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通报货拉拉女乘客坠亡案9月10日开庭,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个事件发生之后,说女孩是自杀,说女孩跳车的行为跟司机没有关系,那估计很多网友都不相信。我们自然是希望公安机关因为网友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最后予以认定某个罪名。但这起案件的证据收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这起案件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当场没有录音,没有监控视频。女孩也没有报警,也没有向朋友求助等等,并且经抢救无效死亡。所以货拉拉司机的供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是相当的重要。
公安机关最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恐怕跟司机本身供述有直接关系。个人推测,这起事件应当跟司机偏航有直接关系。司机偏航可能会给女孩造成疑虑,甚至是恐慌。 双方可能会对路线及偏航等问题产生争论。如果女孩要求停车,但司机却不同意。在女孩具有跳窗的说法及动作时,司机仍然拒绝停车。最后女孩选择跳车。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犯罪。公安机关现在也只是初步认定涉嫌犯罪,并非最终结论。货拉拉司机最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罪名及刑罚,还是要等法院最后裁判。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2021年2月6日晚上9点多钟的时候,湖南长沙的23岁女孩莎莎在乘坐货拉拉搬家的途中,从副驾驶上跳窗。在2月10日,虽然经过多次抢救,还是不幸去世,据说当时货拉拉司机周师傅打电话声称货车三次偏离导航,在在岳麓区曲苑路跳车窗了。
从目前的能够知道的线索来看,女孩跳窗致死和货拉拉司机当时的行为是有一定的关系的。根据女孩的弟弟发文显示,搬家的距离不到10公里,可以说距离不是很远,那为什么货车会三次偏离导航呢?难道真的是为了超近道吗?而且这个司机从事货拉拉工作已经两年,家也是附近的,可以说路是很熟悉的,但是司机却舍近求远走了一条没有监控的道路。假如女孩的弟弟说的是事实的话,那么我们是有理由怀疑这个司机的,毕竟这个司机不是第一天干这个活的,况且在五六分钟前还在工作群里面和同事互动,下一段时间就跳窗,这也不符合逻辑,那么很有可能是司机做出了一些行为让这个女孩感觉受到了巨大威胁,才不得已的跳窗,所以此事应该再进一步的细细调查。
假如女孩是因为自身原因才跳窗的,那么货拉拉司机以及货拉拉公司都是要负一定责任的。在我看来,这个女孩乘坐了此辆面包车,那么作为司机,对车上的乘客的安全是有责任有义务进行保护的,就好像一个人去一家商店买东西,不小心在店里面摔伤,那么作为老板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而那个因为工作不仔细的员工也同样有责任的。再则我们回想一下,一个人要从车窗往出跳,首先她得开窗,然后往出钻,其实是需要一定时间的,而且还是面包车,车窗也不是特别大,而作为旁边的司机完全有机会一把扯住她,阻止她往出跳的,这个几率是很大的,所以导致如今这个结果,作为货拉拉方怎么的都是有责任的,只不过责任有大小,这需要警方来调查和界定。
至于当时的事实真相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没有录音,没有监控,所以还需要进一步的细细调查,如果存在其他的事情,那么就要严惩那些行凶者。不管到底事实是怎么样的,事情已经出了,女孩也失去了生命,那么我觉得作为货拉拉一方都应该积极的进行沟通,做好赔偿和安抚工作,给受害方一个满意的答复,毕竟以后要做生意,信誉是根本,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