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11月28日电(范宇斌 邹建鹏)新闻记者28日从浙江省温州市委统战部获知,浙江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三十二次大会已决议根据《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条例》颁布将促进温州市“继写自主创新史”。
温州市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发源地,也是新时期“两个健康”(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建康发展趋势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人员健康快乐成长)发展趋势的改革创新“实验田”。
据统计,《条例》的获准,代表着将来温州市以民营企业为行为主体的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了法治保障,这也是我国第一部有关“两个健康”的地方法规,将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八章四十七条,从因素确保、改革创新、政务服务中心、亲清政商关系、标准正确引导和监督管理等层面作了实际要求,是温州市以法制能量激起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魅力和想像力,提升经营环境,搭建亲清政商关系关联,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建康发展趋势和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人员健康快乐成长,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强有力措施。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王旭东详细介绍:“制订这一部政策法规有三个层面的实际意义,一是干固了改革创新成果,以法律促进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立从实践活动方面向规章制度方面跃居,产生了一整套规章制度;二是突显了示范作用,《条例》将促进温州市‘继写自主创新史’;三是推动法律的推动功效,促进温州市打造出高质量发展基本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园区的都市圈样版。”
“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立至今,温州市的工作经验、规章制度、对策获得了操作系统的集成化和全方位的凝结,提高了创新发展的示范性使用价值。根据法律则扩张了温州市创新发展的知名度。”王旭东表明,《条例》的章节目录设定中,“亲清政商关系”“标准正确引导”章是我国初次对相关内容的一种集中化要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