任人称,第一批申请办理楼盘香槟花园,坐落于晋安区连江北区路,共550套。依照要求,1人户家中配租45平米房型,2人户家中配租55平米房型,3人及之上户家中配租65平米房型;按销售市场房租规范的70%配租,即平均价为每平米23.5元RMB。
近些年,做为台胞关键祖籍地的福州市首先实施在榕创业就业台胞保障性住房,积极主动贯彻落实各类惠台益民措施,推动大量台胞来榕创业就业,进一步打造出台胞台企登录第一佳园优先大城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