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简介:1975年1月14日,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兰线五原站至景阳林站区间段,发生65次旅客列车和202次旅客列车正面冲突事故,报废机车两台,客车四辆,包兰线中断正线行车22小时,铁路职工死亡8人,乘客死亡若干,受伤108人。
1975年1月14日19时30分左右,65次旅客列车正在五原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巴彦套海镇的三等车站)临时停车,列车编组车厢12辆,由配属于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铁路分局包头西机务段的胜利6型蒸汽机车担当本务机车负责牵引,当班司机宁风恩、副司机韩文成,另有1名司炉和1名添乘干部。
与此同时,位于五原站以西(包兰线下行方向)14公里外的景阳林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景阳林乡的五等车站,现已撤销)内,临时停靠着202次旅客列车,列车编组也是15辆,同样由配属于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铁路分局包头西机务段的胜利6型蒸汽机车担当本务机车,当班司机韩昌富、副司机王锡光,同样还有司炉和添乘干部各1名。
一个小时前,五原站站长王某某和车站值班员尹某某在运转室内就着一碟炸花生喝起了小酒。当时正处冬季,天寒地冻,运转室内即便生着暖炉也作用有限,因此当时车站的值班人员经常喝白酒暖身。然而,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之间两人越喝越上头,不胜酒力的尹某某终于一头趴在桌面上眯瞪了过去,站长王某某也有五分醉意,抬眼看了看还停在站台上的65次旅客列车,迷迷糊糊的王某某本能地脑补觉得应该让65次发车了。于是,在没有得到调度员允许以及自己没有接发列车权限的情况下(只有车站值班员拥有接发列车的权限),王某某擅自给65次旅客列车开通了出站信号,示意65次旅客列车可以开车。
王某某:“客车65次可以开车了。”
宁风恩:“知道了,65次开车。”
于是,在一阵汽笛声和弥漫的蒸汽白雾中,65次旅客列车于19时31分缓缓驶出五原站,行驶上了包兰线正线下行方向五原至景阳林区间段。
然而,在65次旅客列车离开五原站没几分钟,调度员的电话就打到了五原站运转室,眯瞪中的值班员尹某某被电话铃声吵醒,眯着眼拿起了电话:“喂,五原站。”
调度员:“这里是调度室,客车65次发车没有?”
尹某某连看都没往窗外看一眼就回答道:“客车65次还没发车呢。”
调度员:“还没开是吧?那客车65次先别开了,我这边让客车202次先发车,等过了五原站后再让客车65次发车。”
尹某某:“客车65次在五原站待客车202次通过后再开,好的我明白了。”
挂了电话后,心想202次经过五原站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尹某某继续趴桌上眯瞪。
与此同时,景阳林站值班员接到了调度员的电话:“客车202次在五原站交汇客车65次,客车65次会等客车202次通过后再走。”
“好的,我知道了。”景阳林站值班员在挂了电话,然后来到站台示意202次旅客列车可以发车:“客车202次可以开车了,在五原站与客车65次交汇,客车65次会让你们先过去。”
韩昌富:“客车202次五原站交汇客车65次,我们先过,好的我知道了。”
202次旅客列车在收到可以发车的指令后,在一声长汽笛鸣响后缓缓启动,于19时35分驶离景阳林站,驶上包兰线五原至景阳林区间段上行方向。此时,包兰线五原至景阳林区间段内同时运行着两列至少以每小时110公里的相对时速相向行驶的旅客列车,危险越逼越近,但两列旅客列车的当事人们则对此一无所知。
202次旅客列车发车后,调度员再度打电话给五原站值班员:“客车202次从景阳林站发车,客车65次五原站待避客车202次。”
此时值班员尹某某无意间抬眼看了看窗外,发现站台已经空空如也,顿时大吃一惊:“调度啊,客车65次已经发车,正往景阳林开。”
听到这话,调度员也大吃一惊:“什么?!不是要客车65次在五原站等的吗!”
尹某某一脸懵逼地将电话交给站长王某某,王某某接过话筒说:“客车65次刚刚开走了啊——”
电话那头,调度员如同坠入冰窖,“让客车65次赶紧停车!”
王某某:“不行啊,都走远了,通知不到啊——”
调度员:“完了,全完了!”
此时是19时38分。
……
19时40分左右,65次旅客列车和202次旅客列车在包兰线五原至景阳林区间段靠近景阳林站的路段发生正面冲突,两列旅客列车正面冲突时的相对时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巨大的撞击使得2台建设型蒸汽机车和4辆客车(2辆行李车和2辆硬座车)脱轨并颠覆,另有3辆客车脱轨。事故造成蒸汽机车报废2台,煤水车报废2辆,客车报废4辆,中破2辆,小破2辆;8名铁路职工(包括65次旅客列车和202次旅客列车的机车乘务员以及添乘干部——他们被活活挤死在司机室内,因为他们在撞车前没有跳车逃生,而是在第一时间实施紧急制动并坚守岗位,事后被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追认为革命烈士,而2名司炉则在相撞前的最后时刻被同事们推下机车后受伤)和若干名乘客身亡(乘客死亡数字不详,但就冲客车报废、中破的数量,人数估计不低于100人),108名乘客受伤,包兰线中断正线行车22小时,构成一起旅客列车正面冲突重大事故(据说两台机车因为撞击时力道过大整个搅合在了一起,最后不得不动用包头驻军的两辆坦克将两台机车残骸给拖分开来)。
经调查,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系五原站站长王某某在没有调度命令的情况下越权为65次旅客列车办理闭塞,放65次旅客列车出站;五原站值班员尹某某在不掌握65次旅客列车状态的情况下未经核实就误导调度员说“客车65次没有发车”,使得调度员根据错误的信息向202次旅客列车发出错误的发车指令,最终导致65次和202次旅客列车在同一区间闭塞相向行驶,最终酿成撞车的惨剧。
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铁路分局五原站管理混乱,车站人员在值班过程中饮酒误事,中断监控,对站内列车情况不清楚,不掌握,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根据调查结果,本次事故列呼和浩特铁路局包头铁路分局五原站完全责任,影响包头铁路分局当年的安全成绩。
作为直接责任人,五原站站长王某某和值班员尹某某被开除路籍追究刑事责任,最终王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包头铁路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分管车站以及安全的副局长等30余名领导干部被处以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乃至行政撤职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