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最高检 国家公安部 司法部门
下发《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高级法院、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司法局(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生产制造建设兵团院区、新疆兵团人民法院、派出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严格把关减刑、保释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减刑、保释案子本质化审判,保证 案审公平公正、公平,最高法院、最高检、国家公安部、司法部门一同拟定了《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现下发给大家,请坚决贯彻实行。
最高法院 最高检
国家公安部 司法部门
2021年12月1日
有关加强减刑、保释案子本质化审判的建议
减刑、保释规章制度是在我国刑罚执行规章制度的关键构成部分。按照在我国法律法规,减刑、保释案子由刑罚执行机关单位明确提出建议,请示人民检察院审判判决,人民法院依规开展监管。为严格把关减刑、保释工作中,保证 案审公平公正、公平,现就加强减刑、保释案子本质化审判明确提出如下所示建议。
一、牢牢把握减刑、保释案子本质化审判的主要规定
1.坚持不懈全方位依规核查。审判减刑、保释案子理应全面的核查刑罚执行机关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既要注意核查犯罪分子交货运行后的一贯主要表现,与此同时也需要重视核查犯罪分子违法犯罪的特性、实际剧情、社会发展伤害水平、原判酷刑及起效裁判员中财产性判项的执行状况等,依规做出公平公正、公平的判决,进一步避免 将考评成绩做为减刑、保释的唯一根据。
2.坚持不懈主观因素更新改造主要表现并重。审判减刑、保释案子既要注意核查犯罪分子劳改、管控更新改造等客观性层面的主要表现,也需要重视核查犯罪分子观念更新改造等主观性层面的主要表现,综合性分辨犯罪分子是不是确实有悔过主要表现。
3.坚持不懈严苛核查直接证据原材料。审判减刑、保释案子理应充分运用审理管理职能,坚持不懈以审理为核心,严苛核查各类证明原材料。评定犯罪分子是不是合乎减刑、保释法定程序,理应有相对应直接证据进行证实;针对沒有直接证据确认或是直接证据不的确、不充足的,不可判决减刑、保释。
4.坚持不懈有所差异。审判减刑、保释案子理应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案件现行政策,实际案子深入分析,区别不一样情况,依规做出判决,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刑法的作用,完成酷刑的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