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金字招牌”,代表城市整体文明的发展水平;更是“民心口碑”,体现了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的认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市民既是城市文明的享有者、受益者,也是城市形象的塑造者、维护者。
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让大家真正文明起来,首先要有严格的文明规范,用规范的法则来凝聚力量,来规范市民的行为习惯。还要将规范标准层层落细落小落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根植于市民心中,不断推动城市发展上新的台阶。其次要大力营造环境,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要从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日常行为入手,用广泛的宣传和有效的监督,在全社会传递讲文明光荣的浓厚氛围,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文明,传播文明的良好风尚,将创建文明城市从“要我创”转变成为“我要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