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电 北京昌平联合会宣传部门官微23日公布有关对涉嫌药房,门诊所的调研及处理的情况报告。通告称,10月23日中午,经昌平卫生健康委,昌平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公安局昌平大队有关部门调研,10月17日,诊断病案甲至北京市德盛康连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连锁店选购莲花清瘟颗粒物,10月20日,诊断病案甲,诊断病案乙至北京市德盛康连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连锁店和北京市宽广百康祝你健康药业有限公司选购连花清瘟胶囊,复方甘草片等药物。10月16日,诊断病案乙至北京市福瑞康郑龙川县门诊所选购发烧感冒清热颗粒及头孢克肟片。
核查,俩家药房在市场销售降烧,止咳化痰类等“四类药物”时,未备案消费者身份证信息,未规定消费者扫身心健康码,温度测量等,选购“四类药物”信息内容未提交至“昌平市场监督管理发烧感冒降烧类购买药品实名制认证服务平台V3.0”,俩家药房存有药物销货纪录信息内容不详细,药房疫情防控行为主体责任落实不及时的状况。北京市福瑞康郑龙川县门诊所存有医生违反规定出具防止11类病症有关药物的药方的个人行为。
事件处理:北京市宽广百康祝你健康药业有限企业,北京市德盛康连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一连锁店因存有药物销货纪录信息内容不详细,导致明显社会发展不良影响,情节恶劣,昌平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与药房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昌平卫生健康委拟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医生开展行政许可,对北京市福瑞康郑龙川县门诊所勒令停业整顿。
对于药房未推进有关疫情防控对策因涉嫌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个人行为,公安部门已经进行进一步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