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12月17日电 (小编 梁晓辉)将要于下个星期举办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会拟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闻发言人岳仲明17日在北京介绍说,该法修定的具体内容包含通畅信息报送和投放方式等。
现行标准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发布实施至今,为抵御大地震、水灾、雨夹雪冷冻、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等带来了关键法律法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了关键功效。近些年,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方面发生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相匹配对管理方法产生新的试炼,这种都必须根据更改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有关此次修定的整体构思,岳仲明表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及其推进党和政府体制改革的全新成效等根据法律规定给予确立;坚持问题导向,填补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策,消化吸收肺炎疫情解决中的成功案例;坚持不懈该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方法行业基本性、综合型法律法规精准定位不会改变,解决好与本行业别的专业法律的关联,搞好协调相互配合。
岳仲明详细介绍说,国务院办公厅拟报请此次政协常委会决议的突发事件应对安全法议案对现行法的名字、方法构造及条款次序开展了调节,增加“管理机制”一章,修定的具体内容包含:一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方面领导干部和管理机制;二是,通畅信息报送和投放方式;三是,健全应急保障规章制度;四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方法能力建设;五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功效;六是,确保社会发展各行为主体合法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