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11月24日电(新闻记者 王玉)广州市政府常务会24日晚决议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通称《管理办法》)。在其中谈及,台港澳工作人员和有着永久居留权的老外,可参考本方法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参与公积金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就是指法定年龄16岁未达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者、非日制、业态创新等方法灵活就业人员的彻底民事法律行为水平人。
该《管理办法》适用广州行政区内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该类人群可以自行为标准参与公积金规章制度,享有与强制性存缴员工同样的个人所得税免减、政府部门保障房、积分落户等公共文化服务现行政策,及按月冲还房租等便捷对策。
依据《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参与公积金规章制度,与公积金管理处签署存缴协议书,承诺彼此权利与义务。台港澳工作人员和有着永久居留权的老外,可参考本方法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参与公积金规章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存缴公积金的资产由自己担负,归属于存缴人个人财产。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存缴公积金,享有与强制性存缴员工同样的个人所得税免减、政府部门保障房、积分落户等公共文化服务现行政策,及按月冲还房租等便捷对策。
《管理办法》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工作人员理应以本人为名银行开户存缴公积金,并按月存缴,个人缴费基数不少于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规范,社保缴纳比例不少于10%。
《管理办法》还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工作人员有以下二种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办理获取公积金:产生买房、租房子等住宅消费者行为的,参考当地住宅提取公积金现行政策实行; 沒有未付清的公积金借款的,可依据自己必须挑选撤出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公积金规章制度,撤出时注销并获取以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工作人员真实身份存缴的公积金余额。
《管理办法》还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工作人员选购住房申请公积金借款的,需与此同时达到7项标准,分别是:所买住宅具有房子所在城市房地产业备案单位所确定的买房合同或协议书,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办理手续;参加存缴時间总计不少于24个月而且借款前6个月内持续存缴。从企业员工变为灵活就业人员者或存缴人从外地转到的,存缴時间可分类汇总,但借款前最少在广州以灵活就业人员存缴工作人员真实身份持续存缴6个月;按照规定付款买房首付款;所买住宅为家中首套房自住住宅;有着稳定性的收益来源于,有归还借款利息的工作能力;具备优良的诚实守信纪录;未应用过公积金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