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要积极多学习法
李万祥
一瞬间给网上店铺下上百个订单信息,集中化退换货给恶意差评,接着要店主掏钱撤消恶意差评……应对那样的差评时,为防止危害网上店铺曝光度,许多电子商务挑选了“花钱消灾”,给团伙犯罪交了“管理费”。最近,多地发生了相近的互联网犯罪案。
这种“恶意差评师”以恶意差评、打假维权为由,威胁店家交“管理费”,不但损害店家资产权益,也妨碍了社会发展社会秩序。对于新情况、新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科学研究,增加惩处幅度,提高违规成本费,断开既得利益传动链条。
网上购物点评是顾客买东西的主要参照,身后牵扯店家权益,这让犯罪分子闻到了“创业商机”,钻起了评价指标体系的空档,开始做起了勒索买卖。这类根据不恰当方式危害公平交易自然环境,毁坏别人核心竞争力,危害经营人和顾客合法权利的个人行为,归属于不正当竞争法法的应用领域,对电商行业长久发展趋势极其不好,务必严厉查处。近段时间,已经有许多“恶意差评师”遭受惩罚。
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也需要积极多学习法,提高法治观念,留意合规经营。与此同时,要勇于拿出法规武器装备维护保养自己合法权利,革除那类一味花钱消灾的心理状态,不给犯罪嫌疑人机会。坚信在多方通力合作下,电子商务的绿色生态会更提升,行业发展更为标准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