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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空软件网 更新: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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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鹿之间:从呦呦鹿鸣到寿禄呈祥

任疆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这首琅琅上口的先秦雅乐何以被传唱千年,是因为在鹿群自由自在生活的背后,寄托着一份对清平治世的祈盼。在中国古人最早的意象中,鹿是来自上天的恩赐,继而构成了原始权力的基础。后来,随着农业文明的出现,鹿的身上寄托了更多属于农耕民族的美好愿望,对于社会来说,鹿象征着政治祥和,社会安定,人才辈出;对于个人而言,鹿是修仙的坐骑,是长寿的仙兽,鹿与“禄”的谐音也让这种带有灵性的动物与追求功名利禄联系在一起。可以说,鹿的吉祥文化贯穿了整个中国文化史并延续至今。

图1:中更新世肿骨鹿头骨,北京房山周口店遗址博物馆藏,任疆摄

在数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原始先民们的生存繁衍主要依赖于狩猎,鹿作为当时广泛分布、体态较大且性格温顺的群居动物,无疑成为了最适合的捕猎对象。对于原始部族而言,逐鹿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族群的延续;对于部族中的个体而言,谁能率领族人成功逐鹿就有可能在日后奠定在整个部族中的地位和权力的基础。但即便如此,在先民们朴素的认知里,这一切都往往取决于上天的意志,于是他们便将鹿王的鹿角供奉起来祭拜,由部族首领代表整个部族向上天沟通祈祷(图1),抑或是将鹿作为部落的图腾。

图2:仰韶文化鹿纹彩陶盆,中国国家博物馆藏,任疆摄

后来,随着农耕文化的发轫,中原地区狩猎的重要性逐渐让位于定居农业,早先对鹿的崇拜演变成了彩陶器物上的鹿纹装饰(图2)。但对于中原以外的地区,特别是北方的游牧部落,狩猎仍是维持生存繁衍最重要的方式,于是一些部落以鹿为图腾的传统一直延续了下来。河南安阳殷墟西北岗1004号商王大墓中出土了以鹿为主要意象的鹿方鼎(图3),在鼎的四面正中和四个鼎足上皆以鹿首为主装饰,在鼎的腹部还有鹿形徽章纹饰,这或许便是商王征服北方以鹿为图腾的部落后铸鼎为记。到了周代,《国语·周语上》载“穆王将征犬戎,祭公谋父谏曰:‘不可’……王不听,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苏日巴达拉哈在《蒙古族族源新考》中认为这里的白狼、白鹿指的是以狼和鹿为图腾的部族,“狼、鹿之族就包括在以犬戎为中心的部族联盟之中”。

图3:鹿方鼎及腹底鹿形铭文,中国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

对于定居文明的商王朝,鹿在商王的心目中依然是与上天沟通的媒介,所以后来帝辛修筑的观象台取名为“鹿台”,刘向《新序·刺奢第六》载,“纣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里,高千尺,临望云雨”。《史记·殷本纪》载,“(帝辛)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之所以商王会如此耗费巨资,正是因为鹿台是他与上天沟通的地方。商周之战中,商王兵败后选择自刎的地方便是鹿台,《史记·殷本纪》载,“纣走,反(返)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于火而死”,《尔雅》解释道,“祭天曰燔柴”,也就是商王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佩戴着作为祭祀礼器的玉器自焚,完成了向上天最后一次祭拜。周文王建都丰邑后修建了灵台,虽然不再以鹿台相称,但事实上仍然是祭天占卜的场所,《毛诗正义·卷十六》载,“天子有灵台,所以观祲象,察气之妖祥故也”。尽管以鹿祭天的观念逐渐被定居文明遗忘,但却在游牧民族那里得到了保留:一千多年后的辽代祭天酒器上便刻有鹿纹图案,据《辽史·卷七·穆宗下》载,“(应历)十八年(公元968年)三月……造大酒器,刻为鹿文,名曰‘鹿甒(wǔ)’,贮酒以祭天”。

图4:南宋马和之《鹿鸣之什图》(局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西周之际,随着封建礼制的建立,鹿成为政通人和、天下太平的象征。周文王在灵台之下兴建了灵囿和灵沼,据《诗经·大雅·灵台》载,“王在灵囿,麀(yōu,母鹿)鹿攸伏。麀鹿濯濯(毛诗正义释曰,娱游也),白鸟翯翯”,《毛诗正义·卷十六》载,“文王既立灵台,而知民心归附,作沼囿,而知鸟兽得所”,也就是灵台作为天人感应的场所,象征民心所向;灵囿中鹿和白鹭自由自在地生活,象征整个社会的安宁。《诗经·小雅·鹿鸣》中所歌颂的“呦呦鹿鸣,食野之苹”的景象背后,是周礼教化下的天下大治:“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人之好我,示我周行”,四方诸侯宾客都心悦诚服地按周礼来拜会周天子(图4)。《庄子·内篇·天地篇》云“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庄子所认为的理想社会就是百姓如野鹿般自由自在地生活,这与“呦呦鹿鸣”的意象是一致的。在一千多年后的明清两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的形象出现在了官窑所烧造的瓷器上,《格致镜原·卷三十六》中记载了明代万历年间烧制的“五彩百鹿永保乾坤坛”,清代乾隆、道光年间亦有烧制百鹿尊(图5)。

图5:明清时期的百鹿尊

然而,当君王失德,施政无方,也就没有了“呦呦鹿鸣”,取而代之的是民心惶惶,社会动荡不安,于是便出现了《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中所载的“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三国时期张晏在《汉书音释》中解释道,“以鹿喻帝位也”,失鹿就意味着失去民心,民心如鹿群一样涣散,于是便给那些有可能上承天命的人带来“取天下,若逐野鹿”(《文选·卷第五十二》引《太公六韬》云)的机会,由此还衍生出了逐鹿中原、群雄逐鹿、鹿死谁手等成语。

“呦呦鹿鸣”的意象在后世影响深远。东汉末年,曹操在《短歌行》中化用了“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借此寄托了他对人才的渴求,以及对太平盛世的憧憬。唐宋之际,科举制度的推行让一种庆祝考生高中的“鹿鸣宴”流行起来,宋代郑居中等所撰的《政和五礼新仪》载,“惟今州郡贡士之日设鹿鸣宴,正古者宾兴贤能,行乡饮酒之遗礼也”,虽然当时的仪礼与周代已不尽相同,但朝廷对于治国人才的渴求是永恒不变的。

图6:商周时期鹿形玉饰

与此同时,人们还将石器时代的神鹿崇拜与“呦呦鹿鸣”的寓意相结合,构想出了天鹿意象。当君王施惠于民,泽被万物,天鹿就会化身白鹿降临人间,商周时期所出现的大量鹿形玉饰,以及战国至汉代建筑瓦当上的鹿纹装饰都蕴含了这种寓意(图6、7)。《艺文类聚·卷九十九》中引南梁孙柔之《瑞应图》载:“天鹿者,纯善之兽也,道备则白鹿见,王者明惠及下则见”,“王者承先圣法度,无所遗失,则白鹿来”;《开元占经·卷一百一十六·兽占》引《天镜》载,“王者仁明则白鹿至”,“爱民人,白鹿见”。天鹿往往化身白鹿,于是用白鹿皮做成的朝冠成为周天子和诸侯王每月朔日拜祭祖庙后,在太庙听政时的装束,据《仪礼·卷二·士冠礼第一》载,“皮弁服,素积,缁带,素韠”,郑玄注云,“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可见这一传统拥有非常悠久的历史。

图7:不同历史时期的鹿纹瓦当

历史上的贤明君主在位时,天鹿往往会降临人间。梁元帝萧绎在《金楼子·卷一·兴王篇一》中记载了禹在位时,“神鹿出于河水,天锡元圭”;《开元占经·兽占》引《晋中兴征祥说》注云,“周平王(前770年-前720年在位)时,白鹿见”,“汉章帝(75年-88年在位)西巡日,白鹿见于临平观”;《艺文类聚·卷九十九·祥瑞部下》引《礼斗威仪》云,“君乘水而王,其政平,则北海输白鹿”。古人也将与鹿形态类似的麋、獐视为鹿,《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兽部十八》引《魏略》载,“文帝将受禅,有白麋见”;《开元占经·卷一百一十六·兽占》引《瑞应图》注云,“宋文帝时,华林园白麞(同“獐”)生二子皆白”, “又(宋)元帝时,白鹿再见”。于是为了颂扬君主治下的盛世,历朝历代地方上都有向朝廷进献白鹿的记载:《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引东晋末年殷仲堪《上白鹿表》载,"巴陵县青水山得白鹿一头。白者正色,鹿者景福嘉义";《全唐文·卷二百八十八》中收录了张九龄的《洪州进白鹿表》;《五代会要》载,“(后)汉乾祐三年(950年)五月,赖州进白鹿”,明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卷二》载,“胡宗宪进白鹿,诸生徐谓作表,一时传诵”。然而,一旦王朝没落,天鹿也会以一种极其灵异的方式带来警示,《天中记·卷五十四》中就记载了开宝七年(974年),位于金陵的南唐皇家苑圃中有一只鹿突然有一天开口说起了人话,因不满放牧人的大声呵斥而反驳道:“明年今日,汝等俱作鬼物,苑囿荒凉,焉能拘我?”,早早就预言了北宋军队即将入侵,果然一年之后“宋师渡江,牧者俱死斗敌,苑囿亦废矣”。

除了“呦呦鹿鸣”和天鹿意象,现实中的鹿也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鹿皮是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外交的重要媒介。《管子·大匡》中记载了齐桓公(前685-前643年在位)为了交好小诸侯国,在管仲的建议下,“令齐以豹皮往,小侯以鹿皮报”,《管子·小匡》也记载道,“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诸侯以缕帛布、鹿皮四分以为币,齐以文锦虎豹皮报”,齐国以贵重的豹皮结交小诸侯国,小国以鹿皮作为回赠,从而建立了以齐国为主导的大国外交体系。后来,《墨子·卷十三·鲁问第四十九》中记载了鲁国国君担心齐国的战争威胁向墨子讨教,墨子建言“厚为皮币,卑辞令,亟遍礼四邻诸侯”,也即用鹿皮结交周边的诸侯国以抵挡齐国的策略。但是鹿皮其实更多是象征意义,在当时大国国君的眼中,鹿皮衣就是一件穷酸的装束,《晏子春秋·外篇第七》中记载了“晏子相景公(前547-前490年在位),布衣鹿裘以朝。公曰:‘夫子之家,若此其贫也,是奚衣之恶也!寡人不知,是寡人之罪也!’”,身为国相的晏子穿着鹿皮衣来上朝,被齐景公视为自己不重视贤才的罪过。

与此同时,鹿皮也是宴请宾客或订婚下聘时的礼物。在宴请宾客时,据《仪礼·卷二·士冠礼第一》载,“主人酬宾,束帛、俪皮”,郑玄注云,“饮宾客而从之以财货曰酬,所以申畅厚意也。束帛,十端也。俪皮,两鹿皮也”,也就是当时贵族宴请宾客时要行“一献之礼”,主人对宾客要依次完成“献”“酢”“酬”的仪式,其中在“酬”这个环节不仅要再劝宾客饮酒,而且还要送给宾客十端帛和两张鹿皮,以此表达主人的深情厚意。在婚礼上,鹿皮还被作为男方向女方下聘的聘礼,据《仪礼·卷四·士昏礼第二》载,“纳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俪,两也,执束帛以致命,两皮为庭实,皮,鹿皮”,即在婚礼六礼中的第四礼“纳征”礼上,男方派人送黑色和浅红色的帛十端和一对鹿皮作为聘礼到女方家。正因如此,鹿也成为了男性对女性表达爱慕之情的媒介,《诗经·召南·野有死麕》云,“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意即在野外遇到了死鹿,青年男子就可以取下鹿皮,去追求心爱的女子了。

除此之外,在诸侯纷争的背景下,对鹿的炒作还缔造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经济战。《管子·轻重戊第八十四》中记载了面对楚国的威胁,管仲向齐桓公献策:“令左司马伯公将白徒(注:临时征发的壮丁)而铸钱于庄山,令中大夫王邑载钱二千万,求生鹿于楚”。当时楚地盛产鹿,鹿群还经常糟蹋庄稼,于是面对齐国重金求鹿的诱惑,“楚人即释其耕农而田鹿”;后来“管子告楚之贾人曰:‘子为我致生鹿二十,赐子金百斤,什至而金干斤也’”,楚国百姓一听收鹿达到一定数量还有更丰厚的奖励,于是一时间就像疯了一样,“楚之男于居外,女子居涂”,连家都顾不上回,都渴望通过捕鹿来实现财富自由。经过这一番布局后,“隰朋(齐国大夫)教民藏粟五倍,楚以生鹿藏钱五倍”,管仲一看时机成熟,便让齐桓公“令人闭关,不与楚通使”,因为荒废了种田,又买不到粮食,“楚人降齐者十分之四,三年而楚服”,齐国最终不战而胜。

到了汉代,汉武帝用鹿皮发动了一场针对国内大贵族的财富掠夺战。当时白鹿十分稀有,大多都畜养在长安的皇家禁苑中,白鹿皮被人们用来作为高价值的一般等价物称为“皮币”,其价值甚至远远超过了黄金:《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第四下》载“黄金重一斤,直钱万”;而“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huì,即布帛边)为皮币,值四十万”。汉武帝时期,据《前汉纪·孝武皇帝纪四卷第十三》载,连年的对外征战,以及对归降胡人的厚赏,加之元狩四年(前119年)崤函以东一带水灾造成“关东流民凡七十二万五千口”,中央和地方财政出现了严重危机。于是汉武帝召集群臣商议,有人便以“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为由,建议“王侯宗室朝觐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表面上看这是要求全国各地的诸侯王朝觐时要以白鹿皮进献璧玉,但由于皇家禁苑几乎垄断了白鹿,诸侯王不得不花高价购买,因此朝廷通过这种方式将大贵族手中的财富名正言顺地转移到了中央府库,从而确保了赈济灾民,以及支持与匈奴的战争。

除了鹿皮以外,鹿也是祭祀仪式和日常生活饮食的重要组成部分。西周时期,《诗经·秦风·驷驖》载,“奉时辰牡,辰牡孔硕”,毛传解释道,“辰牡者,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鹿豕群兽”,也就是立春、立夏和立秋都要用雄鹿来祭祀祖先。《礼记注疏·卷二十六》载,“天子朝事之豆,有昌本、麋(即麋鹿)臡(ní,带骨的肉酱)、茆菹、麏(jūn,同“麇”,即獐子)臡”,也就是两种鹿肉酱是周天子早上祭祀宗庙时盛放在豆中的贡献之物。汉代仪制中,幼鹿被用来祭祀宗庙,《晋书·志第十一·礼志下》载,“汉仪,立秋之日,自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东门,以荐陵庙。其仪,乘舆御戎路,白马硃鬣,躬执弩射牲,牲以鹿麛(mí,幼鹿)。太宰令谒者各一人载以获车,驰送陵庙”。

图8:清代礼器中的笾和豆

从唐代开始,鹿肉取代整只鹿作为祭祀的供品。起初,唐太宗下令以鹿肉祭祀宗庙,《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兽部十八》引《唐书》载,“太宗幸怀州,乙未,狩於济源之陵上,亲御弧矢。太宗曰:‘古者先驱以供宗庙,今所获鹿,宜令有司造脯醢以充为荐享’”。后来,唐玄宗于开元二十年(732年)改撰新礼,《通典·卷一百六·礼六十六·开元礼纂类一》中详细列出了以鹿肉作为供品的祭祀,最高等级的祭祀“凡用笾、豆各十二”;随着祭祀等级的逐级降低,笾、豆的数量也相应减少,其中在笾豆各十二、各十、各八中,笾中均盛放有鹿脯(注:肉干),豆中则盛放有鹿醢(hǎi,注:肉酱)。除此之外,在等级更低的笾豆各四、各二、各一的祭祀中,豆中也始终都有鹿醢(图8)。后世宋元明清的祭祀仪礼深受《开元礼》的影响,鹿肉始终在中国封建王朝的祭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鹿肉除了用于祭品外,本身作为一道美食,演绎了独特的饮食文化。早在先秦时期,《礼记正义·卷二十七·内则第十二》中关于“人君燕食所用”的记载中,就包含了鹿肉的两种吃法:一种是熟食“麋肤、鱼醢”,具体而言,“麋肤谓麋肉外肤,食之以鱼醢配之……麋肤谓孰也”,也就是鹿肉配鱼酱;另一种是生食“麋腥,醢酱”,具体而言,“腥谓生肉,言食麋生肉之时,还以麋醢配之”,这种生鹿肉所蘸的“麋醢”可不是一般的酱料,《晏子春秋·曾子将行晏子送之而赠以善言》中记载了“今夫兰本,三年而成……湛之麋醢,而贾匹马矣”,这种“麋醢”是三年长成的兰草根浸泡过的鹿肉酱,价值可以抵得上一匹马。到了汉代,任昉《述异记》中记载了“汉成帝(前33年-前7年在位)末年,宫中雨一苍鹿。杀而食之,其味甚美”。《东观汉记》中也记载了汉章帝年间,“章帝与舅马光诏曰:‘朝送鹿脍,宁用饭也’”。到了唐代,宫廷中以鹿肉为食材的菜肴可谓琳琅满目,《安禄山事迹》中记载了安禄山为了讨唐玄宗的欢心,进献的贡品中有“鹿尾酱”;《清异录·卷下》中还记载了“治羊鹿舌拌三百数”的“升平炙”,“鹿鸡糁拌”的“小天酥”,“羊豕牛熊鹿并细治”的“五生盘”,还有带有鹿肉和熊肉馅的“玉尖面”,其中“玉尖面”是以熊肥肉和鹿瘦肉搭配在一起制成的面食,据同书记载,“赵宗儒在翰林时,闻中使言:‘今日早馔玉尖面,用消熊栈鹿为内饀,上甚嗜之。’问其形制,盖人间出尖馒头也。又问“消”之说,曰:“熊之极肥者曰消,鹿以倍料精养者曰栈。”当然,鹿肉也并非皇帝所独享,他也会赏赐给身边的大臣,《全唐书》中便收录了苑咸所作的《为李林甫谢赐鹿肉状》。

唐宋之际,以鹿为食材的饮食开始从贵族走向民间,导致了鹿的供不应求,市面上甚至出现了以死马肉冒充鹿肉的黑心商贩。据《癸辛杂识·续集下》中的“死马杀人”条目载,“今所卖鹿脯多用死马肉为之,不可不知”。北宋苏象先在《丞相魏公谈训》中也回忆道,“众争取死马,而不取驼牛,以为马肉耐久,埋之烂泥地中,经宿出之如新,为脯腊,可敌獐鹿。皆税居曹门,邻巷皆货之咸豉者,早行,其臭不可近,晚过之,香闻数百步,多马肉为之”,开封曹门外的死马肉黑作坊收购完死马肉,先埋到地下,然后隔日刨出后用豆豉炖熟,再做成肉干以此冒充獐肉和鹿肉。但如果细究起来,贩卖假肉以次充好的现象或许始于唐代,《唐律疏议·卷十八》载,“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后来的《宋刑统·卷十八贼盗律》一字不差地延用了唐律中的处罚规定。到了明代,史上最令人瞠目的鹿肉吃法出现了,据《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七·流贼》载,“(崇祯)十四年(1640年)正月攻河南,有营卒勾贼,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杂鹿醢尝之,名‘福禄酒’”,闯王李自成攻占河南后,居然将福王朱常洵杀害后放血,然后拌上鹿肉酱来当酒来喝。

相比于作为实物的鹿,以鹿象征官运和长寿的传统同样历史悠久,而且更加深入人心。一方面,鹿与官运的结合或许是从“呦呦鹿鸣”的意象上衍生而来:太平盛世离不开施行仁政的官员,于是人们将宰相的车驾上绘上了鹿的图案,于是当白鹿出现在官员身边时,便是升官的预兆。《李贤注后汉书·卷三十三》引《谢承书》载,“(郑)弘消息繇赋,政不烦苛。行春天旱,随车致雨。白鹿方道,侠毂而行”,郑弘早年为官时施行仁政,春天干旱时他的属车经过的地方都下起了雨,而且白鹿相伴车驾左右,他的幕僚以三公车轓上绘有鹿预言其日后必为宰相,最终郑弘官拜太尉。有些因功受到皇帝嘉奖的官员,感恩修祠时也会矗立鹿的石像,据《艺文类聚·卷四十九·职官部五》引《襄阳耆旧传》载,习郁陪同光武帝巡游,因护驾有功被授予大鸿胪,并被封为襄阳侯,他感念山神,修建了苏岭祠,并“刻二石鹿,侠神道,百姓谓之鹿门庙”。久而久之,鹿与升官便联系在一起。河南济源市邵原镇的东汉墓曾经出土了一件鹿首灰陶房的陪葬品,陶房正面墙上为鹿首浮雕,背面墙上的方格网中有二十枚铜钱纹饰(图9),从中可以感受到墓主对死后灵魂到达另一个世界升官发财的美好愿望。

图9:鹿首灰陶房正背面,济源博物馆藏

到了南北朝时期,人们基于“鹿”与表示官吏俸给的“禄”谐音,进一步将鹿与官位联系在一起。《南史·卷五十五·列传第四十五》载,吉士瞻年轻的时候有一次梦见十一张鹿皮,于是大喜过望道:“鹿者禄也,吾当居十一禄乎”,后来他先后担任了十一个官职,早已对宦海生涯心生厌倦,“遇疾不肯疗,普通七年(526年)卒于郡”,最终死在了第十一个为官任上。由于鹿象征官运,因此鹿死对于官员而言是极不吉利的,《太平广记·卷一百四十四》转引《祥验集》载,“唐宝历二年(826年)春,范阳节度使朱克融猎鹿,鹿胆中得珠,如弹丸,黑色,初软后硬,如石光明”,朱克融以为是吉兆,但麻安石却认为,“鹿者禄也,鹿死是禄尽也。珠初软后硬,是珠变也。禄尽珠变,必有变易之事,衰亡之兆也”。然而对此不以为然的朱克融“自此克融言辞轻发,是年五月,果帐下军乱而全家被杀”,印证了鹿死意味着官运走到尽头,珠变暗含着身遭诛杀的命运。

图10:十鹿九回头碑(局部),上海醉白池公园藏

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以鹿寓意官禄的装饰形象。清代王韬在《淞隐漫录》中记载了普照寺桥边的“十鹿九回头碑”(图10):“刻十鹿于上,阳纹隆起,头角峥嵘,其一顺向,余俱返顾……鹿者,禄也,迩日诸贤,却禄鸣高,其迹类是”,寓意当时的九位贤人自视甚高,拒不做官。除此之外,鹿还与其他动物一起出现,根据谐音共同呈现吉祥的寓意:鹿、猴谐音“禄、侯”(图11);鹿、蜂、猴谐音“禄封侯”(图12);鹿、鹤谐音“六合”(图13),取“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汉书·卷七十二·王吉传》)之意,即天下风俗教化一致,九州方圆政令统一,实现天下大治的太平盛世。

图11:佚名《猴鹿图》,美国大都会博物馆藏

图12:万历青花寿鹿蜂猴图碗,故宫博物院藏

图13:乾隆宫粉地洋彩鹤鹿同春如意瓶,2018苏富比拍品

另一方面,鹿作为长寿的象征始于仙人乘鹿(图14)。早在战国时期,《尸子·卷上·劝学》中就记载了“鹿驰走无顾,六马不能望其尘”。到了汉代,道教盛行,鹿成为了道教神仙的坐骑。《金楼子·卷一·兴王篇一》载,“西王母使使乘白鹿,驾羽车,建紫旗,来献白环之玦、益地之图、乘黄之驷”;《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一·人事部二》引崔玄山《濑乡记》载,“老子者,道君也,始起乘白鹿,下托于李母胎中”,西王母的使者和太上老君的坐骑都是白鹿。东汉末年的鲁女生修道成仙,乘坐的也是白鹿车,据《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引《神仙传》载,“鲁女生者,长乐人。服胡麻、饵术,绝谷八十余年,甚少。世传见之二百余年,入华山中。有故人与女生别五十年,入华山庙,逢女生乘白鹿车,从玉女数十人”。后来到了唐代,民间修仙也偏爱骑乘白鹿,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中便吟唱道:“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

图14:仙人骑鹿画像砖,四川博物院藏,任疆摄

图15:战国时期楚国墓葬出土的镇墓兽,荆州博物馆藏

在道教修道升仙的观念下,鹿是帮助人死后灵魂升天的神兽之一。这种观念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的楚国,在当时的楚国墓葬中出土了鹿角与兽面,以及鹿角与飞鸟、虎组合在一起的镇墓兽(图15),国内学者丁兰认为这些镇墓兽是“楚地巫觋死后魂升天界的法器”,其中的鹿角或许是在上古时期作为上天沟通媒介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从而演化出助亡灵升天的作用。到了汉代,升天的对象从巫觋演变成了贵族,马王堆西汉墓1号墓棺侧面便绘有两只腾云飞天的白鹿(图16)。河南南阳东汉墓中的画像石和陕西靖边东汉墓壁画更加直观地展现了墓主人“乘鹿登仙”的场景:画像石上的双鹿拉着云车,一个羽人挥鞭驾驭,墓主人安详地坐在云车上,后面两个羽人手持灵芝,正与另一头鹿飞奔追赶,护送墓主人一路升仙(图17)。壁画上虽然没有那么大的阵势,但墓主人也在鹿的牵引下腾云登仙(图18)。

图16:马王堆1号墓朱漆彩绘棺侧面的白鹿形象,湖南省博物馆藏

图17:乘鹿飞仙画像石拓片,南阳市汉画馆藏

图18:陕西靖边东汉墓壁画上的乘鹿登仙

正因仙人能够长生不老,作为仙人坐骑和帮助凡人升仙的白鹿也逐渐在人们心目中具有了长寿特质。《初学记·卷二十九》引《春秋历命序》载,“神驾六飞鹿,化三百岁“;《太平御览·卷九百六》引《述异记》载,“鹿一千年为苍鹿,又百年化为白鹿,又五百年化为玄鹿。汉成帝时,山中人得玄鹿,烹而视其骨,皆黑色。仙者说玄鹿为脯,食之寿二千岁”,在修仙之人看来,凡人吃了千年鹿肉便可以获得长寿。《神仙济世良方》中的“看花仙人”条目载,“吾乃千年鹿童,玄帝(即道教尊神玄天上帝)座下修,已三百年矣,元朝脱去凡身,一年四季与玄帝修花,故名看花童子”。后来,人们将鹿与同样象征长寿的仙鹤、松树、灵芝等其他仙兽瑞草一起,系统构建了中国人所追求的独特的长寿寓意(图19),《神仙济世良方》载“鹤舞云中鸣白鹿,灵芝瑞草满崖前”,“鹤鹿双鸣时献瑞,山前山后产奇花”,这种源自道家求仙,渴求长生不老的美好愿望,数千年来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永恒不灭。

图19:雍正斗彩鹿衔灵芝纹盘,美国费城艺术博物馆藏

责任编辑:臧继贤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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