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12月13日电(小编 施紫楠)小编13日从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大队获知,本地三处娱乐室未按要求贯彻落实停业整顿,经营人均被依规处治安拘留。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大队公布协查通报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大队供图12月12日,南浔镇区公安分局在工作上发觉,李某红运营的南浔镇北京香山桥桥南某娱乐室、汪某运营的南浔镇年丰路某娱乐室、谈某毛运营的练市镇新联村某娱乐室,违背《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37号)》,未贯彻落实停业整顿。
该李某红、汪某、谈某毛的个人行为包括拒不履行紧急状况下的决策、指令,南浔镇区公安分局对该李某红、汪某、谈某毛依规处治安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