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冷冷清清的,实在没什么看头。唯有一家纺织厂,一些仅有两房的屋宇供劳工住宿,几棵桃树,一座有双色窗的教堂,还有一条人车稀少的大街。说是大街,可是只有一百码(1)长。到了周六,附近农场的佃农会进城来交易、聊天。除此之外,整个小城寂寥、悲伤得很,像是穷乡僻壤,和世上的其他地方都隔绝了音讯。最近的火车站在社会市(2),灵缇公司和白车公司的巴士也只行驶到三英里(3)外的佛克斯瀑布路。这里的冬天虽短,却冷冽刺骨,夏天则酷热难当。
若你在八月的某天下午走在大街上,根本无事可做。最大的建筑在小城正中央,整栋建筑都用木板给钉死了。房子向右偏斜得厉害,看起来随时都会倒塌。这栋房子很旧了,总莫名其妙地透着一种破裂的感觉,让人琢磨不透是怎么回事。猛然间会发现,房子前廊的右侧曾在许久许久之前粉刷过,部分墙壁也是——不过油漆没刷完,所以房子被分成了两半,一半比较阴暗、肮脏。这栋房子一丝人气也没有。倒是二楼有一扇窗没用木板钉死,到了接近黄昏的时候——那时的天气最热,会有一只手缓缓地推开窗板,一张脸会俯视小城。那张脸就像是梦中常见的恐怖的、朦胧的面孔:性别不明,面色惨白,两只灰色的斗鸡眼,像是在交换什么秘密又冗长的哀凄眼神。这张面孔会在窗前流连一小时左右,接着窗板又一次关上,而通常大街上一个人影都没有。这些个八月的午后,等你值完班,真的无所事事,就干脆走到佛克斯瀑布路,去听那些锁在一块儿服外役的犯人脚上的铁链当啷响算了。
不过,可别小看了这个地方,在这座小城里曾经开过一家咖啡馆。而这座用木板钉死的老房子,曾有过的繁华也是方圆数英里之内的任何地方都比不上的。这里曾有铺着桌布、摆着餐巾的餐桌,五彩缤纷的彩带随着电扇向四方飘送,周六晚上高朋满座。咖啡馆的主人是阿米莉娅·埃文斯小姐,但是让这地方生意兴隆的人却是一个驼子,叫作莱蒙表哥。另一个在咖啡馆故事里也参了一脚的人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前夫。他是个坏坯子,在监狱被关了好长一段时间之后,回到小城,兴风作浪,大肆破坏,随后又拍拍屁股上路了。从此之后,咖啡馆就歇业了,但是大家仍对它念念不忘。
咖啡馆之前并不是咖啡馆。阿米莉娅小姐从她父亲那儿继承了这栋房子,原本是一家杂货店,主要贩卖饲料、鸟粪石、民生必需品,诸如粗粉和鼻烟。阿米莉娅小姐很富有。除了这家杂货店之外,她还在小城后头三英里外的沼泽区里弄了个蒸馏酒坊,出产本郡最上等的烈酒。她本人皮肤黝黑、身材高大,骨骼和肌肉像个男人,头发剪得短短的,向后梳,露出额头,而她常经日晒的脸庞有一种紧绷的、憔悴的特质。要不是她微微有些斗鸡眼的话,那当年的她可以算得上标致了。有不少人想追求她,但是阿米莉娅小姐不稀罕男人的情爱,始终是孤家寡人一个。她的婚姻也跟本郡其他人的婚姻都不同——那是一场离奇的、危险的婚姻,只维持了十天。震惊了整座小城,人人都猜不透原因。除了这一次诡异的婚姻之外,阿米莉娅小姐一直都是独居的。她经常好几个晚上躲在沼泽区的小棚子里,穿着工作服和橡胶长靴,默默地看着蒸馏房的火。
阿米莉娅小姐就是这样靠着一双手致富的。她在附近的小镇贩卖猪小肠和香肠。秋天天气好的时候,她研磨高粱,而她桶子里的糖浆是暗金色的,甜香味美。她只花了短短两周的时间就在她家店铺后头盖了一间砖厕所,而且她的木工手艺也十分高超。阿米莉娅小姐最不拿手的一件事就是和人打交道,除非是随性所至或是重病在身的人,否则人这种东西是不能放到手上,一夕之间转变成有利润的东西的。所以,对于阿米莉娅小姐而言,人唯一的作用就是可以让她从他们那儿赚到钱,而且她在这方面相当成功。以农作物和地产抵押放债,一间锯木厂,以及银行的存款——方圆几英里之内没有人比她更富有。要不是她唯一的小缺点——对法律诉讼及上法庭有瘾头,她甚至会像议员一样富有。她可以为了一桩芝麻绿豆大的小事缠讼许久。据说,就算是走在马路上被石头绊一下,阿米莉娅小姐都会立刻东张西望,看有没有什么可以让她告上法庭的。撇开这些法律诉讼不谈,她的生活平静无波,每一天都和前一天差不多。除了那一场为期十天的婚姻之外,她的生活都没有什么变化,但是在阿米莉娅小姐三十岁那年的春天,事情变得不一样了。
那是四月里一个宁静的晚上,将近午夜时分,天空是沼泽地里鸢尾花的那种蓝色,月儿清楚又透亮,田里的庄稼欣欣向荣。几周以来,纺织厂晚上也忙个不停。小溪下游那座方形的砖制工厂亮着黄澄澄的灯光,模糊的织布声不断地响着。这样的夜晚最适合听见在漆黑农田的另一边,某个黑人缓缓地哼着歌,准备去跟情人幽会。不然一个人静静地坐着,拨弄吉他也不错。再不就独自一个人休息,什么也不想也是一宗乐事。那晚,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可是阿米莉娅小姐的杂货店却点着灯,门廊上还站了五个人。其中之一是胖墩麦克菲尔,他是个工头,长了一张红脸,一双手却很娇小,泛着紫色。站在门廊最上层阶梯上的是两个男孩——雷尼家的双胞胎,两人都瘦瘦高高的,反应迟钝,白色头发,绿眼惺忪。再一个人是亨利·梅西,他是个害臊、胆怯的人,温吞吞的个性,还喜欢穷紧张,坐在底层的台阶上。阿米莉娅小姐自己则倚着敞开的门,双腿交叉,脚上蹬着一双大沼泽靴,很有耐性地解开一根她随手拾到的绳子。五个人有很长一阵子都没开口了。
双胞胎中的一个拿着啤酒,看着空荡荡的街道,第一个出声。“我看见有东西朝这儿来了。”他说。“是走失的小牛。”他的兄弟说。路上的形影仍然太远,无法辨识。月亮把路旁开花的桃树照得阴影扭曲,空气中有桃花和春草的甜香,混合了附近沼泽暖烘烘的酸味。“不对,是哪家的小鬼头。”胖墩麦克菲尔说。
阿米莉娅小姐默默地盯着马路,已经放下了绳子,用褐色见骨的手抚弄着工作服的背带。她皱着眉头,一绺黑发落在额头上。众人正屏息以待,某家养的狗狂吠了起来,一直吠到某人大吼,制止了它。他们直等到路上的形影进入门廊黄光的范围,才看清楚来者是谁。
那是个生人,这种深更半夜的时候有个生人徒步走进小城可是很稀罕的事情。再者,那人还是个驼子,身高大概只有四英尺(4)多一点点。他的褐色大衣破烂、褪色,只遮到膝盖。两条弯扭、细瘦的腿似乎撑不住歪扭的鸡胸以及背上的驼峰。他的头非常大,两眼凹陷,眼珠是蓝色的,嘴巴倒是又小又轮廓分明。那张面孔同时给人松软又粗鲁的感觉。眼前,他苍白的皮肤被尘土给弄成了黄色,眼睛下方还有两个淡紫色的眼圈。他拎着一只用绳子捆起来的歪歪扭扭的旧手提箱。“晚上好。”驼子说,听得出上气不接下气。
阿米莉娅小姐和门廊上的人没有出声招呼,也没有搭腔,只是一直瞪着他。
“我要找阿米莉娅·埃文斯小姐。”
阿米莉娅小姐把头发从前额抹回去,抬起下巴:“为什么?”
“我跟她是亲戚。”驼子说。
双胞胎和胖墩麦克菲尔都抬头看着阿米莉娅小姐。
“我就是,”她说,“你说亲戚是什么意思?”
“因为……”驼子开口,一脸的不安,仿佛随时都会哭出来,他把行李箱放在底层的台阶上,但是仍握着把手,“我母亲是芬妮·杰瑟普,她是奇霍人。大概三十年前,她嫁给第一任丈夫之后就离开了奇霍。我记得听她说过,她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叫马莎。今天,我到奇霍去打听,他们说马莎是你的母亲。”
阿米莉娅小姐听着他解释,脑袋微微偏向一边。她一向一个人吃周日的晚餐,从来没有一帮亲戚在她家进进出出,而且她也从来不跟别人沾亲带故。她在奇霍是有个姨婆,拥有一家出租马厩,可是那位姨婆已经过世了。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个姨表姐妹住在二十英里外的城镇。但是,这个表亲和阿米莉娅小姐处得不好。若是偶然在路上碰见,她们都会朝路边吐口水。不时会有人费尽了心机想跟阿米莉娅小姐攀亲戚,不过没有一个人得逞。
驼子拉拉杂杂地开始了长篇大论,提起一堆的姓名、地名。门廊上的听众听得一头雾水,觉得跟眼前的主题好像搭不上边。“所以,芬妮和马莎·杰瑟普是同父异母的姐妹,而我是芬妮第三个丈夫的儿子。这么一来,你跟我就是……”他弯下腰,动手解开行李箱。他的手就像是肮脏的鸟爪,不住地颤抖。箱子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垃圾:破烂的衣服,古里古怪的废物,像是从缝纫机上拆下来的零件,反正就是压根儿没用的玩意儿就对了。驼子在这些东西里翻来找去,掏出了一张旧照片,说道:“这是我妈和她妹妹的照片。”
阿米莉娅小姐一声不吭,只是慢吞吞地左右扭动着下巴,从她的脸色你也知道她在想什么。胖墩麦克菲尔把照片拿过来,移向光源。照片上是两个苍白、弱小的小孩,有两三岁。但是,面孔只是模糊的两团白,随便哪一家的相簿里都能找出这么一张照片来。
胖墩麦克菲尔把照片还给了他,并没有多嘴。“你是打哪儿来的?”他只这么问。
驼子的声音迟迟疑疑:“我到处转悠呢。”
阿米莉娅小姐仍是一声不吭,兀自倚着门框,俯视着驼子。亨利·梅西紧张兮兮地眨着眼睛,揉搓着手,没多久就静悄悄地从底层的台阶离开了,消失了踪影。他是个好人,驼子的处境打动了他的心,所以他不想留下来看阿米莉娅小姐把这个外来客赶出她的产业,驱逐出小城。驼子站在台阶下,行李箱敞着口,他吸吸鼻子,嘴唇颤抖。或许他也感觉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也许他是明白了提着一箱的垃圾闯入一座陌生的小城,还声称是阿米莉娅小姐的亲戚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无论是哪个缘故,反正他在台阶上坐了下来,突然哭了出来。
半夜三更,一个驼子走到杂货店来,又坐下来放声大哭,这可不是寻常的事。阿米莉娅小姐把额头上的那绺头发抹到后面,几个男人面面相觑,很不自在。小城四周一片寂静。
最后,双胞胎中的一个说话了:“他要不是个地道的莫瑞斯·范恩斯坦,我把头给你。”
人人都点头附议,因为这句话是有特殊含义的。但是,驼子却哭得更大声了,因为他一点儿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莫瑞斯·范恩斯坦多年前住在镇上,是个行动迅速、蹦蹦跳跳的小犹太人。只要你骂他是杀害基督的凶手,他就会哭。而且,他每天都吃酵母面包和鲑鱼罐头。他后来发生了不幸,搬到社会市去了。从此之后,凡是有人太拘谨、令人讨厌,或是大男人爱哭,就会被叫作莫瑞斯·范恩斯坦。
“唉,他情况特殊,”胖墩麦克菲尔说,“那也是情有可原。”
阿米莉娅小姐只缓缓地跨了两大步,就越过了门廊。她走下台阶,看着陌生人,若有所思。她伸出一根修长的褐色食指,极其小心地碰了碰他背上的肿块。驼子的哭声仍未停止,但是声音变小了。夜晚很安静,月亮放射出柔和、清澈的光芒——天气愈来愈冷了。接着,阿米莉娅小姐做了一件奇怪的事,她从后面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瓶子,用手掌把顶端擦干净后,递给了驼子喝。阿米莉娅小姐是不轻易让人赊酒钱的,要让她免费送一滴酒给谁喝都是异想天开。
“喝,”她说,“喝了你的喉咙会舒服一点儿。”
驼子止住了哭声,舔干了嘴巴四周的眼泪,乖乖听话。等他喝完,阿米莉娅小姐也慢慢地喝了一口,用酒漱口,再吐出来。接着,她又喝了一口。双胞胎和工头都有他们自掏腰包买来的酒。
“这酒很顺口,”胖墩麦克菲尔说,“阿米莉娅小姐,我看你酿酒从没酿坏过。”
这天晚上,他们喝酒(两大瓶威士忌),这事很重要,要不,接下来也就没有故事可讲了。说不定少了这两瓶酒,咖啡馆根本就不会开张,因为阿米莉娅小姐的烈酒自有它独到的风味,酒色清澈,在舌尖很辛辣,下了肚后劲儿又很大。但是,事情不仅仅是这样。据说,用柠檬汁在干净的纸上写字,字迹可以隐形。可是,把纸拿近火边,字迹就会变成褐色,写下来的那句话就一览无遗。好,发挥一下想象力吧,阿米莉娅小姐的威士忌是火,而那句话写的是唯有灵魂深处才知道的事情——这样你就能了解阿米莉娅小姐的烈酒有多值钱了吧。无人注意的事,隐藏在黑暗心灵遥远角落的思想,蓦然都被认了出来、解读了出来。当织工的满脑子只想着织布机、便当、床铺,接着又是织布机,假设这个织工在周末喝了几口酒,遇见了一朵沼泽百合。他可以把花握在手心里,细看金黄、娇美的花,猛然间心中蹿过一种近似痛苦的甜美滋味。这个织工可能会猝然抬头,开了眼似的看着寒冷的、诡异的一月天空在午夜绽放色彩,一种天地悠悠而自身何其渺小的感觉让他在深受惊吓之余心脏停止。像这类的感觉在一个男人喝了阿米莉娅小姐的酒之后就会发生。他可能会受苦,也可能会乐得四肢无力,但是这种经验却道出了真理:他的灵魂得到了温暖,他看见了隐藏的信息。
他们直喝到午夜已过,这时,月亮也被云遮住了,夜晚变得又冷又暗。驼子仍坐在底层的台阶上,悲惨地弯着腰,额头抵着膝盖。阿米莉娅小姐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脚踩着台阶的第二层。她有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开口,表情跟一般微微斗鸡眼的人陷入深思时的表情差不多,就是显得非常睿智又极其疯狂的表情。最后,她说:“我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叫莱蒙·威利斯。”驼子说。
“好,进来吧,”她说,“炉子上还剩了点儿晚饭,你可以吃。”
阿米莉娅小姐这一生中只有少数几次邀请别人同她一起吃饭,而她不是想要骗他们什么,就是想从他们身上捞钱。所以,门廊上的男人们都觉得不对劲儿。稍后,他们彼此窃窃私语,说她一定是在沼泽那边喝了一下午的酒。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她离开了门廊,而胖墩麦克菲尔和双胞胎也各自回家了。她拴好了前门,四处看了一圈,确定货物都井然有序,然后就进了厨房。厨房在杂货店的后面。驼子跟着她,拖着行李箱,一面吸鼻涕,一面用肮脏的大衣袖子擦鼻子。
“坐下,”阿米莉娅小姐说,“我来把剩菜热一热。”
那晚,两人共进的晚餐很丰盛。阿米莉娅小姐是有钱人,她在吃的方面并不小气。菜有炸鸡(驼子把鸡胸肉叉进了自己的盘子里)、瑞典芜菁泥、羽衣甘蓝,还有滚烫的淡金色地瓜。阿米莉娅小姐吃得很慢,跟农夫一样吃得津津有味。她吃饭时两只手肘都架在桌上,俯对着盘子,两个膝盖分得很开,两脚踩在椅子的横档上。至于驼子呢,他狼吞虎咽,活像几个月连饭香味都没闻过似的。吃饭时,一颗眼泪在他肮脏的脸颊慢慢滑下——不过那只是刚才那阵哭泣的残泪,没有任何意义。餐桌上的灯光调整得很适当,灯芯边缘烧出蓝光,让厨房笼罩在欢欣的光芒当中。阿米莉娅小姐吃完饭后,拿一片酵母面包小心翼翼地把盘子抹干净,再把她自制的糖浆浇在面包上。驼子也依葫芦画瓢——只不过他比较挑剔,要求换个新盘子。吃完饭后,阿米莉娅小姐把椅子向后歪,握紧拳头,感觉到干净的蓝色衬衫袖子下右臂的肌肉结实而又有弹性——这是她无意识的习惯,每餐饭后都会做上一遍。接着,她拿起餐桌上的灯,朝楼梯歪了歪头,算是邀请驼子跟上。
杂货店的楼上有三个房间(阿米莉娅小姐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两间卧房,卧房之间是个大客厅。这三个房间很少有人见过,可是大家都传说房间装潢得很华美,而且一尘不染。而此刻,阿米莉娅小姐却把一个脏兮兮的小驼背陌生人,天知道是打哪儿冒出来的,给带上了楼。阿米莉娅小姐走得很慢,一次跨两个台阶,高举着灯。驼子跟得太近,照在墙上的影子成了一个扭曲的怪影。没过多久,店铺上方的房间也像小城其他地方一样漆黑了。
隔天早晨宁静无事,朝阳散发出紫色融合玫瑰红的色彩。小城四周的农田才刚犁过,佃农一大清早就下田干活,把深绿色的烟草幼苗给种上。野鸦飞得很低,贴近农地,飞过之处就会出现快速移动的蓝色影子。小城里,大家提着饭盒离开家门,纺织厂的窗户被阳光一照,金黄得刺眼。空气很清新,满树的桃花让桃树像三月的云朵一样轻。
阿米莉娅小姐和往常一样大约是黎明即起。她在水泵那儿洗了头,很快就开门营业了。稍后,她给骡子上鞍,去视察她的产业——她在佛克斯瀑布路上种了棉花。到了中午,不用说,小城的人全听说了驼子在三更半夜找上了杂货店的事。可是,目前还没有人看到他。白天的气温很快升高,天空变成了日正当中的艳蓝,可还是没有人看见这名陌生的访客。有些人想起了阿米莉娅小姐的母亲是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妹,但是她究竟是过世了,还是跟某个烟草记者跑了,却是众说纷纭。至于驼子的说法,人人都认为是吹牛。而小城的居民深知阿米莉娅小姐的个性,都断定她在喂饱他之后就会把他赶出去。可是,傍晚快到了,天空变白,一天的活也干完了,有个女人却说在杂货店楼上的窗户那儿看见了一张扭曲的脸。阿米莉娅小姐倒是什么也没说。她在店里照顾了一会儿生意,跟一个农夫为了一张犁争了一小时,修理了鸡圈铁丝网,夕阳西下时锁门打烊,上楼去了。小城的居民完全糊涂了,七嘴八舌地讨论开来。
隔天,阿米莉娅小姐没有开店,而是把自己锁在楼上,谁也不见。这一天,谣言四起了,而且谣言传得太难听,整个小城和邻近的地区都惊讶不已。谣言是由一个名叫默利·莱恩的织布工先传开来的。他不是个什么有分量的人,蜡黄的脸,步态蹒跚,嘴里一颗牙也不剩。他染上了三日疟,也就是说每三天就会发高烧。所以,有两天时间他萎靡不振、脾气乖戾,第三天他倒活了起来,有时候还能想出一两个点子。当然,大部分都是馊主意。所以,就是在默利·莱恩发烧的当口,他突然转过身来说:“我知道阿米莉娅小姐干了什么。她把那个流浪汉宰了,为的是他箱子里的东西。”
他说话的语气很平静,仿佛说的就是事实。不到一小时,消息横扫小城。那天,小城酝酿的故事残忍、变态,举凡让你听了连心脏都会发抖的成分无一不缺:一个驼子,半夜被埋在沼泽里;阿米莉娅小姐被拖着走过小城的大街小巷,拖到监狱去关起来;大家为了她的产业会落到谁家而吵嚷不休……但是,这些话都是压低声音说的,每次重复就会再多添点儿稀奇古怪的细节。下雨了,妇女却聊得忘了把晒在屋外的衣服收回来。有一两个居民欠阿米莉娅小姐的钱,他们甚至还穿上了周日的衣服,仿佛是在放假。居民聚集在大街上,叽叽喳喳,盯着店铺。
要说整座小城都加入了这一个邪恶的庆祝会的话,那就有点儿夸大其词了。有些理性的人推断阿米莉娅小姐既然那么富裕了,当然不会为了不值钱的垃圾冒险去谋杀一名流浪汉。小城里甚至有三个好人,他们不愿意这桩罪行发生,就连谋杀可以激起大家的兴趣、引起大骚动,他们都不愿它发生。想到阿米莉娅小姐抓着监狱的铁栏杆,在亚特兰大被送上电椅,他们一点儿也不觉得快乐。这三个好人跟别人不一样,他们用不同的观点来评断阿米莉娅小姐。一个人若是像阿米莉娅小姐一样在每方面都跟别人相反,一个人的罪恶若是多到别人没办法一次全部记住,那么对这个人就必须要有特别的判断。他们记得,阿米莉娅小姐一出生就很黑,脸部有些怪异,由她那个孤独的父亲一手带大,小小年纪的她就已经长到六英尺二英寸(5)高了。对于女人来说,这样的身高一点儿也不自然,而且她的行为模式和习惯也太过特殊,连用公允的态度来理性分析其原因都没办法。再说,他们都记得她令人迷惑的婚姻,那可是小城有史以来最让人琢磨不透的丑闻。
因此,这几个好人对阿米莉娅小姐产生了一种近似怜悯的感情。等她出来处理事务,诸如冲到一户人家去,拖出一架缝纫机抵债,或是又搅了一件涉及法律的小事,他们对她的感觉便又融合了气恼,心中一股荒谬的麻痒,还有深沉的、难以名状的悲哀。唉,算了,别提这些好人了,反正数来数去也不过就三个。倒是小城其余的人,在这整个下午就为了一桩纯属想象的罪行简直乐翻了天。
也不知是为了什么,阿米莉娅小姐对这件事似乎是毫无察觉的。她白天大多时间都待在楼上,下楼到店里照顾生意的话,也是平静地四处转转,双手插在工作服的口袋里,头低低的,下巴都埋进了衬衫领子里。她的周身上下都看不到血迹。她经常会停下来,肃穆地站着,俯视地板上的裂痕,把一绺短短的头发卷一卷,低声喃喃自语。但是,白天大多时候她都待在楼上。
夜幕降临。下午的一场雨使气温降低了,傍晚萧瑟寒冷,倒像是冬天。天上不见星光,一阵冰冷的细雨洒落大地。从街上看去,家家户户的灯都明灭不定,像在哀悼。除了下雨,还刮起了风,不是从小城侧面的沼泽吹来的,而是从北边漆黑、冰冷的松林吹来的。
小城的钟敲了八下。仍旧是什么事也没有。七嘴八舌、热热闹闹了一天之后,凄怆的夜让某些人惧怕,他们都待在家里的炉火边,其他人则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阿米莉娅小姐的门廊上麇集了八到十个人,没有人讲话,真的只是在门廊上等待。但是,他们本人也说不上来是在等待什么,不过是这样的:情势紧张的时候,某个大行动即将展开,大家就会聚集起来,屏息以待,就和此刻的情况一样。过了一阵子,他们全体在某一瞬间一块儿动了起来。不因某人的想法或意志,而是仿佛他们的本能都汇聚在了一起。所以,付诸行动的决定并不属于某个特定的人,而是属于这个群体。在这种时候,没有一个人会迟疑,而这联合的行动是否会导致洗劫、暴力、犯罪,就只能听凭天意了。所以,这群人严肃地在阿米莉娅小姐的门廊上等待,没有一个人知道会怎么做,只是内心知道必须等待,而行动的时机就在眼前了。
就在此时,店门打开了,里头明亮,看来很自然。左边是柜台,摆放着一片片厚厚的禽肉、冰糖、烟草,后面是一架架的盐腌禽肉和杂粮。店铺的右边大都堆满了农具之类的货品。店面的后边靠左的地方是楼梯间,门是敞开的。最右边往里是阿米莉娅小姐称为办公室的小房间,房门也是敞开的。这天晚上八点,阿米莉娅小姐坐在顶盖可以卷起的书桌前,拿着一支自来水笔在算账。
办公室的灯光明亮,阿米莉娅小姐似乎没有注意到前廊上的人群。她的四周一切都井井有条,跟平常一样。这间办公室可以说是远近驰名,不过,驰的是恶名。阿米莉娅小姐就是在这间办公室里完成各种买卖的。书桌上有一架小心覆盖住的打字机,她懂得怎么使用,但是只有最重要的文件才能让她动用这台打字机。而抽屉里的文件真的有上千份,根据字母顺序排列。阿米莉娅小姐也在这间办公室里招呼生病的人,因为她喜欢当医生,时常无照行医。整整两个架子放满了瓶瓶罐罐和各式各样的用具,挨着墙根还摆了一张长椅,让病人坐着候诊。她可以拿根烧烫的针缝合伤口,以免伤口化脓。而治疗烫伤,她用清凉的糖浆。至于各种疑难杂症,她也有各种不知打哪儿弄来的秘方调制的草药。这些草药是整肠妙方,可是不能让儿童服用,因为草药的副作用是会有严重的痉挛。治疗儿童她有另外一种药方,药性较温和,味道也比较甜。是的,整体而言,她算是个好医生。她的手,尽管又大又瘦得见骨,却自有其灵巧的一面。她的想象力丰富,使用的疗法有上百种。面对最危险、最奇特的疗法,她也毫不犹豫,没有什么疾病可怕到她不愿去治疗的。不过,只有一个例外。要是病人患的是妇女病,她就束手无策了。说真的,只要一听到这几个字,她就会因羞惭而脸色逐渐变暗。而她会呆立在那里,伸长脖子,或是脚上的两只沼泽靴不停地磨蹭,活像是一个遭受奇耻大辱、哑口无言的小孩子。但是,如果换成别的病症,大家就都信赖她。她从不收诊金,所以病人总是络绎不绝。
这天晚上,阿米莉娅小姐拿着自来水笔不停地写。即使如此,她也没办法不去注意阴暗门廊上盯着她看的人群,所以她不时地抬起头来,直直地凝视他们。不过,她并没有朝他们大吼,质问他们干吗像一群三姑六婆一样在她的产业上探头探脑的。她的神情骄傲而严峻,跟她每次坐到书桌后的表情没有两样。过了一会儿,他们盯着她看的样子似乎惹恼了她。她拿了条红色毛巾擦脸,站了起来,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对于门廊上的那群人来说,门这一关就是一种信号——时机来临了。他们在阴冷、潮湿的黑夜里已经站了有一阵子了。他们等待了许久,而本能要他们行动的那一瞬间来临了。说时迟,那时快,七八个人仿佛一条心,都朝店里移动。一时间,八个人似乎非常相像——都穿着蓝色工作服,多数人的头发染上了银丝,脸色都很苍白,都有一抹做梦似的眼神。谁也不知道他们的下一步会是什么,可是就在这时,楼梯口传出了声响。八个人抬头往上看,这一看惊得他们瞠目结舌。是那个驼子——那个在他们心中早就被谋杀掉的驼子。而且,这小子跟他们心目中的形象也完全不一样了:不再是可怜兮兮、肮脏不堪、喋喋不休、孤苦无依、在世上乞讨为生的窝囊废了。说真的,他变成了一个这些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见过的体面人。房间仍是一片死寂。
驼子缓缓下楼来,那份傲气活像是脚下的每一片木板都属于他似的。几天过去后,他有了极大的转变。其中之一就是干净到了极点。他仍穿着那件小大衣,但是大衣刷洗过,也缝补过了。大衣下是一件崭新的红黑格子衬衫——属于阿米莉娅小姐的。他穿的不是一般男人穿的长裤,而是一条贴身的及膝马裤。瘦巴巴的腿上穿着黑色长袜,鞋子也是特制的,形状很奇怪,鞋带一直绑到脚踝上,而且才刚清理过,用蜡擦得亮晶晶的。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柠檬绿羊毛披肩,两只又大又白的耳朵几乎整个儿埋了进去,披肩的流苏差点拖到地上。
驼子神气地迈着僵硬的小步伐下楼到店铺里,站到那群进店来的人中央。他们空出一块儿地方,围着他站着,双手垂在身侧,眼睛瞪得老大。驼子本人的举止也很古怪,他以水平的高度一个一个凝视这群人,这种高度只到一般人的腰际。接着,他又一个一个慢吞吞地打量每个人的下半身——从腰看到鞋底。等到满意了,他才闭上眼睛片刻,摇摇头,似乎是在说以他看来这些人根本不算一回事。然后,带着自信,纯粹是为肯定他自己,他把头往后仰,环顾一圈,把四周的面孔尽收眼底。店铺的左边有半袋鸟粪石,驼子发现得仰头看人之后,就坐在这袋鸟粪石上。舒舒服服地坐好后,他的两条小小的腿跷成二郎腿,他这才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
闯进店里的那些人花了一点儿时间才变得自在。那个发了三天高烧、第一个散布谣言的人默利·莱恩是第一个开口的。他看着驼子在把玩的东西,压低声音问:“你手上那是什么玩意儿?”
每个人都很清楚驼子手上的东西是什么,那是个鼻烟壶,原本是阿米莉娅小姐的父亲的。鼻烟壶是蓝色珐琅瓷,壶盖上有金色花纹。这八个人都见过这个鼻烟壶,所以心里很是惊讶,他们战战兢兢地瞄了紧闭的办公室的门一眼,听见阿米莉娅小姐在吹口哨。
“对啊,那是什么,小不点儿?”
驼子闻言抬头,嘴巴一动,还击了一句:“哦,这个啊,这是专门对付好管闲事的人的。”
驼子瘦巴巴的手伸进鼻烟壶里,捻了什么东西吃,可是却没有请他们也尝一尝。他捻的并不是鼻烟,而是混合了糖和可可的零食。他就像是捻鼻烟一样,抹了一小撮在下唇,再伸舌舔掉,舔的时候还会像是在扮鬼脸。
“我这颗牙老让我觉得嘴里有酸味,”他解释说,“所以我才得吃这种甜的东西。”
那群人仍挤在四周,感到尴尬,不知如何是好。这种感觉还未散去,很快便被另一种感觉盖过——房里的一种亲密感和隐隐约约的庆典气氛。这晚在店铺里的人分别是:海斯提·马隆、罗伯特·卡尔佛·黑尔、默利·莱恩、维林牧师、罗塞·克莱恩、瑞普·维尔波恩、亨利·福特·克林珀、贺瑞斯·威尔斯。除了维林牧师之外,其余的人在许多方面都很相似:都很容易从小事中得到乐趣,都在某方面哭泣过、吃过苦头,大多数的人除非是被惹恼了,否则平常都很温顺。他们都在纺织厂干活,跟别人分租一栋二屋或三屋的房子,房租是每个月十块到十二块钱。这天下午,每个人都领了薪水。因为是星期六,所以暂时可以把这几个人当作是一个整体。
不过,驼子早已在心中把他们分类了。等到舒服地坐好了,他就开始跟每个人聊天、问他们问题,诸如结婚了没,多大年纪了,平均一个星期赚多少,等等。问到非常私人的问题,却不着痕迹。没过多久,这群人的人数就增加了,亨利·梅西,还有察觉到不寻常情况的二流子、来喊男人回家的妇女,甚至还有一个亚麻色头发的坏小孩也蹑手蹑脚地溜进店里,偷了一盒动物形状的咸脆饼干,又悄然无声地溜走了。就这样,阿米莉娅小姐的产业上很快就人满为患了,而她本人却仍然没有打开办公室的门。
有一种人天生的气质就会让他有别于其他人,这样的人有种天赋本能,而这种天赋本能唯有年龄很小的孩子才会有,这种本能可以让他和其他的事物建立起直接重要的联系。驼子自然就是这种人。他下楼到店铺不过才半个钟头,就和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了交情,俨然是在小城住了好几年,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而且不知有多少个晚上坐在这袋鸟粪石上跟大伙儿谈天说地了。就是这个原因,再加上是星期六晚上的缘故,所以,杂货店里弥漫着一股自由和不正常的快乐。同时,还有一股张力,半是因为情况怪异,半是因为阿米莉娅小姐仍关在办公室里,至今没有露面。
最后,她是在十点走出办公室的,而那些以为会有什么好戏可看的人却失望了。她只是打开门,以她那缓慢而难看的步态走过来。她的鼻梁一侧有条墨迹,脖子上绑着那条红毛巾,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她那双灰色的斗鸡眼瞟了驼子坐的地方一眼,停顿了一会儿。至于店里的人群,她只是用惊讶中不失平静的表情注视了一圈。“有人要买什么吗?”她静静地问。
顾客当然是有的,毕竟现在是星期六晚上,而且所有人买的都是酒。阿米莉娅小姐三天前才挖出一桶陈年佳酿,在酿酒坊中分装到瓶子里。这天晚上,她从顾客手里收钱,就在明亮的灯光下数钱,这是正常的程序。可是,在此之后的事却不正常了。以前,顾客必须要绕到漆黑的后院去,她会从厨房的门缝把酒瓶递给顾客。这样的买卖一点儿也让人高兴不起来。而顾客在拿到酒之后就会默默地消失在夜色中,万一谁的老婆不让他把酒带回家里喝,那阿米莉娅小姐会特准他绕到店铺前廊,在那儿或是街上大口灌酒。门廊和门廊前的马路都是阿米莉娅小姐的产业,这点儿是绝不会错的。不过,她倒没有把这两个地方当成是她的产业,她的产业从前门开始,延伸到整栋的建筑,在这些地方不准有人开瓶,也不准有人喝酒,唯独她本人例外。但是,生平第一次,她打破了这个规矩。她走进厨房,驼子紧跟在她后面,把酒拿到了店里。非但如此,她还拿出了一些杯子,打开两包咸脆饼干,用盘子装着,放在柜台上,谁想吃都可以拿。
她只对驼子一个人讲话,而且只用略显刺骨而沙哑的声音问他:“莱蒙表哥,你是要纯的,还是要放到炉子上隔水温过的?”
“不麻烦的话,阿米莉娅,”驼子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直呼阿米莉娅小姐的名字,而不中规中矩地加上称谓的?当然不是她的新郎兼十日丈夫。事实上,自从她父亲过世后——他不知为了什么喜欢管她叫小丫头,就没有人再敢用这么熟的口气唤她了)“不麻烦的话,我想要温过的。”
这就是咖啡馆的起源了,就是这么简单。那天晚上,外头像冬天一样阴冷,若是坐在店铺外头,那简直就是活受罪,但是屋里头却有同伴,有宜人的温暖。有人把后头的炉子给点了起来,那些买酒的人把酒拿来跟朋友分享。里面还有几名妇女吃了几条甘草根,喝了瓶汽水,甚至还呷了口威士忌。驼子仍是个新鲜人物,他在场让人人都觉得有趣。办公室的长椅也搬了过来,还有几张椅子。其他人有倚着柜台的,有舒舒服服地坐在木桶上和布袋上的。而且,在阿米莉娅小姐的产业上开瓶也并没有引来什么粗野的行为、下流的咯咯笑或是恶作剧之类的。恰恰相反,这些人守礼到几近胆怯的程度,因为在此之前,小城的居民并不习惯像这样聚在一起纯粹说笑玩乐。他们不是在纺织厂碰头,上工干活,就是在周日的全天候野餐上见面——尽管很有趣,但背后的意义却是要你随时不忘地狱,让你对全能的上帝深感敬畏。可是,咖啡馆的氛围就截然不同了。就连最富有、最贪婪的浑球进了一家体面的咖啡馆都会循规蹈矩,不侮辱任何人。而穷苦的人满心感激,四处张望,以最时髦、最谦和的方式捏起盐巴。因为一家体面的咖啡馆意味着下列的特质:同伴情谊、口腹满足,以及某种程度的热闹、欢乐及举止优雅。那天晚上,在阿米莉娅小姐的店里并没有人把这番话对他们说,但是他们自己都知道。当然啦,一直要到小城有了咖啡馆之后,他们才知道。
而这时,这一切的起因——阿米莉娅小姐,大半个晚上都站在通往厨房的门口。表面上,她似乎一丝也没有改变,但是有许多人注意到了她的表情。她看着眼前的一切,可是大部分时间,她盯着驼子,眼里流露出孤独。他在店里来回走动,掏着鼻烟壶里的东西吃,态度既尖酸,又讨人喜欢。阿米莉娅小姐站的地方,炉子的火光照出一个光圈,多少照亮了她褐色的长脸。她似乎是在审视内心,表情中有痛苦、困惑,以及飘忽不定的快乐。她的嘴唇不像平常一样紧紧地抿着,而是做着时常吞咽的动作。她的皮肤发白,空空的两只大手在冒汗。那晚,她的表情是属于寂寞的情人的。
咖啡馆的开幕式直到午夜才结束,人人都友善地互相道别。阿米莉娅小姐关上了前门,却忘了上栓。很快地,万籁俱寂,大街,三家店,纺织厂,住家,事实上是整座小城,都逐渐变暗,安静了下来。于是,三天三夜就这么结束了,其间有一名陌生人来到小城,大家过了个罪孽深重的假日,还有咖啡馆正式开张。
我们得让时光飞逝,因为往后的四年大同小异。有一些重大的改变,但是改变并不在一夕之间,而是一点一滴地累积而成的。每一小步都很平常,所以看起来并不起眼。驼子仍旧住在阿米莉娅小姐那儿。咖啡馆以渐进的脚步扩张。阿米莉娅小姐开始贩卖她的烈酒,店里也摆设了几张桌子。每天傍晚都有客人上门,到了周六更是人满为患。阿米莉娅小姐开始供应十五分钱一盘的炸鲶鱼。驼子费了一番唇舌才说服她买了一架机器钢琴。不出两年,杂货店已不再是杂货店,而是改头换面,成了一家有模有样的咖啡馆,每晚从六点营业到十二点。
每晚,驼子都会下楼来,透着一股自视甚高的神气。他身上总微微散发出芜菁叶的味道,因为阿米莉娅小姐每天早晚都会用煮过鱼肉和蔬菜的原汤帮他按摩,希望他能精力充沛。她把他宠上了天,可是无论什么东西似乎都没办法让他变得健壮,食物只会让他的肿块跟他的头变得更大,但身体的其余部分却仍旧虚弱、变形。阿米莉娅小姐表面上还是老样子,一整个星期,她照样是穿着沼泽靴工作服。可是到了周日,她会换上深红色的连身裙,这件衣服挂在她身上怪异极了。不过,她的态度和生活方式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她仍然喜爱在诉讼上紧咬不放,不过,现在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欺骗同乡,狠狠地敲诈一笔罚金了。因为驼子在社交上极度活跃,甚至连她也出席了一些社交场合,像是布道会、葬礼等。她在悬壶济世这方面仍像以前一样成功。她酿的酒甚至比先前更好,如果这么说不夸张的话。咖啡馆本身就利润丰厚,一时间成了方圆几英里内唯一可以消遣的地方。
现在,再用随意捡取的片段来看看这几年的情形,你会在冬天某个朝阳通红的早晨看见驼子跟在阿米莉娅小姐的脚后跟后行进,两人要到松林去打猎。你还会看见他们在她的产业上干活:莱蒙表哥就站在一旁,什么事也不做,可是指出她那双手有所疏漏的时候,却是毫不客气。到了秋天的午后,两人坐在后门台阶上削甘蔗。酷日当空的夏季,他们在沼泽区消磨时光,那儿的落羽杉变成了深绿色,在枝叶纠缠的沼泽树下是一片昏沉沉的阴森。每当有小径穿过湿地或是遇上一片黑沉沉的水域时,阿米莉娅小姐就会弯下腰来,让驼子攀住她的肩膀,紧抓着她的耳朵或是她的宽额。偶尔阿米莉娅小姐会爬上她买的福特汽车,招待莱蒙表哥到奇霍去看照片展,或是去远地的博览会,或是看斗鸡,驼子对于奇闻怪谈有压抑不住的兴趣。当然,他们每天早晨都在咖啡馆里。到了晚上,两人也会经常坐在楼上客厅的壁炉前,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因为驼子晚上总是病恹恹的,怕极了躺下来凝视着黑暗。他对于死亡有种深沉的恐惧,所以,阿米莉娅小姐不愿留下他一个人来承受这种恐惧。可以说,咖啡馆的业绩成长主要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咖啡馆可以为他带来同伴和欢乐,还可以帮他熬过黑夜。这些吉光片羽就可以大致拼凑出这些年的画面了,暂且就说到这里吧。
再来解释一下这些行为,该来谈谈爱情了。因为阿米莉娅小姐爱着莱蒙表哥,这一点是大家都一清二楚的。他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从不见谁单独行动,因此,根据胖墩麦克菲尔太太的说法——这女人的鼻子上长了疣子,天生的劳碌命,总是忙着把家具从前面房间的某个角落搬到另一个角落去。根据她以及其他人的说法,这两人是活在罪恶之中。要是他们真有亲戚关系,也就等于是表亲杂交,但是这一点是完全无法证实的。阿米莉娅小姐当然是个健壮、鲁莽的人,身高超过六英尺,而莱蒙表哥却是个弱不禁风的驼子,只到她的腰部那么高。但是,这样的组合反倒让胖墩麦克菲尔太太和她那群密友私下窃喜,因为她们为了可以嚼舌,对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可怜人最是打从心坎里欢喜得要命,所以就随她们说去吧。善良的人则认为,若是这两人能从彼此的肉体接触中得到满足,那就是他们两个人与上帝的问题。所有讲理的人都同意这些善良的人对这个臆测的看法,而他们的答案都是简单的一声“胡说”。那么,这段爱情究竟是什么?
首先,爱情是两个人的共同体验。不过,说是共同体验却不见得是陷入爱河的两个人所引起的体验是相等的。每段恋情中都有一个去爱的,一个被爱的,但这两人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经常那个被爱的只是一种触发剂,把长久以来蛰伏在那个去爱的人心中储存的爱给激发了出来,而每一个去爱的人多多少少都了解这一点。他从灵魂中感觉到他的爱是幽寂的。他逐渐知道一种崭新的、陌生的孤寂,而就是这份认知让他受苦。所以,这个去爱的人只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须尽可能把他的爱深藏在心中,他必须要为自己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内在世界——一个激烈而陌生的世界,完整地藏在心中。这里要补充一句,这个去爱的人未必见得是一个为了结婚戒指而拼命攒钱的年轻人,这个去爱的人可以是男人、女人、孩子,总之,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至于这个被爱的人,也可能是任何类型的人,最古怪、粗野的人也有可能是爱的触发剂。一个已经是曾祖父的颤颤巍巍的老爷子可以仍然爱着二十年前某天下午在奇霍街头遇见的一个陌生女孩。传教士也许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的人可能阴险狡狯、油头粉面、恶习缠身。是的,那个去爱的可以和所有人一样清楚地看见了这些缺点,但是却不会影响他的感情发展。最平庸的人也可以得到一份犹如沼泽毒百合般狂野、激切、美丽的爱。女人也可能会引发暴烈而卑下的爱,狂言呓语的疯子也能激荡出某人灵魂中温柔、单纯的浪漫诗篇。因此,爱的价值和质量是由去爱的人本身决定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大多数人宁愿去爱别人,也不愿被爱。几乎人人都想当去爱别人的那个人。其中的道理再简单不过:在不为人知的心底,许多人是无法忍受被爱的。被爱的人惧怕、痛恨爱人的人,而且理由充足。因为爱人总想刨根究底,渴望与被爱的人在任何方面都有牵绊,纵使这种经验只能带给他痛苦。
前面曾提过阿米莉娅小姐结过婚,而那段奇异的插曲倒是可以拿来做例子的。别忘了,那段婚姻已事隔多年,而且也是在驼子来找她,带着这个现象——爱情——前来之前阿米莉娅小姐唯一的个人接触。
当时的小城仍旧是今天的小城,差别只在于当年只有两家商店,而现在有三家,大街两侧的桃树也比现在矮小、歪扭。当年的阿米莉娅小姐只有十九岁,父亲早在好几个月前就去世了。当时,小城里有个织布机修理匠叫马文·梅西,他是亨利·梅西的哥哥。不认识他们兄弟的人绝对猜不到他们会是兄弟,因为马文是这一带最英俊的男人:六英尺一英寸高,肌肉结实,灰眸鬈发。他的日子过得不错,钱赚得不少,有一只金表,可以从后面打开,里头放着一张瀑布的照片。以世俗的眼光来看,马文·梅西是很幸运的家伙,他不需要为五斗米折腰,而且总是为所欲为。可是,若从较严肃的角度来看,马文·梅西却不是值得羡慕的人,因为他生性邪恶。他的名声就算不是臭名昭著,也跟郡里其他的恶少不相上下。他从小就随身携带一个腌过风干的人耳,那是从他用剃刀杀掉的一个人身上割下来的。他把松林里的松鼠尾巴剁掉,仅仅是为了好玩。他裤子左边的口袋里装着违禁的大麻草,专门引诱那些心情低落、有死亡倾向的人。然而,尽管他恶名昭彰,但地方上许多妇女却深爱着他。而当年可真有几个年轻女孩头发干净、眼神温柔,长着甜美、可爱的小屁股,娇俏可爱,却一个个都让他坏了名节。在二十二岁那年,这个马文·梅西选择了阿米莉娅小姐。这个离群索居、步态可笑,又生了一双斗鸡眼的女孩才是他渴盼的人。他并不是为了钱才要她的,而是纯粹为了爱。
而爱改变了马文·梅西。在他爱上阿米莉娅小姐之前,世人大可怀疑这种人是否有心肝、有灵魂。但是,他的性格丑恶其实是有原因的,马文·梅西来到人世之后确实吃了不少苦头。他是七个孩子里的一个,而这些孩子都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他那对父母压根儿就不配为人父母,他们自己就是孩子,喜欢钓鱼,在沼泽区闲逛。他们的孩子差不多每年都会多一个,却只是他们的累赘。晚上,他们从纺织厂回来,会盯着孩子看,仿佛不知道这些小孩都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如果哪个孩子敢哭,准是一顿好打,所以,孩子们在世上学到的第一课就是找到屋子里最幽暗的角落,尽可能把自己藏匿好。孩子们瘦得就跟白发幽灵一样,而且他们都不说话,就连彼此都不交谈。最后,七个孩子一块儿被父母抛弃,任他们在小城里自生自灭。那年冬天,森冷难挨,纺织厂停工了将近三个月,处处哀鸿遍野,幸好小城不是一个眼睁睁看着白人小孩冻死在路上的地方。于是,最后的安排是最大的孩子,当时八岁,走入了奇霍,消失了踪影——或许他是搭货车去了别处,到社会上去闯荡了,谁也不知道。另外三个孩子由小城的居民接济,从一家厨房转战到另一家厨房,但是他们的身子骨太弱,不幸在复活节前夭折了。最小的两个孩子马文·梅西和亨利·梅西被同一人收养了。镇上有个好女人叫作玛丽·黑尔太太,她收留了马文和亨利,待他们犹如己出,兄弟俩就在她家长大成人。
可是,幼童的内心是需要小心呵护的。初来乍到人世时碰上的残忍境遇会把他们的内心扭曲成怪异的形状。一个受过伤害的孩子的内心可能会萎缩,一辈子像桃核一样坚硬、坑坑洞洞。也可能这样的孩子的内心会化脓肿大,变成了愁云苦海,身体都承载不了,最平凡的小事都能轻易地刺激他、伤害他。亨利·梅西就是属于后面这种状况。他和哥哥是泾渭分明的两个人,他是小城里最亲切、最温和的人。他把薪水借给不幸的人,从前还会帮那些一到周六晚上就泡在咖啡馆里的父母照顾孩子。但他是个害羞的人,而且他的外表一看就知道是有一颗肿胀的内心,备受煎熬。而马文·梅西长大了却变得鲁莽大胆、性子残暴,他的内心变得像撒旦头上的角一般刚硬。在他爱上阿米莉娅小姐之前,他给弟弟以及好心扶养他长大的妇人带来的尽是耻辱与麻烦。
可是,爱情彻底改变了马文·梅西的性格。他默默地爱了阿米莉娅小姐两年,却始终不敢表明心迹。他常常站在她家门口,手里拿着帽子,眼神温驯而充满渴望,灰眼迷蒙。他洗心革面,完全变了一个人。他对弟弟和养母亲切、和气,把薪水存起来,懂得了节俭,而且还接受了上帝。周日,他不再懒懒地躺在前廊上,而是拿着吉他自弹自唱。他到教堂去做礼拜,也出席所有的宗教聚会。他学会了讲礼貌:他训练自己看见女士要站起来,帮女士拉椅子,而且他不再说脏话、不再打架,不滥用上帝之名。就在两年的时间里,他改头换面,在各方面改进自己。第二年年底,有一天晚上,他去找阿米莉娅小姐,带了一束沼泽百合、一袋小肠、一只银戒指。那晚,马文·梅西倾诉了衷曲。
阿米莉娅小姐嫁给了他。后来,人人都不禁纳闷,有人说她是想捞点儿结婚礼物,有人认为都是阿米莉娅小姐在奇霍的姨婆不断唠叨的缘故——那个婆娘是个不饶人的老女人。无论原因为何,反正她大步走上了教堂的走道,披着她死去母亲的嫁衣,那件礼服是黄色缎面的,对于她来说起码短了十二英寸。婚礼是在冬季的一天下午举行的,温暖的阳光射过教堂的红宝石色玻璃,在圣坛前的这对新人身上洒下了奇异的光芒。牧师主持婚礼之际,阿米莉娅小姐不断地做着一个小动作:右手掌心在缎袍的一侧擦呀擦的。她是在找口袋,以为还穿着工作服,可是老是找不到。她的脸色也就愈来愈不耐烦、愈来愈无聊,也愈来愈懊恼。好不容易牧师该说的话都说完了,也祈祷过了,阿米莉娅小姐立刻离开了教堂,连丈夫的手都没挽,反而超前他两步。
教堂离店铺不远,新郎、新娘便步行回家。据说,阿米莉娅小姐一边走一边说起了她最近完成的一笔交易——向一名农人买下了一批柴火。说实在的,她对待新郎的方式就跟对待到店里来买酒的顾客一模一样。不过,到目前为止,事情都还差强人意,镇民都很感激,因为大家目睹了爱情对马文·梅西的影响,也都暗自希望爱情也能够让他的新娘改头换面。最少也可以多少改改阿米莉娅小姐的脾气,让她多出点儿新嫁娘的丰润,把她变成一个不那么难以捉摸的女人。
结果,大家都错了。新婚之夜在窗口偷窥的几个年轻男孩说实际情况是这样子的:新娘和新郎吃了一顿丰盛的大餐,大餐是由帮阿米莉娅小姐煮饭的老黑鬼杰夫做的。新娘每道菜都吃了双份,但新郎却食不知味。饭后,新娘忙着日常的活动:看报、清点存货等。新郎则在门口呆立,脸上挂着恍惚的、傻傻的、幸福的表情,而且完全被新娘冷落在一边。十一点了,新娘提着一盏灯上楼,新郎紧紧尾随。到目前为止都还算正常,但是接下来就出岔子了。
不到半小时,阿米莉娅小姐就穿着马裤,披着卡其色外套,“噔噔噔”地下楼来,一脸的不高兴,肤色显得很黑。她愤然关上了厨房门,还重重地踢了门一脚。但后来,她克制住了脾气。她把炉火拨旺,坐了下来,两脚架在厨房炉灶上,边读《农民年鉴》,边喝咖啡,还抽着她父亲的烟斗。她的脸色严峻、冷厉,刚刚的一脸黑气这会儿才渐渐消散。有时,她会停下来在纸上草草抄下《农民年鉴》上的什么消息。天快破晓了,她才进入办公室,掀开打字机上的罩布。打字机才刚买没多久,她仍处在摸索、学习的阶段。她的新婚之夜就是这么度过的。天色大亮之后,她到院子里,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忙着盖兔笼。这兔笼是一个星期之前动工的,打算要拿到哪儿去出售。
做新郎的人要是没本事把心爱的新娘子弄上床,那可不是一个惨字了得,尤其是全镇的人又都知道了。马文·梅西那天下楼来,身上仍是那套新郎装,却是一脸病容。天知道他这一夜受了多少折腾。他在院子里痴痴呆呆地走来走去,看着阿米莉娅小姐,但是不敢接近她。快到晌午时分,他忽然灵机一动,朝社会市的方向走了。回来时,他带着礼物:一只蛋白石戒指,一瓶当时最流行的粉红色指甲油,一只雕刻了两颗心的银镯,一盒价值两块五美元的糖果。阿米莉娅小姐大致过目了一遍,打开了那盒糖,因为她正好饿了。至于其他的礼物,她很精明地估了一会儿价格,后来就摆在自己店里的柜台上,成了待售的商品。这一晚跟昨夜仍是大同小异,唯一的差别在于阿米莉娅小姐把羽毛床垫抬到了楼下,在厨房炉灶边打地铺,而且她睡得还挺香甜的。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三天。阿米莉娅小姐照常做她的生意,花很多精力去留意一则传言,传言说马路朝南十英里的地方要建造一座桥。马文·梅西仍旧在房子四周跟前跟后的,而他受的苦从表情就看得出来。到了第四天,他做出了一件愚不可及的事情:他跑了一趟奇霍,带了律师回来。就在阿米莉娅小姐的办公室里,他签署了文件,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让给了她,总共是十亩的林场地,是他用积蓄买下的。阿米莉娅小姐仔仔细细地研究文件,确保对方没玩什么花样,随后慎重地收入了她的办公桌抽屉。当天下午,马文·梅西带了瓶一夸脱(6)装的威士忌,趁着还有日头,独自跑进了沼泽。快傍晚时,他醉醺醺地出来了,瞪着两只又湿又大的眼睛,笔直走向阿米莉娅小姐,一手按上了她的肩。他是想要跟她说什么,可是才刚开口,就被她一拳直捣到脸上来,打得他倒退撞上了墙,一颗门牙也应声而飞。
这桩婚事的后续只能大略带过。阿米莉娅小姐第一次动手之后,只要他靠近到一臂之遥,或他喝醉了,她都会对他饱以老拳。到最后,她索性把马文·梅西赶出了家门,而他也沦落到公然出丑的地步。白天,他在阿米莉娅小姐的产业边界徘徊,有时脸上挂着扭曲的疯狂表情,他会带着来复枪,坐在那儿,清理枪支,同时牢牢地盯住阿米莉娅小姐。就算她害怕了,她也没有表现出来,但是她的脸色却比以前更加冷峻,而且经常朝地上吐痰。他最后一桩蠢事是某天晚上爬窗潜入她的店铺,坐在一片漆黑之中,并不为什么,一直坐到隔天早晨她下楼来。为了这件事,阿米莉娅小姐立刻赶到了奇霍的法院,一心只想着要用私闯民宅的罪名把他关进监牢。那天,马文·梅西离开了小城,谁也没看见他,谁也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临行前,他把一封信塞进了阿米莉娅小姐的门缝。那封信写得很长,一半用铅笔一半用墨水,是一封放肆的情书,但是其中也包含了威胁,而且他发誓此生必会报复回来。他的婚姻只维持了十天。小城的居民都有一种格外满意的心情,就像是你知道有人被不堪的手法给彻底毁灭了,心里会有的感觉一样。
马文·梅西所有的一切都成了阿米莉娅小姐的:他的林场,他的金表,他的每一件物品。可是,她似乎并不重视。那年春天,她把他的三K党长袍剪了,拿来覆盖烟草苗。所以,他这个人的作用似乎就只是使她变得更加富有,并且带给她爱情。可是说来也奇怪,她只要谈起他,必定是语带不屑和讥诮的。她从不说他的名字,总是嘲讽似的以“我嫁过的那个修纺织机的”来称呼他。
后来,和马文·梅西有关的恐怖谣言传到了小城。阿米莉娅小姐可开心了,因为马文·梅西一旦摆脱了爱情的羁绊,他的真面目就会露出来。他成了不法之徒,照片和姓名上了州内的各家报纸。他抢了三家加油站,以一把改造枪支打劫了社会市的A&P杂货铺。他也涉嫌杀害了知名的拦路大盗“斜眼山姆”。每一宗犯罪都会扯上马文·梅西的名字,因此,他的邪恶在许多地方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一天,他醉倒在一栋旅游小屋的地板上,手边是一把吉他,右脚的鞋里有五十七块钱。他被捕判刑,送进了亚特兰大附近的一间监狱。阿米莉娅小姐深感庆幸。
这就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婚姻,已经事隔多年了。小城把这一桩怪诞的韵事拿来当笑话说,很长一段时间才平息。不过,虽然说这桩爱情从外表上看来确实是悲哀、荒诞,但是我们该切记,真正的变化是隐藏在那个去爱的人的灵魂中的。所以,在这段恋情,甚至随便哪段恋情中,除了上帝之外,还有哪个人有资格来评断谁是谁非呢?就在咖啡馆开张的头一天晚上,就有几个人突然想到了那个心已成灰的新郎被关在几英里外的阴暗监狱里。往后几年,马文·梅西并没有完全从小城居民的心中消失。没有人在阿米莉娅小姐或是驼子面前提起他,但是,在阿米莉娅小姐的幸福恋曲和咖啡馆的欢乐、热闹之下,仍有一股令人战栗的暗潮涌动。还是有人记得他的激情及罪行,还是有人想到他被禁锢在监狱之内。所以,别把这个马文·梅西忘了,因为他在这个故事中还要扮演一个恐怖的角色。
在杂货店扩建成咖啡馆这四年中,楼上的房间并没有变动。这部分产业在阿米莉娅小姐的一生中始终保持旧貌,和当年她父亲健在时,甚至和在她父亲之前的老样子一般无二。先前就说过是三个房间,而且打扫得纤尘不染,就连最小的物品也都摆得井然不紊。每天早晨,阿米莉娅小姐的仆人杰夫都会把每样东西擦了又擦、掸了又掸。前面的房间由莱蒙表哥住着,当初马文·梅西在获准留在屋子里的短短几夜也是住在这个房间。在此之前,房间的主人则是阿米莉娅小姐的父亲。房间里有一个大衣橱、一个有镜衣柜,罩着僵直的白亚麻布,布边有钩针编织的花边,还有一张大理石面的桌子。床铺非常之大,是老式的四柱雕花大床,材质是深色的黄檀木。床上铺了两套羽毛垫、长枕,几个手工抱枕。床铺太高,所以床下有两级木梯,不过之前没有人使用过木梯。可是,莱蒙表哥每晚都要把梯子拖出来,踩着木梯上床。木梯的旁边有个瓷夜壶,壶身上画着粉红色的玫瑰,但是夜壶被推到了角落,以免有碍观瞻。暗沉、光洁的地板上没有铺地毯,窗幔则是白色的,边缘也有钩针钩的花边。
起居室的另一头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卧室,比较小,摆设也十分简单:一张狭长的松木床,一个有镜衣柜,里面挂她的马裤、衬衫、周日的连身裙,她还在衣柜的壁面上钉了两根钉子,用来吊她的沼泽靴。此外,房间就别无长物,没有窗幔,没有地毯,也没有任何装饰。
而居中的房间,也就是起居室,可讲究了。黄檀木沙发的椅面是绿丝缎,因为太老旧而露出了底下的织线,摆在壁炉的前方。再有就是大理石面的桌子,两架“胜家”牌缝纫机,一只插了蒲苇的大花瓶,样样东西都透着富裕和气派。而在起居室里最重要的家具则是一个玻璃门大柜,柜子里摆了不少宝物和奇珍。阿米莉娅小姐在这些收藏品中又添了两样:一样是一棵水橡树的大橡实,一样是一个小天鹅绒盒子,盒里装着两颗灰灰的小石头。有时无事可做,阿米莉娅小姐就会把天鹅绒盒子取出来,立在窗边,低头看着掌心的小石头,脸上的表情糅杂了着迷、怀疑、敬重和畏惧。这两颗石头是阿米莉娅小姐自己的肾结石,几年前由奇霍的医师取出来的。那次的经验很是恐怖,从开始到最后一分钟都是煎熬,而她得到的就是这两颗小石头。她不拿来当宝贝也不行,否则就得承认自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所以,她把结石收藏了起来,等到莱蒙表哥住下的第二年,她把两颗石头镶在表带上,送给了他。而另一样收藏品——那颗大橡实,对于她来说很宝贵,可是每次看着它,她的神情总是黯然又迷惑。
“阿米莉娅,它有什么意义?”莱蒙表哥问她。
“哦,就只是橡实而已,”她回答,“是大爸爸过世的那天下午我捡到的。”
“你是什么意思?”莱蒙表哥追问道。
“我的意思是那天我在地上看见了这颗橡实,就捡了起来,放进口袋里。我也弄不清楚为什么。”
“这种收藏的理由还真怪。”莱蒙表哥说。
阿米莉娅小姐和莱蒙表哥在楼上房间的谈话次数不少,通常都是在天刚透亮的头两个钟头里,莱蒙表哥这个时候老是睡不着。阿米莉娅小姐还是老样子,沉默寡言,不让脑子里想到的事情脱口而出。虽然如此,可还是有些话题会让她感兴趣,而这些话题都有一个共同点——冗长而无止境。她喜欢琢磨那些可以耗费几十年之功却仍无法解决的问题。而莱蒙表哥却是什么话题都聊得起来,因为他这人话匣子一开就关不住。两人的谈话方式也是迥然不同:阿米莉娅小姐总是绕着事情的边缘,以低沉思索的声音长篇大论,却无关痛痒;而莱蒙表哥却会骤然打岔,像个嘴碎的人一样,冒出某个细节,即使完全不重要,好歹也比较具体,带着点儿实际的面貌。阿米莉娅小姐某些非常喜欢的话题是:天上的星辰,为什么黑鬼是黑色的,治疗癌症最好的方法,等等。另外,她父亲也是一个她百说不厌的话题。
“唉,洛(7),”她会对莱蒙这么说,“想当年我十分贪睡,常常灯不灭就爬上床去睡了。唉,我睡得可沉了,就像是泡在暖烘烘的车轴润滑油里。等天亮了,大爸爸会走进来,一手按着我的肩膀。‘起床了,小丫头。’他会这么说。过一会儿,炉子热了,他会从厨房朝楼上大喊。‘粗玉米面煎饼!’他会大喊,‘鸡肉浇肉汁!火腿加蛋!’我就会跑下楼,在热炉子边穿衣服,而他会到水泵那儿洗脸。吃过饭之后,我们就会到酒坊去,或是——”
“我们今天早上吃的粗玉米面煎饼做得不好,”莱蒙表哥说,“煎得太快,里头根本就还没热。”
“想当年,大爸爸把酒放光……”对话就像这样子唠唠叨叨往下说,阿米莉娅小姐在壁炉前伸长腿。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壁炉里总是燃着火,因为莱蒙表哥天生怕冷。他坐在她对面的一把矮椅上,两脚勉强才搭到地,身上通常都包着一条毛毯,要不就身披羊毛披肩。阿米莉娅小姐除了对莱蒙表哥说之外,从不向外人提到她的父亲。
这是她表现爱意的一种方式。他在最紧要的事情上得到了她的信任,唯有他知道她把那张藏酒图藏在哪里,唯有他可以看她的存折,可以动用藏宝柜的钥匙。他可以从收款机里拿钱,一抓就是一大把,放在口袋里叮当响。这块产业上的样样东西几乎都是他的,因为只要他心情不好,阿米莉娅小姐就会到处找礼物送他,逗他开心。弄到后来,她的手边几乎没有东西能再拿来送礼了。她的人生里唯一不和莱蒙表哥分享的东西就是她为期十日的婚姻。马文·梅西是他们两人唯一没有讨论过的话题。
日子就这么缓缓地过去了,一眨眼,莱蒙表哥在小城也住了六年,转眼又是八月了。这天是周六,时近傍晚,天空就像一床着火的毯子覆盖在小城上方一整天。绿色暮光初露,一股恬静的气氛弥漫。街道上覆了一英寸厚的一层金黄色干燥尘土,小孩子半裸着东窜西跑,不时地打喷嚏,浑身是汗,十分焦躁。纺织厂正午休息。大街上的人家跑到门阶上休息,妇女们人手一把棕榈扇。阿米莉娅小姐的房子正面立了块招牌,写着“咖啡馆”。后门的门廊有格子形的阴影,很凉爽。莱蒙表哥坐在那儿,转动着冰激凌机。通常,他会把一袋袋的盐和冰块打开,把搅拌器拿出来,舔一舔,看冰激凌是不是差不多了。杰夫在厨房做饭。当天早晨,阿米莉娅小姐在前门的门廊上放了布告:鸡肉晚餐——今晚,二十分。咖啡馆已经营业,阿米莉娅小姐刚在办公室里结束了一个阶段的工作。店里的八张桌子都坐满了客人,机器钢琴“叮叮咚咚”地演奏着乐曲。
靠近门边的角落里,亨利·梅西和一个小孩坐在餐桌前。他喝着一杯烈酒,倒是很不寻常,因为烈酒很容易就让他头脑不清,让他不是大哭就是大唱。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左眼紧张得抽搐个不停,每次他一有心事就会这样。他从侧边进入咖啡馆,一声不吭,就算有人跟他打招呼,他也没回应。他身边的小孩是贺瑞斯·威尔斯的孩子,留在这里让阿米莉娅小姐看病。
阿米莉娅小姐从办公室出来,心情很好。她到厨房去关照一些小事,然后才走进咖啡馆,指间夹着一个鸡屁股——那是她最喜欢的部位。她环顾室内,看见一切安好,就走向亨利·梅西坐的那张角落的桌子。她把椅子倒转过来跨坐,她还没准备吃饭,只是想打发时间。她的工作服臀部口袋里有一瓶哮咳灵,那是药水,用威士忌、冰糖、秘方调制的。阿米莉娅小姐扭开瓶盖,举到小孩的唇边。随后,她转头看向亨利·梅西,一见他左眼紧张得眨动,她就问:“你在烦什么?”
亨利·梅西似乎想要说什么为难的事情,可是久久注视阿米莉娅小姐的眼睛之后,只吞咽了一下,并未出声。
于是,阿米莉娅小姐又回头治疗她的病人了。小孩子个子很矮,只有头露出桌面。他的面色很红,眼睑半闭,嘴巴微开,大腿上长了个又大又硬又肿的疔,所以被送过来给阿米莉娅小姐,看能不能把疔刺破。但是,阿米莉娅小姐治疗孩子有另一套手法。她不喜欢看孩子痛,拼命挣扎,吓得半死。所以,她让孩子留在屋子里一整天,给他甘草吃,经常喝点儿哮咳灵,快到傍晚时,她才在他的颈子上绑了条餐巾,让他吃完晚餐。这会儿,他坐在椅子上,脑袋瓜子一下子晃到左一下子晃到右,有时他呼吸还会发出累坏了的咕哝声。
咖啡馆里有一阵骚动,阿米莉娅小姐迅速转头。莱蒙表哥进来了。驼子和每晚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咖啡馆。走到正中央,他会骤然止步,精明地打量四周,计算客人的人数,预计当晚以何种姿态应对。驼子是个恶作剧大师,他享受任何形式的吵闹,而且可以轻易就让大家反目成仇,手法之高直如奇迹。两年前,就是受了他的挑拨,雷尼双胞胎才会为了一把水手刀而大吵一架。直到今天,兄弟俩都还一句话也不说。瑞普·维尔波恩和罗伯特·卡尔佛·黑尔两人拳脚相向,他也在场。事实上,自他到小城以来,每一场争吵都和他脱不了关系。无论是谁家的闲事,他都要管,每个人最隐秘的事他都知道,而且只要是他醒着,就什么都要插手。但是,说来也真怪,虽然他喜欢兴风作浪,可是咖啡馆会生意兴隆,驼子却又是大功臣。没有他的场合,就是少了那么点儿欢乐,他每次走进咖啡馆,屋内总是紧张的气氛立刻升高,因为多了这个好事之徒,谁也说不准会有什么祸事落到头上,谁也说不准咖啡馆里会出什么事。因为骚动或是灾难随时可能会发生,所以大家从来没这么自由自在,这么开心得没有顾忌过。因此,驼子大步走入咖啡馆,人人都转头注视他,而且客人会匆匆爆出一阵谈话,拉开瓶塞的“啵啵”声此起彼落。
莱蒙朝胖墩麦克菲尔挥手,胖墩麦克菲尔和默利·莱恩、亨利·福特·克林珀坐在一块儿。“我今天走到罗腾湖去钓鱼,”莱蒙说,“路上,我跨过了一个东西,头一眼看以为是倒地的大树,可是跨过去的时候觉得有什么动了动。我又看了第二眼,这才发现我跨过的竟然是一只鳄鱼,有门口到厨房那么长,而且比一头阉过的公猪还要粗。”
驼子叽叽喳喳地聊着,大家都会不时地看看他,有些留心听他说什么,有些则否。有时候,他嘴里吐出的每一个字不是谎话就是吹牛。像今晚,他就没有一句话是真话。他这一整天都因为扁桃腺脓肿而躺在床上,一直到下午偏黄昏后才起床来搅动冰激凌机。客人都知道这一点,可是他却仍然站在咖啡馆正中央大吹大擂,一点儿也不脸红,也不怕别人听得耳朵长茧。
阿米莉娅小姐双手插在口袋里,歪着头,留意他的一举一动。她灰色的斗鸡眼里有股柔情,而且不自觉地绽露出了微笑。偶尔,她的眼神会暂离驼子,瞧瞧咖啡馆里的其他人。这时,她的表情是得意的,而且得意中还隐含着威胁,仿佛是在看哪个人有胆子敢戳破驼子的满口胡说八道。杰夫送上了晚餐,每道菜都用盘子盛好了,新装设的电风扇吹起了一阵宜人的清凉。
“小家伙睡着了。”亨利·梅西终于开口说道。
阿米莉娅小姐低头看着身边的病人,板起脸着手眼前的治疗。小孩的下巴架在桌沿上,嘴角挂着泡泡,不知是口水还是哮咳灵。他的眼睛闭着,一小群叮人的虫子停在眼角。阿米莉娅小姐一手按住他的头,用力摇晃,但是小病人还是照睡不误。这时,阿米莉娅小姐才把孩子抱起来,走进办公室,小心翼翼的,避免碰到他腿上的疔。亨利·梅西尾随她进去,把办公室的门也顺手带上了。
这天晚上,莱蒙表哥百无聊赖。没有什么新鲜事,再者,尽管天气热,但咖啡馆里的顾客脾气却都不错。亨利·福特·克林珀和贺瑞斯·威尔斯坐在中央的桌子边上,勾肩搭背,嬉皮笑脸,讲着什么很长的笑话。可是他走过去,却听不出一点儿头绪,因为他错过了故事的开头。月光照亮了尘土弥漫的街道,矮小的桃树黑漆漆的,纹风不动——外头连一丝微风也没有。沼泽里蚊子嗡嗡地叫,听得人昏昏欲睡,像是在回荡夜的岑寂。小城看似黑沉沉的,唯有大街远方的右手边有灯光闪烁。夜色中不知哪个女人以高亢、浪荡的声音在唱歌,唱得没头没尾,总共只有三个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驼子倚着门廊的栏杆,俯视空荡的大街,好像巴不得有人会走过来。
他背后有脚步声,随即是话声响起:“莱蒙表哥,你的晚饭摆好了。”
“我今晚没什么胃口,”驼子说,其实他吃了一整天的甜食,“我嘴里酸酸的。”
“多少吃一点儿,”阿米莉娅小姐说,“有鸡胸、鸡肝,还有鸡心。”
两人相偕回到明亮的咖啡馆里,跟亨利·梅西坐同一桌。这一桌是咖啡馆里最大的一张餐桌,桌上的可口可乐瓶子里插了一束沼泽百合。阿米莉娅小姐已经治疗好了病人,自己相当满意。紧闭的办公室门后只传来几声困倦的呜咽声,而且在小病人清醒、心里害怕之前,治疗就结束了。孩子这会儿正趴在他父亲的肩膀上,睡得很香,两只小手软软地垂在他父亲的背上,膨胀的脸很红,父子俩正离开咖啡馆要回家。
亨利·梅西仍然很沉默。他吃得很小心,吞咽时不发出声音,而且他的胃口还不到莱蒙表哥的三分之一。声称没有胃口的莱蒙表哥吃了一份又一份。偶尔,亨利·梅西会看向阿米莉娅小姐,但仍是一言不发。
这个周六的夜晚并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一对乡下来的老夫妻在门口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牵着彼此的手,终于决定要进来。两人相守了那么久,这一对乡下老夫妻,两张夫妻脸看起来就像是双胞胎。他们的肤色是褐色的,个子萎缩,活像是两颗会走路的花生。他们很早就离开了。午夜之前,大多数的顾客也回家了。罗塞·克莱恩和默利·莱恩仍在下棋,胖墩麦克菲尔坐在餐桌前,手边有瓶酒(太太不准他带酒进家门),自言自语,心平气和。亨利·梅西也还没走,这倒是不寻常,因为他几乎是天色一黑就上床就寝的人。阿米莉娅小姐困倦地打了个哈欠,但是莱蒙仍然很浮躁,她也就没出主意要打烊休息。
终于,一点了,亨利·梅西抬头看着天花板的一角,静静地对阿米莉娅小姐说:“我今天接到一封信。”
阿米莉娅小姐并不是听到这种话就羡慕不已的人,因为所有的生意信件和邮购目录都是以她为收件人。
“我收到了我哥的信。”亨利·梅西说。
两手摆在后脑勺,在咖啡馆里来回踢正步的驼子闻言猝然停步。只要聚会中气氛稍微有什么变化,他立刻就能察觉到。他瞧了瞧屋里的每一张脸,等待着。
阿米莉娅小姐绷着脸,握紧了右拳。“只管说。”她说。
“他获得假释,出狱了。”
阿米莉娅小姐的脸色非常阴沉,尽管晚上很暖和,她却打起了哆嗦。胖墩麦克菲尔和默利·莱恩推开了棋盘。咖啡馆里悄然无声。
“谁?”莱蒙表哥问,一双苍白的大耳朵似乎愈变愈大、愈来愈僵硬,“怎么回事?”
阿米莉娅小姐两手的掌心朝下,用力拍打桌面。“马文·梅西是个——”但她的声音沙哑了,过了一会儿,她只说得出,“他这辈子就只配关在监牢里。”
“他犯了什么罪?”莱蒙表哥问。
一阵漫长的沉默,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抢了三家加油站。”胖墩麦克菲尔说。可是,这听起来却似乎意犹未尽,给人一种还隐瞒了什么的感觉。
驼子不耐烦了。他受不了竟然有他不知道的事情,即使是不幸的事,他也要知道。马文·梅西这名字对他而言很是陌生,可是这名字却让他的心里很痒,就像每次有人提到一个大家都知道,唯独他不知道的话题一样。比方说,有人提到在他来到小城之前就拆毁的旧锯木厂,或是偶尔说到可怜的莫瑞斯·范恩斯坦,或是回忆起任何在他来之前发生的事。除了天生就好奇之外,驼子对于各种抢匪、恶棍也都兴致勃勃。他绕着桌子踱步,自言自语着“假释出狱”和“监牢”。但不管他怎么追问,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又不是有人活得不耐烦了,胆敢在咖啡馆里当着阿米莉娅小姐的面说起马文·梅西来。
“信上并没有说什么,”亨利·梅西说,“他没说要上哪儿去。”
“哼!”阿米莉娅小姐说,神情仍很冷峻,而且脸色非常黑,“他休想把那只分叉的蹄子踏上我的地盘。”
她把椅子推开,着手打烊。想到马文·梅西,可能让她也多了份思虑,因为她把收款机抬了起来,带到厨房,放进了隐秘的地方。亨利·梅西从黑暗的大街走了。亨利·福特·克林珀和默利·莱恩却在门廊又稍稍逗留了一会儿。将来,默利·莱恩会自称这晚他就预见了会发生的不幸,而且说得活灵活现。可是,小城的居民谁也不理他,谁都知道默利·莱恩就是这副德行。阿米莉娅小姐和莱蒙表哥在起居室里说了一阵子话,等到驼子觉得他终于可以入睡了,她就帮他把床铺上方的蚊帐弄好,等他做完晚祷。之后,她换上了长睡衣,抽了两管烟斗,过了好长一阵子才就寝。
那年秋天真是段好时光,四乡的庄稼丰收,佛克斯瀑布市那边的市场这一年的烟草价格都很稳定。经过了漫长的酷暑,早秋的头几个凉爽的日子显得清新、明亮、甜蜜。泥巴路旁长着秋麒麟草,甘蔗也成熟了,紫艳艳的。每天都有公交车从奇霍开来,载送年幼的孩子到整理好的学校去接受教育。男孩子跑到松林里猎狐狸,家家户户都把冬天要用的被褥拿出来晾晒,田里也种上了地瓜,还铺了稻草预防往后的严寒天气。入暮之后,一个个的烟囱飘出缕缕细烟,圆圆的橙色秋月也高挂天空。入秋之后的头几个寒冷的晚上万籁俱寂,是别的季节都比不上的。有时,夜深人静,一丝风也没有,小城会听见穿过社会市朝北方奔驰的火车尖细的汽笛声。
而对于阿米莉娅·埃文斯小姐来说,这个时节可是最忙碌的时候。她黎明即起床,一直工作到太阳下山。她在酿酒厂里弄了个更大的新冷凝器,短短一周的时间就酿出了足以灌醉全郡人的烈酒。她那头老骡子因为拉磨碾高粱太过劳累,转得头昏眼花。她还把梅森玻璃罐都煮过消毒了,装满了糖渍梨子。她整天盼着头场降霜,因为她订了三头大猪,准备要好好来几次烤肉,弄几副小肠,灌香肠。
这几周以来,许多人都注意到阿米莉娅小姐多了点儿什么,她经常笑,笑声醇厚回荡,而且她吹的口哨也多了点儿孟浪优美的调皮。她不管什么时候都在卖弄力气,抬起很重的东西,或是用手指戳自己结实的二头肌。有一天,她在打字机前坐下,打了篇故事,故事中有异乡人、活板门,以及数以百万的金钱。莱蒙表哥跟她总是如影随形,跟在她的衣摆后,无所事事。而每次她看着他,脸上都会有明亮、温柔的表情,而每次说他的名字,声调中也总隐含着情意。
第一道冷锋终于来临了。阿米莉娅小姐一天早晨醒来,发现窗棂上有霜,而且院子里的草地也披上了银衣。阿米莉娅小姐把厨房炉子的火烧得好旺,到外面去判断天色。空气冰冷刺骨,天空淡绿无云。没多久,乡间的人就来找阿米莉娅小姐,想知道她对天气有什么看法。她决定把最肥的一头阉公猪宰了,消息立刻不胫而走。猪宰好了,烤肉坑也用橡木燃起了火。后院弥漫着暖暖的猪血味和烟味,脚步声杂沓,冬日的空气中人声喁喁。阿米莉娅小姐四处走动,发号施令。不久,事情已经完成了七八成。
这天,她得跑一趟奇霍去办事,所以等确定一切都就绪之后,她转动曲柄开动了汽车引擎,预备出门了。她请莱蒙表哥跟她一起去,事实上,她一共请了七次,可是莱蒙表哥不愿丢下这里的热闹,想要留下来。阿米莉娅小姐似乎很不高兴,她习惯了莱蒙表哥总是在她身旁,只要两人不在一起,就很容易会染上相思病。可是问了七次之后,她就由他去了。临行之前,她找了根棍子,绕着烤肉坑画了很大一圈,大约是从坑口向后两英尺的范围,告诫他不可越界。她在晚餐后离开,预计在天黑之前回来。
现在,开着卡车或汽车在马路上跑,穿过小城,朝奇霍或是别的地方去,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了。每天,税务员都会来和阿米莉娅小姐这样的富人争论。假如说小城里有人心血来潮,就说是默利·莱恩好了,他想要贷款买辆汽车,或是先付三块钱就多了个漂亮冰柜——就跟奇霍商店橱窗里广告的一样,那么就会有一个都市人光临小城,问东问西,挖出他所有的把柄,毁掉他的分期付款购物计划。有时候,特别是在兴建佛克斯瀑布公路的那段时间,载运外役犯人的汽车会驶过小城,而且经常会有迷路的人停车问路。所以,那天下午晚一点儿的时候,有一辆卡车驶过纺织厂,停在阿米莉娅小姐咖啡馆附近的马路中央,当然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寻常。有个男人从车斗上跳下来,卡车随即扬长而去。
这个人立在马路正中央,四下张望。他很高,一头鬈曲的褐发,深蓝色的眼珠慢悠悠地转着。他的唇色红润,绽开笑容,是那种吹牛大王似的半开着嘴的慵懒笑容。他穿了一件红衬衫,系了一条皮制工具腰带,拎着一只锡箱和一把吉他。小城里第一个注意到有人来了的人是莱蒙表哥,他听见了汽车换挡的声音,转过身来调查。驼子在门廊的角落里探出头来,但并没有露出整个身体。他和那人瞪着彼此,却不是两名陌生人首次见面快速打量对方的那种看法,而是一种很特别的眼神。之后,红衣人耸了耸左肩,转过身去。驼子的脸色非常苍白,盯着那人走下马路。过了半晌,他也谨慎地跟上,保持几步的距离。
消息立刻就在小城里传播开来——马文·梅西回来了。他第一个去的地方是纺织厂,他懒洋洋地把两只手肘架在窗台上,看着里面。他喜欢看别人辛勤工作,就跟所有天生的懒骨头一样。整个纺织厂像是一下子给抛入了什么麻木的混乱似的。染工离开了炽热的染缸,纺纱工和织工也忘了机器,就连领班的胖墩麦克菲尔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而马文·梅西一直带着他那湿润、半张嘴的笑容,就算看见了自己的弟弟,浮夸的表情仍是不变。仔细逛过纺织厂之后,他继续朝马路上走,来到了他长大的屋子前,在门廊放下手提箱和吉他。随后,他沿着磨坊用的贮水池绕了一圈,又仔细逛了教堂、三家店铺,以及小城的其余地区。驼子跟在后面一段距离之外,默默地留意他的动静,两手插在口袋里,一张小脸仍然十分苍白。
时间愈来愈晚了,冬日红红的太阳渐渐西坠,西边天际是一片深金色和深红色。羽毛乱蓬蓬的烟囱褐雨燕飞回了自己的巢,灯火一盏盏亮了起来。偶尔有一阵烟味飘来,也有阵阵香味从咖啡馆烤肉坑里飘来。绕行了小城一圈之后,马文·梅西在阿米莉娅小姐的产业前停了下来,看着门廊上的招牌。之后,丝毫不以闯入民宅为忤,他穿过了侧院。纺织厂的笛音寂寥地响起,日班工人下班了。没多久,阿米莉娅小姐的后院里除了马文·梅西之外,又多了别人:亨利·福特·克林珀,默利·莱恩,胖墩麦克菲尔,以及围绕在房子边缘的大人、小孩。很少有人说话。马文·梅西独立在烤肉坑的一侧,其他人则聚集在另一侧。莱蒙表哥离开人群,独自站在某处,而且眼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马文·梅西的脸。
“你在牢里过得还好吧?”默利·莱恩问道,还痴痴地笑。
马文·梅西不予作答,只是从屁股口袋里抽出一把大刀,缓缓地打开,拿裤裆来磨刀。默利·莱恩在瞬间变得非常安静,笔直地走到胖墩麦克菲尔后面,躲在他宽厚的背后。
阿米莉娅小姐一直到差不多天黑了才回来。大家大老远就听见了她的汽车声,接着是车门砰然关上,撞到什么东西了,可能是她抬了什么东西到房子的门阶上。夕阳早已不见踪影,空气中飘浮着早冬傍晚的蓝色氤氲光芒。阿米莉娅小姐从后门台阶缓缓地逐级而下,她院子里的人群悄然静待着。这世上很少有人有胆量和阿米莉娅小姐相抗衡,而她对马文·梅西又是那么深恶痛绝。人人都等着看她爆发,破口大骂,抓起什么危险的物品,一举将他给驱逐出小城。起初,她没有看见马文·梅西,她的脸上有松懈和梦幻似的表情。每次她从远处回家来,就总是这副神情。
阿米莉娅小姐必然是同时看见了马文·梅西和莱蒙表哥,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但最终,她那种沮丧、惊异的目光却不是钉在从监狱里出来的废物身上。她,以及其他每一个人,都注视着莱蒙表哥,而他那模样确实是教人发噱。
驼子站在烤肉坑的末端,苍白的脸被焖烧的橡木火光照亮了。莱蒙表哥有一种很罕见的才能,只要他想巴结什么人,就会用上。他会一动不动地站着,带着一点点的专注,苍白的大耳朵会以惊人的速度扭动着,但是看起来却毫不费力。每次想要阿米莉娅小姐答应他什么,他就会使上这招,而且屡试不爽。这会儿,驼子站在那儿,两个耳朵扭得像要掉下来了,可是这次他的对象不是阿米莉娅小姐。驼子笑望着马文·梅西,笑容带着近似绝望的恳求。一开始,马文·梅西压根儿就没注意,等他终于瞧了驼子一眼之后,他也没什么欣赏的表情。
“那个罗锅是有什么毛病?”他问道,拇指还粗鲁地朝他比了一下。
没有人回答。而莱蒙表哥一发现自己的绝招竟然无效,就又再多费了一番工夫。他眨眨眼,活像是眼窝里困住了两只苍白的飞蛾。他用脚在地上摩擦,两手乱挥,最后竟然像是跳起了舞来。被冬日傍晚最后一抹余晖照亮的莱蒙表哥,就像是沼泽魈生的鬼娃子。院子里所有的人里面,唯独马文·梅西完全不为所动。
“那个矮冬瓜是不是羊痫风发了?”他问,一见没有人回答,他就跨步向前,对着莱蒙表哥的太阳穴就是一拳,打得驼子踉跄倒退,坐倒在地上,但仍然仰着脸看着马文·梅西,极其用力地又扇动了一次耳朵。
人人都转头看着阿米莉娅小姐,看她有什么反应。这些年来,尽管有很多人恨莱蒙表哥恨得牙痒痒,可谁也不敢动他一根头发。要是谁不知好歹地敢对驼子恶言相向,那么阿米莉娅小姐就会不准这个浑球再赊账,百般刁难,让这家伙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好日子过。所以,阿米莉娅小姐如果拿起了后门门廊上的斧头,把马文·梅西的脑袋瓜劈成两半,也不会有人惊讶。可是,她却并没有那么做。
有时,阿米莉娅小姐会像是灵魂出窍,通常大家都知道起因是什么,也能体谅。因为阿米莉娅小姐是个好大夫,沼泽里的草根、树皮没有亲口尝过,她是不会碾细了喂给第一个上门的病人的。凡是发明了什么新药,她必定会第一个尝用。她会咽下一大剂,隔天在咖啡馆和砖厕所之间来来回回,似有所思。通常,感到一阵绞痛的话,她会立定不动,斗鸡眼盯住地面,紧握着拳头,尽力分析是哪个器官出现了反应,新药最可能医治何种疾病。而此时,她看着驼子和马文·梅西,脸上就是这种表情,绷着脸想辨识出体内是哪种痛苦,只不过今天她并没有试用新药。
“学乖了吧,罗锅?”马文·梅西说。
亨利·梅西拨开了额前柔软而泛白的头发,紧张地咳嗽起来。胖墩麦克菲尔和默利·莱恩两脚动来动去,外围的小孩和黑人连大气都不敢出。马文·梅西收起了刚才在磨的刀子,肆无忌惮地顾盼了一圈,大摇大摆地离开了院子。坑内的余火变成了羽毛似的灰烬,天色暗下来了。
马文·梅西从监狱里出来的情形就是这样。小城里没有一个人乐意看见他。就连玛丽·黑尔太太这个把他一手抚养长大的好女人,第一眼看见他,都惊得把手上的长柄锅掉在地上,哭了出来。可是,这个马文·梅西什么也不放在心上。他坐在黑尔家后门的台阶上,懒洋洋地拨着吉他。等到晚餐做好了,他就一把推开屋子里的小孩,自己拿了一大份,也不管玉米饼和鸡肉的分量其实都不够这一家吃的。吃完饭之后,他占了全屋子里最温暖、舒适的地方睡觉,一夜好眠,连梦也没做一个。
当天晚上,阿米莉娅小姐的咖啡馆并没有做生意。她小心翼翼地锁上了每一扇门、每一扇窗,没有人看见她和莱蒙表哥的身影,而且屋子里有盏灯一直燃到天亮。
马文·梅西走到哪里,厄运就会跟到哪里,这一点谁也不会意外。隔天,天气就遽然转变,气温攀升,大清早就弥漫了一股黏糊糊的闷热,风吹来了沼泽的腐臭味。成群的小蚊子犹如一张大网覆盖住了绿色贮水池上方,拍翅声尖锐、刺耳。这样的天气实在是反常,比八月还要糟,因此造成了许多损失。郡里养猪的人家差不多都学阿米莉娅小姐,在昨天把猪宰了。可是这么热的天气,做香肠怎么可能放得久?短短几天的工夫,到处就散发出肉缓缓腐烂的臭味,小城里弥漫着暴殄天物的心疼。这还不是最坏的呢,佛克斯瀑布公路附近一户人家,团圆饭吃了烤猪肉,结果死光了,一个活口也没有。很显然,他们家的公猪受了污染。这么一来,谁还敢确定自己家的肉是安全的呢?大家既想要尝尝可口的猪肉,又怕一吃就死,那种滋味真不是局外人能体会的。这段时间只有“浪费”和“混乱”两个词能够形容。
但是,罪魁祸首——马文·梅西却是一点儿也不会脸红。他没有地方不去。上班的时间,他在纺织厂周围溜达,从窗子往里窥探。到了周日,他就换上红衬衫,带着吉他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他仍然是个英俊的小子,褐发,红唇,宽肩,可是他邪恶的天性现在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所以长相再好看也没辙。况且,他的邪恶还不光是指他真正犯过的罪。没错,他是抢了三家加油站,之前他还毁了郡里许多柔情似水的姑娘,还拿来说笑。但凡你说得出来的恶事,都少不了他一份。可是,撇开这些罪行不谈,他浑身还散发出一股子阴险,就像是什么气味随着他飘散。还有一件事:他从来不出汗,就连最热的八月都一样。而这一点当然值得好好推敲推敲。
小城的居民这时都觉得他似乎比以前更加危险了,他在亚特兰大的监狱里一定是学会了什么下咒的本事,否则的话,要怎么解释他对莱蒙表哥的影响?自从看了马文·梅西第一眼之后,驼子就像是被什么鬼魅迷住了。他每一分钟都想要跟在这个罪犯的屁股后面,而且满脑子净是想要吸引他注意的笨念头。不过,马文·梅西仍旧对他满怀恨意,要不就压根儿没把他放在眼里。有时,驼子会放弃,坐在前门门廊的栏杆上,像是只生了病的鸟栖息在电话线上,让所有人看见他的伤心。
“到底是为什么?”阿米莉娅小姐会这么问,灰色的斗鸡眼瞪着他看,两只手握成了拳头。
“哦,马文·梅西,”驼子呻吟着说,单是说他的名字就打乱了他啜泣的韵律,害得他打起嗝来,“他去过亚特兰大。”
阿米莉娅小姐摇头,脸色又黑又冷。头一件,她没那个耐性旅行,那些跑到亚特兰大,或是跋涉五十英里路去看海的人,那些不安于室的人,她瞧不起他们。“去过亚特兰大并不会让他变成好人。”
“他坐过牢。”驼子说,语气充满了可怜兮兮的渴望。
连这种事都羡慕人家,那你跟他还有什么好说的?迷惘之中,阿米莉娅小姐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坐过牢?莱蒙表哥,那种事情不值得吹嘘吧。”
几周以来,阿米莉娅小姐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大家的眼睛。她心不在焉、精神恍惚,仿佛又进入了灵魂出窍的状态。不知为何,马文·梅西回来后的第二天,她脱掉了工作服,换上了那件专门留着礼拜日、参加葬礼、上法庭穿的红色连身裙。一周又一周过去了,她总算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收拾目前的混乱。可是,她的办法却让人很难理解。假如看着莱蒙表哥尾随马文·梅西让她很难过,她何不一次把话说清楚,告诉驼子要是他跟马文·梅西有什么牵扯,那她就会把他扫地出门?这个办法很容易啊,莱蒙表哥不屈服也不行。否则的话,他就得像游魂一样孤苦无依。可是,阿米莉娅小姐似乎连意志力都没了,生平第一次,她踌躇不前,不知该采用什么办法。此外,就跟犹豫不决的大多数人一样,她采取了最坏的行动:她驾起了多头马车,而且每匹马都是背道而驰。
咖啡馆每晚照常营业,说来也真是奇怪,每次马文·梅西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驼子,她竟然没把他轰出去,反而还让他免费喝酒,对他露出扭曲的怪笑。同时,她又在沼泽里设下可怕的陷阱,要是马文·梅西中了机关,绝对会送命。她让莱蒙表哥邀请他来共进周日晚餐,却又在他步下台阶时设法绊倒他。她开始帮莱蒙表哥安排各种娱乐活动:长途跋涉到远方去观赏各种表演,弄得自己筋疲力尽,开上三十英里的车子去有名的肖陶扩村休闲区,带他到佛克斯瀑布市去看游行。总而言之,这段日子弄得阿米莉娅小姐是心力交瘁。大多数人都觉得她这是在作茧自缚,而人人都等着看结果会是怎么样。
天气又转冷了,寒冬降临小城,纺织厂最后一班工人下班之前,天色就全黑了。小孩睡觉得穿上所有的衣服,而妇女则撩起裙子后面的下摆,在炉火前取暖,脸上带着舒服的梦幻表情。下过雨后,车子一开过去,泥巴路上就是几道坚硬结冰的车辙,家家户户的窗子都会闪动着隐隐的微光,而桃树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冬夜寂静又漆黑的夜晚,咖啡馆成了小城温暖的核心,灯火通明,四分之一英里外都看得清楚。摆在房间后部的大铁炉烧着熊熊烈火,烧得铁炉“噼啪”直响,变得赤红。阿米莉娅小姐给窗户做了红色窗幔,还从一名经过小城的推销员手里买了一大束纸玫瑰,做得很是逼真。
可是,咖啡馆之所以热闹,并不仅是有暖炉、装饰、灯光的缘故,咖啡馆对小城而言十分珍贵,还有一个更深刻的理由。而这个深刻的理由就是某种得意,当时这些地区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得意的事物。要了解这一份得意之情,就不能忘了人类的生活是多么卑贱。总是有许多人在纺织厂四周安家落户,可是却少有几户人家有足够的食物糊口、有足够的衣服蔽体,更别提吃饱喝足到身上能长出膘来为生活忙碌了。单单是为了挣到足以保命的东西,就能让生活变成一场漫长的你争我夺。不过,叫人想不通的道理却是这样的: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有价码,而且只能拿钱来买,世界就是照这样子运行的。这道理你早就明白,犯不着再去跟世界争辩一捆棉花多少钱或是一夸脱糖浆多少钱。可是,人命却是无价的,给的时候免费,收回更是无偿。所以,一条人命到底值多少钱?要是你左右看看,有时候一条人命可能只值一点点钱,有时候根本不值钱。常常你流血流汗,辛苦了半天,却不见得有什么收获,你的内心深处就会冒出一股你根本不值几文钱的感觉。
但是,咖啡馆带给小城的这份崭新的骄傲几乎影响了每个人,甚至包括小孩子,因为想进咖啡馆的人,用不着买晚餐,甚至不用买酒。只要一枚五分镍币,就可以买到冰凉的瓶装饮料!要是你连五分钱都没有,阿米莉娅小姐还有一种叫作樱桃汁的饮品,一杯只卖一分钱,粉红的颜色,甜滋滋的。所以,除了维林牧师之外,几乎每个人每个星期都起码会来咖啡馆一次。小孩子都喜欢在别人家里过夜,也喜欢在邻居家里吃饭。去打扰别人的时候,他们会表现得很乖巧,而且扬扬得意。小城的人坐在咖啡馆的餐桌前也有同样的得意之情。他们梳洗过后才会到阿米莉娅小姐的店去,进入咖啡馆之前还很知礼地在门槛上把鞋底擦干净。在咖啡馆里,至少有那么几个小时的时间,你心里那份一文不值的苦涩会减轻许多。
咖啡馆对于单身汉、不幸的人、结核病人还有特殊的功效。这倒让我想起来莱蒙表哥很可能就是结核病患者。他明亮的灰眸、他的冥顽不灵、他的多话,还有他的咳嗽,样样都是病症。再者,一般都认为弯曲的脊梁骨和肺结核有某种关联。可是,无论是谁跟阿米莉娅小姐提起这个话题,她都会火冒三丈。她愤愤地否认这些是病症,可是却背地里拿热药膏贴他的胸膛,拿哮咳灵来治疗他的咳嗽。今年冬天,驼子咳得更厉害了,有时就连大冷天他都会冒出一身的汗,但是这样也阻止不了他跟着马文·梅西如影随形。
每天一大清早,驼子就出门了。他跑到黑尔太太家后门,等啊等的,因为马文·梅西是个爱睡懒觉的家伙。他就站在后门,轻声叫唤,那副样子就像是小孩子耐心地蹲在地上的小洞边,拿着从扫把抽出来的干草戳那个洞,哀哀地唤着:“蚁狮,蚁狮——飞出来。蚁狮太太,蚁狮太太,出来,出来。你家着火了,你的孩子都被烧死了。”就是用这样子的声调——既哀伤又诱惑又认命的声调,驼子每天清晨呼唤着马文·梅西的名字。好不容易等到马文·梅西睡够了,出门开始一天的活动,驼子就会尾随他走遍小城。有时,他们还会一起跑进沼泽去,一去就是几个钟头。
而阿米莉娅小姐仍继续做着最不该做的事,也就是继续驾驶她的多头马车。莱蒙表哥出门时,她并不会叫住他,只是站在马路中央,孤单地看着他消失踪影。马文·梅西几乎每天都会和莱蒙表哥在晚餐时间一起出现,在她的餐桌上进食。阿米莉娅小姐打开了腌渍桃子,餐桌上不是火腿就是鸡肉,大碗大碗的玉米粥、豌豆。没错,阿米莉娅小姐曾有一次想要毒死马文·梅西,不幸却忙中出错,盘子全弄混了,结果反倒是她自己拿到了有毒的那一盘。她一尝到微微的苦味,立刻就明白了过来。那天,她什么晚餐也没碰,而是往后靠着椅子,触摸自己的肌肉,盯着马文·梅西。
每天晚上,马文·梅西都会到咖啡馆来,霸占最好、最大的一张桌子,也就是中央的那张。莱蒙表哥帮他上酒,而他一毛钱也不付。马文·梅西随随便便一挥手,把驼子打发走,当他是只沼泽蚊似的,而且他一点儿感激的意思也没有。要是驼子碍着了他,他还会用手背掴他,或是说:“滚开,罗锅,小心老子拔光你的头发。”遇上这种情况,阿米莉娅小姐就会从柜台后面出来,缓步逼近马文·梅西,握着拳头,独特的红色连身裙怪模怪样地在她骨感的膝盖上悬晃。而马文·梅西也不甘示弱,握拳迎上去。他们两个会慢慢地绕着圈,暗暗盘算。但尽管人人屏息以待,却总是落空。大打一架的时机尚未成熟。
这个冬天让众人记忆犹新,至今仍谈论不休,有一个特殊的原因:出了一件大事。一月二日那天,大伙一早醒来就发现世界全乱套了。无知的小孩从窗口往外看,完全摸不着头脑,都哭了起来。老人家追昔忆往,想不起附近地区何曾有过这种现象。原来,那天夜里竟然下了雪。午夜过后,黑魆魆的几个钟头里飘下了朦胧的雪花,黎明之前大地就覆上了银妆。这场异雪也在教堂的红宝石色窗前堆积,还让家家户户的屋顶都披上了白衣。这场雪让小城多了种惨淡、苍凉的外貌。纺织厂附近的两房屋舍又脏又歪斜,好似随时会倒塌。而且,不知为何,每样东西看起来都是暗沉沉的,缩了水似的。唯有白雪本身透着一种美,小城里只有极少数的人曾经体验过。白雪其实并不是白色的,不像北方人说的那样,而是白中还有柔柔的蓝和银,而整片天空则是微微闪烁着光芒的灰色。还有下雪那种做梦似的寂静——小城何曾这么安静过?
大家对下雪的反应不尽相同。阿米莉娅小姐从窗户往外看,若有所思,没穿袜子的脚扭动着脚趾,她慢慢地收拢睡袍的衣领。她在窗前伫立了一会儿,接着就把窗板关上,锁上了屋里所有的窗户,把整栋房子关得密不通风。她点燃了灯,严肃地坐在一碗玉米粥前。这倒不是因为阿米莉娅小姐害怕下雪,而是她没办法对这件新鲜事立即有看法,而除非她明确地知道对某件事该有什么想法(她差不多对每件事都有定见),否则她宁可不予理睬。她这辈子没见过这地区下雪,也从来就没有想过会下雪。可要是她承认下雪了,那她就得要做某种决定,可这些日子以来,她已经有够多的烦心事了。所以,她只是在亮着灯的阴暗屋子里东摸西摸,假装一切如常。相反地,莱蒙表哥却乐疯了。阿米莉娅小姐刚转身帮他弄早餐,他就已经溜出去了。
马文·梅西自称雪是他让下的。他说他知道雪是什么,也在亚特兰大见过。那天,他在小城里昂首阔步,俨然每一片雪花都是他的财产。他看见小孩从家里怯生生地溜出来,捧了两手的雪来尝,就对他们嗤之以鼻。维林牧师满脸怒色,匆匆地走下马路,他正绞尽脑汁地想把这场雪放入他的周日布道里。大多数人都敬畏有加,很高兴经历这场奇迹。大家压低声音说话,而且比平时更常听见他们说“请”和“谢谢”。有些差劲的家伙自然是自甘堕落,喝了个酩酊大醉,幸好这只是极少数。对于大家来说,这场雪可是一件大事,所以有很多人数好了钱,打算那晚到咖啡馆去庆祝。
这一天,马文·梅西走到哪里,莱蒙表哥就跟到哪里,而且也跟着宣布这场雪是他的功劳。他很惊讶下雪不像下雨,抬头瞪着轻飘飘落下的雪花,一直看到头晕眼花,脚下踉跄才回过神来。此外,他还自鸣得意,沐浴在马文·梅西的荣光下。就因为这样,许多人看到他会忍不住大声说:“‘哇,’车辆上的苍蝇说,‘看我们扬起了多少尘沙啊。’”
阿米莉娅小姐无心供应晚餐,可是六点一到,门廊的台阶上就响起了脚步声。她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前门,是亨利·福特·克林珀。虽然没有东西可吃,但她还是让他进来坐下,卖给他一杯酒。其他人相继也来了。这个傍晚凄凉、寒冷,雪是不再下了,但是松林吹来一阵风,卷起了地面上纤细的雪花。莱蒙表哥一直到天黑了之后才回来,还带着马文·梅西,而且马文·梅西还拎着行李箱和吉他。
“你要出门了?”阿米莉娅小姐立刻问道。
马文·梅西到炉边去烤火,随后坐到他的餐桌旁,仔细地削着一小根木棍,拿来剔牙,频频把木棍拿出来看着尖端,随即在外套袖子上擦拭,根本连回答都懒得回答。
驼子看着阿米莉娅小姐,她正站在柜台后。他的表情一点儿恳求的意味都没有,他似乎相当有把握,两手在背后交握,很有自信地抽动耳朵。他的脸颊红润,眼睛闪烁着光芒,衣服湿透了。“马文·梅西要跟我们住一阵子。”他说。
阿米莉娅小姐并没有抗议,只是从柜台后走出来,在炉子前徘徊,仿佛这消息突然让她发冷。她不像其他妇女在公共场所取暖会注意礼节,只把裙子撩起一两英寸。阿米莉娅小姐根本就不知含蓄为何物,况且她似乎经常忘记满屋子都是男人。这时,她站在炉边取暖,红色连身裙直撩到背上,露出了底下一截强健多毛的大腿,谁想看都可以看个过瘾。她偏着头,自言自语起来,一会儿点头,一会儿皱眉,声调透着指控和责难,却听不清楚她说了些什么。而这时,驼子和马文·梅西已经上楼了,上了有蒲苇和两架缝纫机的起居室,上了阿米莉娅小姐一生所居的私人空间。在楼下的咖啡馆里都可以听见他们弄得“砰砰”响,莱蒙表哥帮马文·梅西打开行李,让他安顿下来。
马文·梅西就这样硬挤进了阿米莉娅小姐家。起初,莱蒙表哥把房间让给了马文·梅西,自己睡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可是,下雪对他的身体不好,他着凉了,后来又转为扁桃腺脓肿。阿米莉娅小姐就把自己的床让给了他。起居室的沙发对于她来说实在显小,她的两只脚都悬在沙发外,而且常常一翻身就摔到地上。说不定就是因为睡眠不足才让她的脑子变成了糨糊,无论她想出什么办法来整马文·梅西,到头来倒霉的都是她自己。她想出来的诡计害到的是她自己,所以她往往会发现自己进退维谷。可是,她仍然没有把马文·梅西撵出去,因为她怕最后房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一旦脱离过单人生活,再要你孤家寡人地过日子,简直就是酷刑。燃着炉火的房间突然听不见“嘀嘀嗒嗒”的钟声,空荡荡的屋子里充斥着令人紧张的影子——你宁可让死敌住进来,也不愿面对独自生活的恐怖。
雪并没有一直下。太阳出来了,两天之内,小城就又恢复了旧貌。阿米莉娅小姐一直等到每一片雪花都融化了才把窗户都打开。紧接着,她来了一场大扫除,把所有东西都拿出去晒太阳。但是在此之前,她走到院子里的第一件事是在楝树最粗的那根树枝上绑了条绳子,绳子另一头绑着塞满了沙子的橘黄色麻布袋,这是她为自己制作的沙包。打从这天起,每天清晨她都到院子里练拳。其实,她不用练就已经是打架高手了——虽说脚步略有些迟滞,但是各种下流的抓捏揪扯她样样精通,足可弥补。
阿米莉娅小姐正如之前说过的,身高有六英尺二英寸。马文·梅西还比她矮上一英寸。论体重,他们可以说是旗鼓相当,大概都是接近一百六十磅(8)。马文·梅西占优势的地方是他灵活、矫健,而且胸膛厚实。事实上,若是问外地人,他们会觉得他是稳操胜算。可是,小城的居民却差不多都会押阿米莉娅小姐获胜,大概不会有什么人看好马文·梅西。小城的居民仍记得阿米莉娅小姐和一名想骗她的佛克斯瀑布市律师大打出手。那家伙可是条魁伟大汉,可是等阿米莉娅小姐收拾过他之后,他就只剩下一口气了。而让大家难忘的不仅仅是她的拳脚功夫——为了挫敌人的锐气,她会做各种鬼脸,发出吓人的噪声,有时连旁观的人都会忍不住动气。她很勇敢,老老实实地练习打沙包,而且在这件事情上,她显然足够占理。所以,大家都对她有信心,也就等着看好戏。当然,这一架并没有定好日期,只不过是迹象太明显,连瞎子也看得出来罢了。
而在此期间,驼子那张缩成一团的脸却露出愉快的表情,优哉游哉。他利用许多小事来挑拨他们两人,做得不露痕迹。他时时刻刻都在拉扯马文·梅西的裤腿,为了吸引他的注意。有时,他跟在阿米莉娅小姐的身后——不过,近来他这么做是为了要模仿她那两条长腿的笨拙步态。他故意装出斗鸡眼,学她的动作,把她模仿得像是怪胎。他这些模仿总带着居心不良的味道,就连咖啡馆里最迟钝的客人,比如默利·莱恩,都笑不出来。唯独马文·梅西会翘起左边嘴角,“咯咯”地轻笑。而每次有这个情形,阿米莉娅小姐就会陷入两种情绪拔河的矛盾之中。她会以忧郁的谴责神情看着驼子,但是对驼子根本没用,她再转头看着马文·梅西,两排牙齿咬得死紧。
“笑啊,最好笑断肠子!”她会恨恨地说。
马文·梅西最有可能的举动就是拿起椅子边的吉他,自弹自唱。他的嗓子湿黏不清朗,因为他总是有太多痰。而他唱的曲子会像鳗鱼缓缓地溜过喉咙眼。他有力的手指拨着琴弦,技巧很花哨,而他不管唱什么都是既暧昧又恼人的。通常,阿米莉娅小姐到这时就忍无可忍了。“笑啊,最好笑断肠子!”她又大声吼道。
可是,马文·梅西却不气不急。他会按住琴弦,止住仍然颤动的余音,慢条斯理、旁若无人似的回答:“唉,唉,不管你对我吼什么,都会反弹到你身上。”
阿米莉娅小姐只能站在原地,束手无策,因为这一招到现在还没有人想出破解之道。她不能破口大骂,那会等于是在骂自己。他占了她的便宜,她却什么办法也没有。
日子就这么过下去。晚上,他们三个人在楼上的房间有些什么事,谁也不知道,可是咖啡馆的客人却是一晚比一晚多,最后还得添上一张新餐桌。就连那个号称“隐士”的疯老头瑞纳·史密斯都听说了这种情况,有天晚上甚至从蛰居多年的沼泽出来,贴着咖啡馆的窗户窥视,看着明亮的咖啡馆沉吟、思索。而每晚的高潮必定是阿米莉娅小姐和马文·梅西握着拳头,摆出打架的架势,恶狠狠地瞪着彼此。通常会有这种情况并不是因为两人为了什么事情吵嘴,起因似乎颇为神秘,大概是双方的本能吧。而这时,咖啡馆内会静悄悄的,连纸玫瑰被穿堂风吹得窸窣响都听得见。而且,他们这种欲打不打的对峙一晚比一晚持续得更久一些。
土拨鼠出洞的那天,也就是二月二日,两人终于打起来了。这天天气不错,既没下雨,又没出太阳,气温不冷不热。好几个征兆看得出今天就是大战爆发日,十点不到,消息传遍了全郡。一大清早,阿米莉娅小姐就到院子里把沙包割了下来。马文·梅西坐在后门的台阶上,双膝夹着一锡罐猪油,仔仔细细地涂抹手臂和双腿。一只前胸血红的老鹰飞过了小城,在阿米莉娅小姐的房子上空盘旋了两圈。咖啡馆里的餐桌都摆到了后门廊上,好清出位置来当战场。所有迹象都表明是时候了。阿米莉娅小姐和马文·梅西午餐都吃了四份半熟的烤肉,整个下午都在卧床储备精力。马文·梅西在楼上的大房间里休息,而阿米莉娅小姐则在办公室的长椅上躺平。由她苍白、僵硬的面孔就可以看出,要她躺着什么也不做,实在是莫大的折磨,可是她仍像尸体般静静地躺着,闭着眼睛,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莱蒙表哥这一天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一张小脸因为兴奋而绷得很紧。他自己弄了午饭,带到外头去找土拨鼠,不出一小时就回来了,午饭也吃了个精光。他说土拨鼠看见了他的影子,所以往后几天的天气会很坏。因为阿米莉娅小姐和马文·梅西都在养精蓄锐,只剩他一个人,他突然想到干脆去前门的门廊刷油漆好了。房子有多年没上漆了——说真的,老天才知道这房子究竟有没有上过漆。莱蒙表哥爬来爬去,没多久就粉刷好了一半,门廊一半的地板变成了清爽的绿色。刷油漆很容易拖泥带水,他自然是沾了一身的油漆。照他做事的风格,他当然没把地板粉刷完,刷了一半儿就转而粉刷墙壁去了,刷到他够得着的地方,接着又踩着木箱,再刷个一英尺高。油漆用完了之后,地板右边是鲜绿色,墙上歪歪扭扭的一块地方也上了漆。然后,莱蒙表哥就撒手不管了。
他对自己的粉刷成果很满意,这种满意透着点儿孩子气。说到这里,倒是不得不提一件怪事:小城里没有一个人知道驼子究竟多大了,连阿米莉娅小姐都不知道。有人说他初来乍到的那年是二十岁,还只是个大孩子,有人却一口咬定他年过四十。他生了一双蓝眼珠,眼神和小孩子的一样从容,可是这双眼下却有淡紫色的眼圈,可见他上了年纪。反正要从他那副驼背的怪异躯体判断他的年龄,简直是不可能。即便是牙齿,也没法当作参考依据——它们一个都不少(两颗因为啃山核桃咬断了),可是他吃了太多的甜食,导致牙齿渍黄,分不清是老人的牙齿还是小孩的牙齿。每次有人直接问驼子几岁了,他都坦白地说他也不知道,他完全没有概念,自己在这世上活了多久,是十年还是一百年了?!因此,他的年龄始终是个谜。
莱蒙表哥在下午五点半粉刷完毕。温度降低了,空气中带着湿意。风从松林吹来,吹得窗户“嘎嘎”响,把一张旧报纸吹下马路,最后被一棵荆棘钩住。乡下的人陆续进城来,塞得满满的汽车冒出一个个的儿童脑袋。老骡子拉着货车,那些骡子似乎在疲惫而乖戾地笑着,倦怠的眼睛半睁着,拖着脚步往前走。三个年轻男孩从社会市过来,三个人都穿着黄色人造纤维衬衫,反戴着帽子,就跟三胞胎一样。但凡斗鸡和野营的地方总可以见到他们三个人的身影。六点整,纺织厂的汽笛吹响了,日班工人下班了,观众这下算是到齐了。当然啦,新来的人里面总少不了流氓、无赖、没名没姓的人物等,但是聚集的人群却很安静。小城笼罩在噤声令下,而每一张面孔在渐逝的微光中都怪怪的。夜色轻轻盘桓,有一会儿,天际是清朗的淡黄色。衬托之下,教堂角楼的轮廓显得阴暗、朴素。没多久,穹苍的黄色逐渐黯淡,阴影凝聚出了夜晚。
“七”是个大家喜欢的数字,尤其是阿米莉娅小姐的最爱。打嗝喝七口水,颈部肌肉痉挛绕着贮水池跑七圈,七帖阿米莉娅奇迹驱虫药可以除虫——她的药方几乎都脱不了这个数字。这个数字糅合了许多可能,而且热爱奥秘和符咒的人更是器重“七”这个数字。所以,这一架也在七点开打。这一点人人都知道,不是因为看了公告或是口耳相传,而是大伙都心照不宣,就跟知道下雨,知道沼泽传来恶臭一样。所以七点之前,人人都严肃地聚集到阿米莉娅小姐的房子四周。最聪明的先进了咖啡馆,贴墙而立,其他人只好挤在前门门廊上,要不就是站在院子里。
阿米莉娅小姐和马文·梅西都还没有现身。阿米莉娅小姐整个下午在办公室的长条椅上休息之后,已经上楼了。反观莱蒙表哥,他简直是无处不在,在人群里来回穿梭,紧张地弹着指头,眼睛眨巴眨巴的。等到再有一分钟就七点了,他这才挤进咖啡馆,爬到柜台上。大伙无不屏气凝神。
他们必定是事先说好了,因为时钟一敲,阿米莉娅小姐就出现在了楼梯口。同时,马文·梅西也出现在了咖啡馆的前面,人群默默让路让他通过。两人不慌不忙地走向对方,双手早已握得死紧,眼神像两个梦游的人。阿米莉娅小姐把红色连身裙换成了工作服,裤管卷到了膝盖上,打着赤脚,右手腕还戴了一个铁护环。马文·梅西也卷起了裤管,打赤膊,而且涂满了油,他倒是穿着出狱时发给他的厚底鞋。胖墩麦克菲尔跨众而出,右手掌在两人的臀部口袋各拍了一下,确定没有人暗藏刀子。紧接着,明亮的咖啡馆空出来的中央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没有人发信号,但两人同时出击。两人的拳头都击中了对方的下巴,阿米莉娅小姐和马文·梅西的脑袋都猛然后仰,眼前都冒了几颗金星。第一拳之后隔了几秒,他们只是在木头地板上移动脚步,变换各种位置,只出虚招欺敌。猛然间,像两只野猫一样,他们扑向彼此。拳头带着击打声、喘息声、脚步声,此起彼伏,两人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战况,只知道有一次阿米莉娅小姐被甩开,跌跌撞撞地倒退,险些摔倒。又有一次,马文·梅西肩上着了一拳,被揍得像陀螺一样打转。双方就这样你来我往,激烈异常,谁也没有落败的迹象。
像这类的打斗,敌我双方都既敏捷又强壮,就可以暂时撇下不表,先来看看观众的反应。靠墙站的人已经整个儿都平贴在墙壁上了。胖墩麦克菲尔缩在角落里,不自觉地也握紧了拳头,发出奇怪的声音。可怜的默利·莱恩张大了的嘴巴合不拢,连苍蝇飞进去了都不知道,直等把苍蝇给吞下了肚,他才发现。至于莱蒙表哥,嗬,那才是绝不能错过的呢。驼子仍站在柜台上,所以比咖啡馆里的任何人都要高。他两手叉在髋部,大头向前伸,弯着细瘦的两条腿,膝盖往外凸起。场子里的龙争虎斗看得他起了热疹,苍白的嘴抖个不停。
大概是打了半小时吧,战况才有了变化。两边都出了上百拳,却仍是不相上下。说时迟,那时快,马文·梅西觑准了一个空当,逮住了阿米莉娅小姐的左胳臂,扭到了她背后。阿米莉娅小姐拼命挣扎,抓住了他的腰,真正的打斗于焉展开。这个郡里,打架打到最后很自然就会变成角力,因为拳击动作太快,还得不断动脑筋,而且分心不得。这时,阿米莉娅小姐和马文·梅西你抓紧我,我扣住你。人群也像是豁然清醒,愈挨愈近。有一会儿,打斗双方肉搏肉,髋骨撞髋骨,忽前忽后,忽左忽右,摇摆不定。马文·梅西到现在仍不见出汗,可是阿米莉娅小姐的工作服却湿透了,而且腿上的汗流得厉害,连地板上都留下了湿湿的脚印。到了这时候,就要见真章了。几分钟的角力当中,还是阿米莉娅小姐占了上风。马文·梅西是涂了油,滑不溜丢,可是论强壮还是比不上阿米莉娅小姐。渐渐地,她把他扳得向后仰,一英寸一英寸地把他压到地板上。看到这儿,实在是让人胆战心惊,咖啡馆里只有他们两人粗重的喘气声。最后,她把马文·梅西压倒在地,跨坐在他身上,两只大手勒住了他的脖子。
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就在阿米莉娅小姐即将打赢的当口,一声大叫在咖啡馆里爆开来,听得人人的脊梁骨都发抖。接下来发生的事至今没有人说得清楚。小城的全体居民都在场目睹了一切,可是却还是有人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因为莱蒙表哥站的柜台距离咖啡馆中央的两名打斗者至少有十二英尺远,可是阿米莉娅小姐才刚勒住马文·梅西的脖子,驼子就一个纵身,凌空飞扑,仿佛生出了一对老鹰的翅膀。他跳上了阿米莉娅小姐的宽背,用爪子似的手指头掐住了她的脖子。
观战的人全迷糊了,还没回过神来,阿米莉娅小姐就落败了。由于驼子这一闹,马文·梅西赢了这一架,到最后变成阿米莉娅小姐趴在地板上,双臂前伸,一动不动。马文·梅西俯视着她,眼睛有点儿像凸眼金鱼,但是却露出他那个嘴巴半开半合的笑容。至于驼子呢,他突然失了踪影。说不定他是因为自己做的事太害怕了,也说不定他是太高兴了,所以想要一个人品尝胜利的滋味,反正他早已溜出了咖啡馆,爬进了后门台阶底下了。有人提水来泼在阿米莉娅小姐的头上,过了一会儿,她才缓缓地爬起来,拖着脚步进了办公室。她没关门,大伙儿可以看见她坐在书桌后,头埋在臂弯里,一边嘤嘤地哭泣,一边粗重地喘气。有一次,她还握起右拳,猛捶桌面三下,随后右拳软趴趴地松开,掌心朝上,动也不动。胖墩麦克菲尔上前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人群默不作声,一个个离开了咖啡馆。骡子被拍醒,缰绳也被解开了,发动了汽车,社会市来的三个男孩徒步走上了马路。这场架不是可以事后拿来闲嗑牙的材料,大伙回家之后就上床睡觉,拉起被子蒙住头。小城一片漆黑,唯有阿米莉娅小姐的房子例外,她的房子里每一个房间都一整晚灯火通明。
马文·梅西和驼子必然是在天亮之前一小时左右就离开了小城。临走之前,他们还做了以下的事:
他们打开了藏宝柜,拿走了每一样宝物;
他们打烂了机器钢琴;
他们把咖啡馆每一张餐桌都刻上了污言秽语;
他们找到了那只金表,表壳可以从后面打开,里头有一张瀑布的照片,也拿走了;
他们把一加仑的高粱糖浆倾倒在厨房的地板上,还砸烂了每一瓶腌渍食品;
他们跑到沼泽把酿酒厂捣了个稀烂,毁了全新的冷凝器和冷却器,放火烧了小棚。
他们弄了一盘阿米莉娅小姐最爱吃的食物,是粗玉米面配香肠,加了足够杀死全郡人的毒药,故意放在咖啡馆的柜台上诱惑她。
他们用尽力气破坏一切,但并没有闯入阿米莉娅小姐那晚过夜的办公室。完毕之后,他们相偕离开,那两个家伙。
阿米莉娅小姐就这么孤零零地被丢下了。小城的居民若是知道能帮得上忙,一定会帮助她,因为小城的居民只要有机会,都很热心助人。好几个家庭主妇多管闲事,拿着扫把提议要清理、善后,但是阿米莉娅小姐只是瞪着茫然的斗鸡眼,摇摇头。胖墩麦克菲尔在第三天过来买一块烟饼,阿米莉娅小姐要价一元。咖啡馆里的所有货品都在一夕之间涨价到一元。这算是哪门子的咖啡馆?此外,她的行医方式也变得很怪。多年来,她一直比奇霍的医生要受爱戴,她从来不会戏弄病人的灵魂,夺走他们真正需要的东西,像是酒、烟草等。只有极罕见的几次她可能会谆谆警告病人不要吃炸西瓜之类的食物,不过,这类玩意儿反正根本就没人会想去弄来吃。可是现在,她这种睿智的医道全走了样。她告诉一半的病人他们会当场断气,而另一半的病人,她则开给他们离谱得不像话的药方,凡是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考虑。
阿米莉娅小姐任由头发乱长,而且她的头发也渐渐变灰了。她的脸也变长了,身上结实的肌肉也缩水了,最后瘦得像是发疯的老处女那样。而那双灰眼睛,一天比一天更斗鸡,仿佛左眼珠在找右眼珠,好交换一眼彼此都知道的悲伤与凄凉。另外,她的话说得也很难听,尖酸刻薄得不得了。
只要有人提到驼子,她就会说这么一句话:“哈!要是让我逮到了,我会扯出他的喉管,丢去喂猫!”可怕的倒不是她说的话,而是说话的那种声音。她的声音失去了以前的热力,再也没有像她以前提到“我嫁的那个修纺织机的”或是其他敌人时那种愤愤的余音。她的声音支离破碎、轻轻软软,而且哀伤、凄凉,就跟教堂里的破风琴一样。
足足三年的时间,她每晚都坐在前门的台阶上,孤零零的一个人,一言不发,俯瞰着马路,等待着。可是,驼子始终没有回来。谣传马文·梅西利用他爬窗偷窃,另有一种说法是马文·梅西把他卖给了杂耍团。不过,两种说法都是由默利·莱恩传出来的,而他那个人的嘴里从来没有一句老实话。直到第四个年头,阿米莉娅小姐才雇用了奇霍的一个木匠,要他把整栋房子都钉死。从此,她就在这些封闭的房间里度过余生。
是啊,小城真的是冷冷清清的,没有看头。一到八月的下午,街上空荡荡的,尘土飞扬,白茫茫的一片,天空则亮得跟玻璃一样。没有一个东西会动,连小孩子的声音都听不见,唯有纺织厂的机器的低吟声。桃树似乎一年比一年歪扭得厉害,桃叶也是暗沉的灰色,带着病态的柔弱。阿米莉娅小姐的房子也向右倾斜得凶,距离完全倒塌也只是早晚的问题,居民也都尽量避开她家的院子。小城里再也买不到好酒,最近的酿酒厂在八英里之外,而且质量不好,喝过的人肝上居然长疣,有花生米大小,而且还每天恍恍惚惚像做梦,危险地沉迷在自己的内心世界。小城里找不到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可做。绕着贮水池散步,呆站着踢一个腐烂的树桩,盘算着能拿教堂旁马路边的旧马车车轮干什么。人的灵魂因为无聊而腐朽。你还不如到佛克斯瀑布路去,听那些锁在一块儿服外役的犯人脚上的铁链“当啷”响算了。
十二个凡夫俗子
佛克斯瀑布路距离小城有三英里路,外役犯人就在这儿干活。马路是碎石路面,郡政府决定要把千疮百孔的路面填补起来,再把某个危险路段拓宽。这群外役犯人一共有十二个,全穿着黑白条纹的囚服,脚踝用铁链锁住。由一名持枪狱卒压队,他的眼睛因为白日的光太强而眯成了红红的两条缝。犯人一整天都在不停地干活,天刚亮他们就挨挤在囚车里被送来,傍晚又在八月灰蒙蒙的暮色中回到监狱。每天都是千篇一律,鹤嘴锄掘地声,酷热的太阳,汗臭味。而且,每天也都有音乐。某个闷闷不乐的人会率先发声,半唱半说似的一句话,像是在问什么。过一会儿,另一个声音应和。紧接着,整帮人都唱了起来。金黄色的骄阳下歌声显得阴沉,而音乐缠结融合,既严肃,又喜乐。歌声会愈来愈洪亮,听到最后不像是十二个人唱的,倒像是大地发出来的,或是辽阔的天空发出来的。这音乐可以让唱的人心情开朗,而听的人则会因为狂喜和惊惧而听得浑身发冷。慢慢地,歌声变弱,最后仅剩一个人独唱。接着是粗重的一声喘息,酷热的太阳,寂静中锄地的声音。
唱出这种歌声的是什么帮派的人?不过是区区十二个凡夫俗子——七个黑人和五个白人,都是在本郡土生土长的。只不过是区区十二个聚在一块儿的凡夫俗子。
(1) 1码≈0.914米。
(2) 文中虚构的美国南方城市。
(3) 1英里≈1.609千米。
(4) 约为1.22米。
(5) 约为188厘米。
(6) 1夸脱=0.946升。
(7) “洛”是“莱蒙”的爱称。
(8) 约为72.5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