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称“标识可以自己戴”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张波
本报讯 家禽上市销售,必须屠宰后净膛,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佩戴脚环式检疫合格标志、企业产品标识,这是我省家禽杀白上市的硬性规定。可不久前,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在暗访时却发现,柯城区大多农贸市场、菜场经营户销售家禽时都未严格执行“一证两标”制度。
在柯城区某农贸城早市菜场,一家禽摊位正在销售鸡鸭等杀白家禽,但均未佩戴检疫合格标志,部分戴着的企业产品标识,扫描二维码后也查询不到溯源信息。柯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人员上前询问,摊主当即从柜台下拿出一袋企业产品标识称“标识可以自己戴的”。而在另一个菜市场,调查人员要求管理方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时,对方竟提供了2张日期不同但编号一致的合格证明。
柯城区检察院充分调查后作出分析报告,就“杀白家禽销售乱象”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检察院的监督下,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柯城区内12家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开展家禽经营行为专项突击稽查,查获涉嫌未经检疫检验白条鸡、鸭、鹅等800多只,行政处罚立案26起。
专项稽查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全区12家农贸市场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要求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要求严把食品进场查验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场,同时建立市场每日禽类“一证两标”巡查上报机制,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柯城区农贸市场、菜市场禽类产品经营已逐步规范,家禽杀白上市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