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双号限行通知,谁有权利公布?
专家解读太原市城区执行机动车辆单双号限行通知
□ 本报讯记者 马超 王志堂
12月19日23时40分,山西太原派出所交警队官博@太原交警公布《关于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本次限行时间为12月22日0时许12月31日24时,署名为太原市公安局。
通知公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微信发朋友圈、微博号、小视频等讨论持续:限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限号通知是不是属重要管理决策?到底该由谁公布?发布是不是必须通过一定程序流程?
带上这一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好几个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
法律法规确立
“诸位邻居们,因为为时不短的限个人行为工作中交通出行产生很大的困惑,欲拼车出行。自己车牌号手机尾号为双号,在小店区南中环长治市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工作,单天可以顺风拼车者请和我联络……”这也是太原一业主发在微信群的一条信息内容。
小编认识到,此次通知是今年冬天太原公布的第二份限号通知。前一份限号通知是12月13日17时41分由太原市公安局交警队官博、手机微信与此同时公布,限行时间为12月14日0时许12月15日24时,限号方法一样是单双号限行,署名一样为太原市公安局。
根据查询二份通知,小编发觉,2次限号均是“为降低机动车辆废气排放,确保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其根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小编随后查看了以上两个法律法规,发觉道路交通安全法原文共8章124条,在其中与限定行驶、交通管制通告相关的条文共2条,分别是:
第三十九条 公安部门交管机构依据路面和车流量的详细情况,可以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道、路人采用疏通、限定行驶、禁止通行标志等对策。遇有大中型集体性主题活动、大范畴工程施工等状况,必须采用限定交通出行的对策,或是做出与群众的公路交通主题活动立即相关的决策,理应提早向社会发展公示。
第四十条 遇有洪涝灾害、极端气象要素或是特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采用其它对策无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时,公安部门交管单位可以推行交通管制通告。
而大气污染治理法原文共8章129条,在其中与限定车辆通行相关的条文仅1条: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点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的预警等级,立即运行应急方案,依据紧急必须可以采用勒令相关公司停工还是减产、限定一部分车辆通行、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终止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施工和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终止露天烧烤、停止幼稚园和院校机构的户外运动、深入开展人力危害气温工作等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