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自9月1日起,海口市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将被设定为每千瓦时0.65元(不包含电费)。此外,电动汽车的换电服务费将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按照车辆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为每公里0.60元(包含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 该通知还要求,充换电服务费应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企业需要根据市场和成本变化情况,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标准将于9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