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电 据湖南高级法院官博信息,12月24日,湖南高级法院依规对石峰等19人犯机构、领导干部、参与黑势力特性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售卖、运送、生产制造冰毒罪等罪一案二审判决,裁定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对被告石峰、吴建宝、粟雪峰、杨兆群的死罪判决,依规请示最高法院审批。
2021年5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初级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石峰等4人犯机构、领导干部、参与黑势力特性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售卖、运送、生产制造冰毒罪等罪,数罪被判处死刑,其他15名被告依规被判刑刑期、无期和死罪缓期二年执行不一的酷刑。对以石峰获得的黑势力特性机构及各被告的非法所得均给予追讨。
一审判决后,石峰、吴建宝、粟雪峰、杨兆群等16名被告明确提出起诉。9月8日,湖南高级法院在衡阳市初级法院审理法院二审公布开庭审判。
人民法院经审判查清:自1993年起,被告石峰逐渐消化吸收被告张衡、吴建宝、张评、朱洪成、粟雪峰、罗一森等人为因素其“小兄弟”,执行一系列违法违纪主题活动,逐步完善以石峰为策划者、管理者的黑势力特性机构,并持续稳步发展。该违法犯罪机构组员诸多、分工明确、规定苛刻,核心成员基本上固定不动。在其中,被告朱洪成、吴建宝、邹邃腾、粟雪峰、罗一森、张衡、肖建豪为机构的核心成员。以石峰获得的黑势力特性机构,根据有机构地生产制造、贩卖毒品和不法生产制造子弹等违法违纪主题活动获得爆利,接着将非法所得项目投资入股投资开设企业和暴利发放贷款等牟取高额经济发展权益,并将聚敛的金钱用以适用组织活动。该机构产生以后,有机构地执行故意伤害罪,军事掩体售卖、运送、生产制造冰毒,不法生产制造子弹,不法售卖枪械,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等违法违纪主题活动23起,致就餐者伤亡,并对衡阳市区型煤生产加工、生猪肉生产和消毒碗筷销售市场产生不法操纵,受到破坏本地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纪律。此案还涉及到几起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打劫、非法拘禁罪等非机构违法犯罪。
湖南高级法院审判觉得,一审判决评定的案情清晰,直接证据的确、充足,法律适用恰当,判罪精确,定刑适度,审判程序合理合法,遂依规做出以上判决。
一部分被告家属及其广大群众30余名旁边听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