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屯溪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掌握到住户程某某近14日内有西安市、宁波市旅居生活史的信息内容,马上与程某某联络,规定其相互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中,按照规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对策。但程某某在收到通告后,采用回绝表露本人位置信息、瞒报行程安排、故意拖时间等方法,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中,促使疫情防控单位耗费了很多人力资源、人力物力,给该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风险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要求,安徽黄山市屯溪区公安局给与程某某治安拘留五日的惩罚。
请广大群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相互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中,保证我区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平静。
(总服务台小编 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