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电 据长沙市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经最高法院审批,2021年12月10日,长少市高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条件对向慧死刑执行。检察系统依规派员临场发挥监管。
5月19日,长沙初级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向慧死罪,死刑缓期执行终生。向慧起诉后,湖南高级法院判决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并请示最高法院审批。最高法院经核查觉得,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判决评定的证据确凿,直接证据的确、充足,判罪精确,定刑适度,审判程序合理合法,依规审批对向慧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判决。
长沙初级人民检察院在死刑执行前,分配犯罪分子向慧见面了直系亲属,充足保证了强制执行犯罪分子的合法利益。
由此前报导,5月19日早上,长少市高级人民检察院对被告向慧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一案开展公布判决,评定被告向慧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终生;宣判被告向慧赔付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财产损失38781.5元。
人民法院经审判查清,被告向慧为做到案子申诉成功目地,多次要求受害人周春梅(湖南高级法院大法官,与向慧系老乡和同学)向审理案件大法官问好,均被拒绝,遂心生憎恨,起意报仇。2021年1月4日,向慧为便捷贴近周春梅并伺机报复,面试为周春梅住宅小区的清洁员。1月12日早上7时左右,向慧发觉周春梅从小区电梯间进到停车库,即向前将其搂住地,用随身带的直刃刀朝周春梅头、头颈连刺数刀,致其右边颈内静脉开裂大出血师兄身亡。
人民法院审判觉得,被告向慧不法夺走别人性命,致人现场身亡,其手段已组成故意伤害罪。此案证据确凿,直接证据的确充足,公诉机关单位控告的罪行创立。向慧的杀人动机卑鄙,方式尤其残酷,社会影响极端,不良影响非常比较严重,依规应予惩处。其刑事犯罪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导致的财产损失依规应予赔付。人民法院遂做出以上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