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AshuraSJ@bigfun社区
《封神演义》
《封神演义》,俗称《封神榜》,此外还有别称《商周列国全传》、《武王伐纣外史》、《封神传》,为一部约创作于明代于隆庆-万历年间的长篇通俗演义小说,其起源最早可追溯到以宋代说书人口传为蓝本、元代刊印的上中下三卷《武王伐纣平话》(又称《全相平话武王伐纣书》、《吕望兴周》)。(下文统称《封神演义》)
《武王伐纣平话》,由建安虞氏刊刻付印,刊行时间大致为元代至治年间(1321-1323)
《封神演义》和同时代成书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作品类似,都经过了由口授到话本再到编纂成书的过程、都是借旧朝历史写当下事,属于“托古言志”的作品;书中故事虽发生在商末周初这一奴隶社会时期,但各种情节和设定中均包含有大量的封建社会要素,并糅合了大量儒、道、释及其它民间信仰。而所谓“封神榜”,不仅是此书的名称之一,更是贯穿全书的重要线索之一,故本条目将对《封神演义》和“封神榜”二者都进行一定的介绍。
《封神演义》的故事以商纣王(帝辛)于女娲庙奉香为开端。纣王残暴好色,对女娲造像起了淫心,在庙内题诗亵渎女娲(考虑到古代造像的还原程度,这个纣王怕不是泰迪成精)。女娲大神震怒不已,遂命轩辕坟中的千年狐狸精与雉鸡精、琵琶精一同出世,化作红颜祸水,以坏成汤天下;
其后,纣王向冀州侯苏护索要其女苏妲己为妃,狐精夺取妲己性命,自己化为妲己样貌入宫,使得纣王沉溺于笙歌酒色之中,荒废朝政,大戮忠良,先后废姜皇后、杀东南二伯侯、囚禁西伯侯姬昌、杀西伯侯长子伯邑考、逼太子殷郊及其弟殷洪出逃;首相商容及亚相比干苦谏无功,前者以死明志在大殿撞柱而亡,后者则被妲己谗言所害,剜心惨死。
姬昌设法逃回西岐后,于磻溪访得奉元始天尊诰命而下山助周灭商、隐居于此的姜子牙,拜其为相。姬昌去世后,其次子姬发继位而为西周之主,先后得商武成王黄飞虎、杨戬、陈塘关李靖父子等人相助,势力益盛,有代商自立之意。纣王遂命商太师闻仲伐周,然闻仲纵使得截教诸人相助,最终亦以败死告终;后纣王又派邓九公、张山、洪锦等人出兵,皆败,各将领或降于西周、或兵败身死;
最后,姜子牙拜帅伐纣,集结八百路诸侯攻往殷都朝歌。纣王见大势已去,自焚于摘星楼,妲己三妖被擒后得诛;武王登天子位,建立周朝,分别与姜子牙封七十二路诸侯和天庭八部三百六十五位正神,以卫周天子八百年社稷江山。
在《封神演义》中,姜子牙(姜尚)作为核心人物,掌握着多种外挂级别的灵宝,包括但不限于打神鞭、杏黄旗、四不相(注意,不是“四不像”。“四不相”乃元始天尊坐骑,得天尊诰命而助子牙;“四不像”则是麋鹿,二者大相径庭,并非一物),此外最著名的就是和此书标题重合的“封神榜”。
姜尚,吕氏姜姓,名尚字子牙,号飞熊,大概是《封神榜》中真正的主角
“封神榜”出现的起因,乃是阐教元始天尊门下十二弟子犯下红尘之劫,为此闭宫止讲;而昊天上帝(儒教最高神,古籍中的“上帝”即是昊天上帝)又命仙首十二称臣,故阐教、截教、人道三教并谈,编成三百六十五位正神,又分上四部雷、火、瘟、斗,下四部群星列宿、三山五岳、布雨兴云、善恶之神,在商周乱战中加以辨明分封。入此榜者,既有忠臣良将、亦有奸人佞臣,不论立场、只凭天命,各自得封、以护天下。后世人们加以崇拜的赵公明(即“赵公元帅”,道教中的武财神和四大元帅之一,“封神榜”上为“金龙如意正一龙虎玄坛真君”)、哼哈二将(周将郑伦、商将陈奇,“封神榜”上为“哼哈二神”)等人物,在“封神榜”上都有一席之地。
赵公明,原为道教神话中仙人,在晋代《搜神记》即有记载。其形象为黑面浓须,骑黑虎,一手执银鞭,一手持元宝
哼哈二将,其原型为佛教神话中被称为“仁王”或“二王”的密迹金刚(夜叉王)和那罗延金刚(毗纽天),道教中将其本土化为“哼哈二将”,后成为民间信仰的门神
《封神演义》作者至今没有定论,传播较广泛的说法认为其作者为许仲琳(1560?-1630?),原因是目前现存最早的明万历年间舒载阳刊本《封神演义》(现藏于日本内阁文库)的第二卷第六回回首,记载有“钟山逸叟许仲琳编辑”和“金阊载阳舒文渊梓行”字样;但问题是,许仲琳其人生平极为模糊,只知其为南直隶应天府(今江苏南京)人,其他一概不知,包括其生卒年也是众说纷纭;
而撰写于清朝、记载了明清两代演义传奇小说作品的提要集《传奇汇考》中,则提到“(《封神演义》为)元时道士陆长庚撰”,这个陆长庚指的是陆西星,但他是明朝人,著名史学家张政烺推测“元时”应为“明时”的笔误。陆西星(1520-1606,一说1520-1601)乃是江苏兴化人,据咸丰年间《重修 兴化 县志》记载,此人颇具才华,博览群书,文章娴熟,又工于书画,在当时以才名闻世;但其参与乡试屡次不中,干脆抛弃功名,着道家衣冠修道学术(“九试不遇,遂弃儒服为黄冠”)。据说陆西星曾得吕洞宾、刘海蟾亲传,习得不少仙真秘诀,对事理天数颇有心得,并据此写就《宾翁自记》与《道缘汇录》;后来其又撰写了《金丹就正篇》、《方壶外史》等关于道教的书籍,为《庄子》作注,取名《南华经副墨》,并开内丹东派,被后世道教尊为内丹东派之祖;
陆西星
*注:实际上在有些版本的《封神演义》中,“作者”一栏写的是“许仲琳、钟惺”,或是只标钟惺之名。这是因为在现存的《封神演义》各版本中,中国国家图书馆有被称为“四雪草堂订正本”的清康熙年间刊本,这个版本标注的是“钟伯敬先生原本”;而上文提到的舒载阳刊本《封神演义》,它的全名乃是《新刻钟伯敬先生批评封神演义》,又称《批评全像武王伐纣外史》——钟伯敬,就是钟惺;
四雪草堂订正本书影,上书“钟伯敬先生原本”
钟惺(1574-1624), 字伯敬,号退谷,湖广竟陵(今湖北天门)人,为明代文学家、史学家,著有诗集《隐秀轩集》、《如面潭》、《诗经图史合考》、《钟评左传》、《五经纂注》、《史怀》等作品。据说其性情古怪,为人严刻冷峻,不喜接待俗客,常一个人埋头研读史书。他与同里的谭元春共选《唐诗归》和《古诗归》,在当时闻名于世,形成“竟陵派”,冠以“钟谭”之合称;后人因其在闽中提倡倡幽峭诗风,并且参以禅宗要旨,以至诗文幽玄晦涩,有“诗妖”之名,故而被后人奉为“深幽孤峭之宗”。
钟惺
舒载阳刊本《封神演义》的封面左侧,有这样的一段话:“此书久系传说。苦无善本。语多俚秽。事半荒唐。诬古愚今。名教之所必斥。乃先生考定。批评家藏秘冊。余不惜重赀。购求锓行。以供海内奇赏。真可羽翼记传。为商周一代信史。非徒宝悦琼瑰而已。识者鉴之。金阊书坊舒冲甫识”——这段话表明这本《封神演义》是由舒载阳所购,并出资将其付印;
舒载阳刊本《封神演义》封面
而卷首的明人李云翔《钟伯敬评封神演义序》所言,“余友舒冲甫自楚中重资购有钟伯敬先生批阅《封神》一册,尚未竟其业,乃托余终其事。余不愧续貂,删其荒谬,去其鄙俚,而于每回之后,或正词,或反说,或以嘲谑之语以写其忠贞侠烈之品,奸邪顽顿之态,于世道人心不无唤醒耳”,大概意思是“我有一位朋友叫舒冲甫,他花重金从楚地中部买到了钟惺(钟伯敬)先生批阅的《封神演义》一册,但书还没有写完,就嘱托我将其续写”云云,也就是说这个版本实际上是经历了钟惺和李云翔二人的批阅更改而成。李云翔生平不详,大概也不是什么名儒,估计是为书店行残本润色代笔加工一类活计的落魄文人;钟惺去世于1624年,而根据此版刊本书中的插图风格、行文方式及印本字样,其刊印时间大致是在明朝末年——换言之,可能是钟惺并未批阅完整部作品,残书后来被舒载阳所够得,并交由李云翔续写,这个说法并非是完全不可能的。
-封神演义的初始立绘和第二立绘中,都出现了“封”字样(初始在眉心出,第二立绘在胸前的卷轴上),对应其原型作品《封神演义》和“封神榜”之名。
-封神演义骑着的那个奇异生物头上写着“四”字样,第二立绘中更是头生双鹿角,其对应的正是《封神演义》中姜子牙的坐骑“四不相”。《封神演义》中有诗记载,“麟头豸尾体如龙,足踏祥光至九重。四海九洲随意遍,三山五岳霎时逢”,描绘了“四不相”的气度不凡。其名字为“四不相”而非“四不像”,是因其头似麒麟却生双角、鬃毛似凤却色五彩、身似游龙却具四肢、背似灵龟却无龟甲,同时兼具龙之威严、凤之华贵、麟之勇猛、龟之灵气,有“四灵”之相,却又远超“四灵”,故而被称为“四不相”。
-封神演义手持的鱼竿在初始立绘中没有鱼钩,第二立绘中则呈现出类似飞刀或枪头的形状——反正不是个弯的。
鱼竿这个很明显,对应的是姜子牙渭水垂钓、愿者上钩。《封神演义》中说姜子牙精通无饵直钩的钓法,愿者自然上钩——实际上直钩钓鱼早有渊源,至今都还有使用(不过不是无饵)。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良渚文化遗址、以及陕西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曾出土过一种直型的鱼钩。考古学家推测,这种鱼钩一般是采用韧性、硬度较好的竹木,削成两头尖中间略粗的梭形,使用时配合多次烫过增强韧性的芦苇,将竹木片弯成“U”形插入芦苇节中,中间空隙放上食饵,竹木片的中间用丝麻系好;钓鱼时放入水中,小鱼会因为鱼钩太大而无法吸食诱饵,只有体型较大的鱼才能吸动;而一旦吸食诱饵,就会导致芦苇节移动而被绷飞,竹木片瞬间绷直,尖锐的两端卡住鱼嘴部的肌肉并嵌入其中,将鱼嘴撑大,难以挣脱。只要垂钓者拉动丝麻,就可以将大鱼拉上岸。一般认为这种垂钓法风险小,专钓大鱼,且不需要多花心思守着鱼上钩,故在当时运用较广;
考古学家们还原的直型鱼钩效果示意图
第二立绘中鱼竿吊线前端那奇异的鱼钩造型,可能是类似鱼漂和鱼钩结合的设计;
鱼漂
1876年第一届拜罗伊特音乐节上印制《尼伯龙根的的指环》序章“莱茵的黄金”的宣传画
“尼伯龙根”(Nibelung)这个词汇最早来自北欧神话,也被称为“尼福尔海姆”(Nilfheim/Nibelheim),是北欧神话中自创世之初就已存在的一个区域。在北欧神话中,天地间起初被浓雾笼罩,一道被称为“金伦加鸿沟”(Ginnungagap)的分界线划分开两片区域,在它北端的是被称为“雾之国”的尼伯龙根,而南端的则是“火之国”穆斯贝尔海姆(Muspelheim);南北两端冷热交汇,形成了最初的生命。而又因为尼伯龙根和后来的死神海拉掌管的冥界并无明显界限,因此这里也被称为“死亡之国”;死者的灵魂最终总归是要来到尼伯龙根,并在“诸神的黄昏”来临之时尽数参与到混战当中——这个神话中的概念虽然并不是本条目需要介绍的重点,但本条目接下来要介绍的著作,其中流露出的悲哀与“死亡之国”并无二致,甚至比其更加残酷。
《尼伯龙根的指环》为德国作曲家威廉·理查德·瓦格纳创作的大型歌剧,初创作于1848年,于1874年完成,前后历时共26年,是当时规模最大的歌剧。该剧实际上可被视为由四部独立的歌剧组成,瓦格纳本人称其为“舞台剧庆典三日剧及序幕”,四部分分别为一幕四景的序幕《莱茵的黄金》 (Das Rheingold)和各自包含三幕的《女武神》(Die Walküre)、《齐格弗里德》 (Siegfried)、《诸神的黄昏》 (Götterdämmerung)。剧本以大陆日耳曼人史诗《尼伯龙根之歌》和斯堪的纳维亚日耳曼人史诗《沃尔松格萨迦》为主要情节来源,同时参考了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冰岛家族萨迦》,将北欧神话和传统的民间传说相结合而创作出“形似而神非”、拥有不同内核的剧情。
序章《莱茵的黄金》交代莱茵河的河底有三位莱茵少女守护的黄金,由这些黄金铸成的指环可使佩戴者统治世界,代价则是需要舍弃爱情。尼伯龙根族的矮人阿尔贝里奇(Alberich)向河中少女求爱,却被后者戏弄,因此一怒之下舍弃爱情,夺取了黄金并铸成指环;不料指环被大神奥丁施计夺走,阿尔贝里奇在绝望与恚愤中诅咒“得指环者必定死于非命”。随后,奥丁让巨人法索尔特与法夫纳建造英灵殿,许诺将爱之女神弗蕾娅作为报酬交予二人,然弗蕾娅及奥丁的妻子弗丽嘉均坚决反对,奥丁遂以尼伯龙根指环作为代替交予巨人。果不其然,法索尔特与法夫纳为争夺指环而大打出手,最终法索尔特被法夫纳所杀,后者更是化身巨龙,只为牢牢守住拥有无上权力的指环;
第一章《女武神》以人界为舞台,年轻的铁匠齐格蒙德(Siegmund,实际上是奥丁留在人间的子嗣)被人追杀,负伤躲进了齐格琳德(Sieglinde)家中,并在后者的帮助下寻找到奥丁留下的神剑“诺顿”(Nothung)。二人在其后发现彼此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更是擦出了爱情的火花,决定私奔——这一点当然引起了齐格琳德丈夫洪丁的极度不满,要求与齐格蒙德决斗。奥丁的妻子弗丽嘉强烈主张惩罚犯下不伦罪行的齐格蒙德,而奥丁与智慧女神所生的女儿布伦希尔德(Brunnhilde)则决心前去援助齐格蒙德;最后,奥丁慑于妻子的压力,化身为独眼战士击碎了齐格蒙德所持有的诺顿剑,使得后者在决斗中身死。布伦希尔德将断剑交予齐格琳德,将齐格琳德安置于安全处,并为齐格琳德腹中拥有齐格蒙德血脉的孩子起名为“齐格弗里德”(Siegfried),自己却因擅自营救齐格蒙德一事而被奥丁流放于人间一座被烈焰环绕的荒山之巅,陷入长眠;
第二章《齐格弗里德》则以齐格弗里德作为主角,讲述了年轻勇者的故事。齐格琳德生下齐格弗里德后不久旋即去世,孩子则被交给当初铸造了尼伯龙根指环的矮人阿尔贝里奇之弟——米梅(Mime)抚养成人,后者内心盘算借齐格弗里德之手除去守护指环的巨龙法夫纳,自己将指环纳入囊中。之后,奥丁化身为独眼老者来到人界,告诉米梅只有齐格弗里德能够重铸断剑并杀死巨龙、夺得指环,同时亦告知米梅他将被齐格弗里德斩杀之事;米梅则意欲过河拆桥,哄骗齐格弗里德取得指环后鸩杀后者。岂料勇者讨灭巨龙法夫纳后无意中触碰到炽烈的龙血,获得了能与鸟类沟通的能力,继而识破矮人奸计,先下手为强除去了心怀不轨的米梅,并唤醒沉睡中的女武神布伦希尔德,二人沐浴在爱河之中,喜结连理;
终章《诸神的黄昏》以一个不祥的预兆作为楔子:命运三女神编织的命运之索猝然断裂,这预示着诸神的终结即将降临。而在人界,将指环交予妻子布伦希尔德、自己外出探险的齐格弗里德来到莱茵河畔,结识了国王恭特尔(Gunther)及其胞妹古特鲁尼;而恭特尔麾下有一位叫做哈根的臣子,其真实身份乃是矮人阿尔贝里奇之子。哈根为夺得指环,心生毒计,向恭特尔兄妹陈述布伦希尔德和齐格弗里德是二人最佳的婚姻对象,并设计让齐格弗里德饮下遗忘之酒。忘却往事的齐格弗里德爱上了古特鲁尼,与恭特尔歃血为盟结拜为义兄弟,并许诺将布伦希尔德许给后者。对背信弃义的齐格弗里德感到愤怒,布伦希尔德在婚礼上告诉哈根从后背可以杀死齐格弗里德这一秘密,最后导致了屠龙勇者的惨死。得手后,哈根迫不及待地杀害恭特尔,意欲夺取尼伯龙根指环,却发现已然逝去的齐格弗里德手臂高举,惊慌之下不知所措;另一边,意识到一切都是父亲奥丁为夺回指环而布的局后,布伦希尔德命人将齐格弗里德的遗体置于莱茵河畔的薪柴之上,自己带上指环骑着战马冲入了熊熊大火之中,追随爱人一同离去。指环经烈焰灼烧净化,重新回到了莱茵河的波流之中,哈根不顾一切跳入河中寻找指环,结果消失在波涛之中;另一边,英灵殿被四起的大火吞噬,化为乌有——一切都回到了起点,而指环又变成莱茵的黄金,静静等待下一个轮回。
在创作剧本之初,很多人认为如此庞大的体量根本无法配上音乐,故瓦格纳在最初仅仅只截取了其中的部分内容,写成《齐格弗里德之死》(Siegfrieds Tod)这部剧本,并以布伦希尔德引导齐格弗里德进入英灵殿为结尾;但后来瓦格纳觉得《齐格弗里德之死》在内涵上不够深刻,又加写了一部《青年齐格弗里德》(Der junge Siegfried),并将结局改得含有深奥的玄学意味。最后,已经写了两部的瓦格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补写了《女武神》以及序章《莱茵的黄金》。全剧四章以超过200个主导动机(由瓦格纳最先提出的概念,指的是以一段简短的动机或主题来代表特定场合下人物、事件、物品、氛围甚至是情感)贯穿整个故事,以人界和天界两条明暗线共同推进剧情的发展。
由于《尼伯龙根的指环》体量过于庞大,当时的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奥托·弗里德里希·威廉(Ludwig Otto Friedrich Wilhelm,即路德维希二世)甚至专门出资为瓦格纳修建了拜罗伊特节日剧院,只为演出《尼伯龙根的的指环》和瓦格纳的其他作品;而当这部长达十几个小时的巨作演出之时,几乎全欧洲的文化精英都前来一览这部传奇般作品的风采,以至于拜罗伊特当地一度出现了食品供应短缺的问题。
路德维希二世( 1845-1886), 维特尔斯巴赫王朝巴伐利亚国王,他的表姑就是著名的茜茜公主。路德维希二世因为对艺术的狂热爱好而被称作“童话国王”、“天鹅国王”,主持修建了包括新天鹅堡在内的众多城堡,并为瓦格纳修建了专门演奏其作品的拜罗伊特节日剧院
路德维希二世为瓦格纳专门修建的拜罗伊特节日剧院,动工于1872年5月22日,于1875年竣工。剧院完全按照瓦格纳的要求进行设计,乐池比起其他剧院沉降得更深,声音最为嘹亮的铜管乐器放在乐池最深处,远离指挥的位置。有说法是路德维希二世是一名同性恋,他对瓦格纳的感情并不只是单纯的崇拜,因此才一掷千金为瓦格纳修建了这座剧院
威廉·理查德·瓦格纳 (Wilhelm Richard Wagner,1813-1883),德国著名剧作家、作曲家。
瓦格纳
瓦格纳出生于莱比锡,父亲是一名爱好艺术的警官,在他出生半年后就去世了;母亲带着她改嫁一名在当时名声显赫的戏剧演员,并举家搬迁到德累斯顿。天赋异禀的瓦格纳从小深受戏剧熏陶,在14岁那年就创作出了一部五幕悲剧《莱巴尔德与阿德莱达》。后来全家搬回莱比锡后,瓦格纳受到贝多芬作品的影响而走上作曲道路,于1831年进入莱比锡大学学习作曲,并在一年后参照贝多芬风格创造出《C大调交响曲》。之后,瓦格纳辗转多地担任乐团指挥,1842年返回德累斯顿任萨克森王国宫廷乐队指挥;但后来因为在1849年参加了立宪主义者的五月起义,瓦格纳被通缉,被迫流亡国外,直到1861年才解除通缉回到德国。1865年,瓦格纳得到了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二世的援助,总算是得以安心创作;这期间他完成了传世巨作《尼伯龙根的指环》及其它作品。1883年,瓦格纳在旅行途中因心肌梗塞去世,享年70岁。
瓦格纳作品众多,且规模宏大(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他前期部分作品开坑不填直接烂尾),不同于同时代的其他作曲家,瓦格纳在编写剧本、台词、歌词方面均亲力亲为,从而使得他在文学领域也另有建树,其中较知名的有《漂泊的荷兰人》、《尼伯龙根的的指环》、《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珀西瓦尔》、《纽伦堡的名歌手》等。然而瓦格纳本人的政治态度倾向保守,存在一定的排外主义,导致他唯一的一部喜剧《纽伦堡的名歌手》和最后的作品《珀西瓦尔》中带上了一定的种族主义和反犹太主义色彩,使得瓦格纳的后世评价备受争议(后来的希特勒就十分喜爱瓦格纳的作品)。
*注:瓦格纳在流亡法国期间认识了当时著名的音乐家李斯特,并娶了李斯特的女儿科西玛为妻——尽管后者比瓦格纳小了24岁,之前还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二人在之后育有一子,而瓦格纳为自己儿子命名的就是《尼伯龙根的指环》中主角的名字“齐格弗里德”。齐格弗里德·瓦格纳也是一名作曲家,在母亲科西玛去世后继任了拜罗伊特节日剧院的艺术总监一职,同时自己也著有一些作品——不过水平和父亲差的还是挺大。
瓦格纳和科西玛
科西玛与其子齐格弗里德
齐格弗里德·瓦格纳(1869-1930),据说他是一名双性恋
-尼伯龙根的指环初始立绘中,地面上有一堆财宝,并有两把深插于地面的剑;
这对应的应该是是《之歌》中西格弗里取得的尼伯龙根宝藏。西格弗里是克桑滕(Xanten)的王储,他在旅途中受到尼伯龙根矮人族的两名国王——Nibelung以及Schilbung的求助,希望能帮二人合理的划分一笔数量庞大的宝藏。但二人对西格弗里提出的各种方案都不满意,甚至对着西格弗里大打出手。西格弗里便杀死了二人,将尼伯龙根宝藏及土地都作为了自己的战利品;后来又把宝藏交给一名矮人看守,自己只拿走了隐身斗篷和宝剑,前去挑战恶龙。
立绘中成堆的金币和珠宝无疑是对尼伯龙根族宝藏的泛指;而插入地上的两把剑,应该就是死于西格弗里手下的两名矮人国王的武器。
-尼伯龙根的指环在初始立绘中头上有着类似龙角一样的造型,第二立绘中则成了王冠,同时身后出现了尾巴状的结构;
无论是《萨迦》还是《之歌》中,男主角都有挑战恶龙、并在杀死恶龙后获得特殊能力的情节:《之歌》中西格弗里带着能带来神力的隐身斗篷和宝剑前去讨伐巨龙,并在杀死巨龙后沐浴于巨龙的鲜血之中,获得了刀枪不入的能力;但在他沐浴时,一片椴树叶落到了他的背上,被树叶贴住的部分没能被龙血浸泡,导致那一块小小的区域成为了西格弗里的致命弱点,最后导致了他的死亡;而《萨迦》中西格鲁德是在杀死巨龙后将龙心烤来吃,不小心被炽热的龙心烫伤手指,当他把手指放进嘴里吮吸伤口时,发现自己能听懂周围鸟类的话语,随后就在鸟儿们的引导下吃下了龙心并饮用了龙血。瓦格纳的《尼伯龙根的指环》中,齐格弗里德获得的能力是与鸟类沟通,但最后布伦希尔德让哈根杀死齐格弗里德时,提到齐格弗里德的弱点在背上,这一点又和《之歌》有关。
考虑到常人基本不可能有刀枪不入这种体质,游戏内立绘应该是以龙的特征来反映了齐格弗里德从屠龙处获得的特殊能力;王冠这一点,指的应该是齐格弗里德取得戒指后拥有统治世界的能力,同时也反映了原典史诗中该角色的的王储地位。
-至于立绘中那把剑,则应该是《之歌》中西格弗里从尼伯龙根族获得的宝剑——巴鲁蒙格,《尼伯龙根的指环》中齐格弗里德的诺顿剑和它是同一把。不过,《指环》中诺顿剑的具体事迹,其实主要来源于《萨迦》。
《萨迦》中,奥丁大神在自己的后裔——沃尔松格的女儿希格妮(Signy)的婚礼上现身,将一把剑深深插入沃尔松格王宫内的大橡树上,并作出了“谁能够拔出这把剑,谁就能无敌于天下”的预言。希格妮的新郎希吉尔、沃尔松格以及沃尔松格的前九个王子都无法将这把剑拔出;而沃尔松格的第十子西格蒙德则轻而易举的拔出了这把剑(这段情节被认为是后来亚瑟王传说的源头之一)——这把剑就是格拉墨(Gram),其名称有着“愤怒”之意。后来这把剑在战事中被奥丁化身的独眼战士所击碎,西格蒙德因此而死;而格拉墨的碎片后来被西格蒙德之子西格鲁德重铸,成为一把永不折断的剑。
1819年第二版《格林童话》第一卷的封面——当然是德文版的
作为世界上最脍炙人口的故事集之一,《格林童话》在人气上和《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是一个量级——不过和《安徒生童话》不同的是,《格林童话》和《一千零一夜》在严格意义上并不算“童话”故事集,这两本书都是将跨度长达数个世纪的民间故事收集汇总而成的民间故事集,和安徒生那种一支笔一杯茶一摞稿纸一辈子的原创作品还是有所差异;而作为民间故事集,《格林童话》和《一千零一夜》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具体原因下文会加以阐述。
《格林童话》(Grimms' Fairy Tales)这个名字,是后来人们根据其主要整理成书者——格林兄弟的姓氏而命名的;这本书最初的名称是《儿童与家庭童话集》(英文为Children's and Household Tales ,德语原名Kinder- und Hausmärchen),包含了格林兄弟收集整理并加工成文的各种德国民间故事。兄弟二人当中,身为哥哥的雅各布·路德维希·卡尔·格林负责搜集各种故事,再将原本的故事交由文笔较好的弟弟威廉·卡尔·格林进行加工润色,写成适合儿童阅读的童话。
《格林童话》最初于1812年出版第一集时,只包含86个故事;1814年出版第二集又增加了70个故事;后来随着故事集的再版,格林兄弟又不断加入新的童话,在格林兄弟生前出版的第七版《格林童话》中,故事的数量已经高达200则,加上宗教圣徒传说则达到了210则。在这些故事中,比较著名的有《青蛙王子》、《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狼与七只小羊》、《不来梅城的乐师》、《莴苣公主》,等等。
这只穿靴子的猫的故事,其实在第一版《格林童话》中也有收录;但格林兄弟认为这个故事已经被法国童话作家夏尔·佩罗(他是《鹅妈妈的故事》这本童话故事集的作者。注意,不是《鹅妈妈童谣》)所记录,在第二版的《格林童话》中将这个故事删去了(事实上《灰姑娘》、《小红帽》、《睡美人》这些故事,在格林兄弟之前就已被夏尔·佩罗收录在《鹅妈妈的故事》中,格林兄弟只是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改编)
上文提到了一点:格林兄弟将原本的民间故事进行润色,以将其写成适合儿童阅读的童话故事——但其实兄弟二人最开始的初衷,是“以童话的叙事风格和口吻,向成年人讲故事”。结果1812年出版以后引起了一些读者的抗议,认为其中部分少儿不宜的内容不适合念给孩子听(格林兄弟:???)、有些地方语言亦欠优雅;后来格林兄弟出于顾及读者愿望及对销量等各方面的考虑,在第二版开始的《格林童话》中进行了大范围的调整,包括润色(如《莴苣公主》)、修改(如《白雪公主》、《灰姑娘》)和删除(如《蓝胡子》),这也是《格林童话》与《一千零一夜》之间最大的区别之处:原本口耳相传的民间故事被加以书面化,其语言也被纯净化(比如一些带有暗示意味的内容和粗口就会被刻意的淡化),形成一种介于原创童话故事与民间通俗故事之间的形式;而并非所有的德国民间故事都被记录,部分法占时期的童话以及已被他人记载的童话,就没有被格林兄弟收录。
*注:虽然在第一版的《格林童话》中的确包含了一些比较少儿不宜的故事,但从第二版开始就逐渐被格林兄弟删除;现在通行的《格林童话》大多是采用1857年第七版中的故事,基本都是正常画风。网上所传的所谓“暗黑格林童话”、“格林童话的真面目”,只有少数是被涵盖在第一版当中的原版故事,其他的大多是现代作家的同人作品。(比如日本作家组合桐生操的《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当初就因网络传播原因而被讹传为原版故事)
雅各布·路德维希·卡尔·格林(Jacob Ludwig Carl Grimm,1785-1863)和威廉·卡尔·格林(Wilhelm Carl Grimm,1786-1859),哥哥雅各布是著名的历史学家、哲学家、法学家、语言学家,弟弟威廉则是著名童话作家、人类学家。二人因为有着相同的兴趣爱好、志向相同且长期一同共事创作《格林童话》,故被合称为“格林兄弟”。二人在童话作家这一身份之外,还被视为日耳曼语言学的奠基人,也作为德国民族主义和民主意识的先驱而被后人所铭记。
1992年德国发行的1000马克纸币,票面上印制了格林兄弟的合像
左为弟弟威廉,右为哥哥雅各布
雅各布·路德维希·卡尔·格林
威廉·卡尔·格林
实际上加上这俩兄弟,格林家一共有9个孩子(其中三人夭折)。这对作为兄友弟恭典型代表的兄弟从小就很玩的来,二人后来都在马尔堡大学攻读法律(同校同专业,弟弟只比哥哥晚入学一年),毕业后又一同合作,研究语言学、民间文学、搜集民间童话及传说。兄弟二人分工明确,性格严谨的哥哥雅各布负责搜集资料,而文笔优美的弟弟威廉负责将其修改润色——这也是弟弟常常被称作是“童话作家”的原因之一。
*注:另一个原因是哥哥雅各布的确不太需要童话这方面的成就来给自己的履历增色。他本人在语言学和法学上造诣很高,还提出了语言学上著名的“格林定律”,这个定律的提出直接导致历史音位学这一独立学科的诞生,后来又被丹麦语言学家卡尔·维尔纳的“维尔纳定律”所补充完整。
1808年起,格林兄弟二人来到卡塞尔,担任拿破仑之弟、威斯特法伦国王——热罗默的私人图书馆管理员,后来又担任了外交职务。1829年,二人受到汉诺威国王的邀请前往哥廷根,共同担任教授及大学图书馆馆员的职务;1837年,格林兄弟和另外五名教授(七人合称“哥廷根七君子”)写信抗议汉诺威国王恩斯特·奥古斯特一世破坏宪法而被免去教授职务 ,二人随即离开哥廷根,又回到了卡塞尔并借住在弟弟路德维希家中。第二年(1838),二人受到普鲁士国王的邀请,前往柏林定居,并先后于此逝世,去世后被葬于柏林舍嫩贝格的圣马太公墓。
除了合作编著《格林童话》之外,格林兄弟二人各自也还有其它的著作。哥哥雅各布的研究领域集中在历史学和法学领域,著有《法的内在魅力》、《德意志法古事志》和《习惯法判告录》;弟弟威廉则独立著有《德国英雄传奇》。晚年兄弟二人合作,致力于编纂《德语词典》(Deutsches Wörterbuch),1859年弟弟威廉去世后,哥哥雅各布仍然在埋头工作,但直到他于1863年去世时,这套词典仍未编完;原本两兄弟希望用10年时间编写出6至7卷的规模,但这项后来被更多研究者接手的事业直到1961年才宣告完毕,形成了数量庞大的32卷规模(且后来还在进行第二版的补订和续编)。
1854年印刷的《德语词典》第一卷的封面,封面上的作者标注“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此时,弟弟威廉已于前一年过世;10年后,哥哥雅各布亦与世长辞,而彼时词典的编纂尚且进行到“F”这一条目
*注:弟弟威廉在1825年与一位药商的女儿亨丽埃特·多萝西娅·怀尔德结婚——据说多萝西娅从小与格林兄弟就很熟,《小红帽》的故事就是她讲给兄弟二人的——但弟弟的婚姻并未成为兄弟二人来往的阻碍,终生未婚的哥哥仍然与弟弟一家来往密切。威廉与多萝西娅二人婚后育有4个孩子,一个早夭,剩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的名字,就是格林兄弟中哥哥的名字“雅各布”。
-虽然在《格林童话》中,不只有一个童话与狼有关,但从格林童话立绘中以红色作为主色调的衣着来看,无论是那个巨大的哈士奇狼玩偶,还是第二立绘中的两头狼,指向的都是《小红帽》这则故事。
《小红帽》的知名度在《格林童话》中,大概可以排在前五——单就后世数不胜数的改编和再创作就可见一斑。值得一提的是,格林兄弟笔下的小红帽故事其实相当于是和谐过的版本:最早的口述版本故事中,大多含有一些在生理和心理上都比较少儿不宜的内容;后来首次被文字记录的《小红帽》则出自夏尔·佩罗的《鹅妈妈的故事》——这个版本开创了描写小红帽“鲜艳的红色帽子”的先河。故事中,小红帽把自己外婆家的地址告诉了狼,狼在吃掉小红帽的外婆后,又设下圈套吃掉了小红帽——从情节来看,这个版本和现代人们熟知的《小红帽》基本已无二致,但这个故事一般被视为是针对当时法国盛行的沙龙文化的一种讽刺,被认为是让女士们警惕身边大献殷勤的男人的忠告,其童话的成分其实并不算多,反而有些像寓言;到了格林兄弟的时代,他们把故事结局进行了修改,小红帽和外婆最后被森林里的猎人所救,算是个删掉了各种悲剧成分的happy ending——这也是人们现在相对最熟悉的版本;
除此之外,《格林童话》里还有个格林兄弟对《小红帽》故事的续写——在这个续写中,小红帽和外婆在森林里又碰到了一头狼,这次二人牢记此前的教训,想办法用煮过香肠的滚烫热水除去了狼。(香肠,嗯,很有德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