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百堂一急之下,竟然当场晕倒。专案人员小柏是学医的,立刻掐人中。苏醒过来后徐百堂放声大哭,后悔自己不该偷那把刀,否则,起码还在市“抄家办”的仓库里搁着,现在可糟糕至极了,谁知道这把刀落到何人手里去了?
现场勘查,学土壤专业的两个红卫兵小蒋、小苏发挥了作用,一番研究后,确认藏匿处已经被人挖过了,从泥土的色泽、水分来分析,时间应是一天之前的某个时段,多半是前天夜间。
专案组当即开会分析案情,认为“植田刀”丢失的原因不外两个:一是原窃刀者徐百堂做了手脚,二是另有人有意或者无意把刀顺走了。
于是,围绕这两个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一个原因很快就给排除了,因为从土壤鉴定情况来看,该刀被挖走的时间应该是在前天夜间。徐百堂是前天下午被单位造反派关进“牛棚”的,他的失去自由是突然发生的,之前连造反派自己都没想到这回事,因为董忠几次三番向他们当面、电话反映徐百堂的历史问题。所以前天下午造反派才作出决定。所采取的方式是通过公司一位非造反派财务出面给徐百堂打了个电话,让他前去领取已经压了一个多月的已报销的医药费。徐百堂信以为真,喜滋滋地直奔公司,哪知到了以后就给拿下了。造反派行事是没有章法的,把徐百堂关进“牛棚”后,当天并未通知家属,徐百堂的家属还以为他在单位临时值班不能回家。那时通信落后,不可能打个电话告诉一声什么的,这种情况以往也是有过的,所以也就没当回事。因此,退一步说,即使徐百堂事先考虑过自己有一天会被关进“牛棚”,暗暗关照家里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就去玄武湖畔把刀挖出来转移,家里人当晚也是不可能立刻行动的。
这样,挖走“植田刀”的就只能是徐百堂以外的什么人了。这种情况可能是有意,也可能是无意。分析下来,先排除了无意。因为徐百堂是一个很精细的人,他选择的藏匿地是有讲究的,第一点当然是安全,不应是人们经常涉足之处;第二点是时间性,得保证有一段时间,比如三个月、半年内肯定无人来动这个位置。他之所以选择这个位置,是因为之前两个月左右,玄武湖公园要修缮扩建,报告早已批准,经费也划下来了,甚至已经从物资局采购了一批石头,堆在湖边准备用来修筑堤岸。徐百堂所在的生产资料公司属于物资局管,公司领导在职工大会上曾经宣布过,徐百堂当时听了无意间也就记在心里了。本来,工程早就该动工了,但下半年“文革”开始,这件事就很自然地给耽搁下来了。徐百堂因此推测玄武湖畔堆放石材的这个位置一时是不会动的,而且因为堆放了石头,游人也不会过来,而这时又已进入冬天,也不至于有人来捉蟋蟀什么的,所以把刀埋在这个位置应该是牢靠的。这种牢靠就是排除“无意挖走赃物”的理由。
这样,就只有唯一的一种情形了:挖走“植田刀”的人是有意为之,就是为了图谋这把战刀下的手。这人会是谁呢?专案组一时无法猜测,彭滔说应该先去问问徐百堂本人。
徐百堂指认藏匿赃物现场后,专案组还没研究应该如何发落他,他自己已经强烈要求把他关看守所去,说只有这样他的性命才能得以保全。彭滔看他身上那些伤痕,寻思也只有先送看守所了,如果把他送回单位,没准儿还真会给打死了呢。于是,徐百堂就被送往玄武区看守所,以拘留审查的名义收押了。当下,?刑警吴树抒、印锦发和两名红卫兵专案人员前往看守所提审。
徐百堂对专案人员说,他自进去后,这小半天时间一直在想着那把刀是谁偷去的。吴树抒说,对啊,我们来找你也是为这事儿,你想出来没有?徐百堂唉声叹气只是摇头。另一刑警印锦发说,你想想平时跟哪些人交往比较密切,是否跟他们聊起过这把刀的话头?徐百堂说:“我的历史情况你们也知道,打从解放后一直夹着尾巴做人,很少跟人交往,连亲戚间平时也极少来往,实在推不掉的应酬就让我老婆去走一趟。在我的社会关系里,根本找不出能够说得上知心话的人。人家呢,知道我胆小怕事,又没什么用,所以也就不答理我了。我想来想去,若说最近跟我说过那把刀的人,也就是那个姓董的街坊了。”
“你说是董忠?”
“对,就他跟我提出过要我把刀送给他。”
当天晚上,专案组开会分析案情,着重讨论董忠是否有作案疑点的问题。从动机来看,董忠向徐百堂直接索取“植田刀”一举是比较明显的。再看其他方面,已经查明徐百堂进“牛棚”与董忠接二连三向生产资料公司的造反派反映有直接关联。看来这个董忠说不定还真是去玄武湖畔挖刀的主儿哩。于是,专案组长彭滔就拍板决定对董忠进行外围调查。次日,即12月13日,专案组开始对董忠调查。这是专案组对董忠所进行的第二次调查了,第一次调查是与另外三个曾经向徐百堂提出过转让、置换“植田刀”的嫌疑人同时展开的,当时只调查了是否有作案时间,结论是没有,从而排除了其作案的可能。这次,是针对董忠单独一人的专门调查,那调查内容、力度与第一次就大不一样了。
这次调查是全组出动,连组长彭滔也带了一名红卫兵组员跑了两天。调查情况对董忠不利:董忠名义上是单身汉,但此人利用电工职业走家串户的方便,搭交了七名与其保持着长期男女关系的妇女,至于临时对象那就更多了。按照当时不是法律(没有立过法)的法律,董忠的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犯罪,各地都对此类对象予以打击的,判刑还不轻,十年、二十年甚至无期徒刑的都有。当然,专案组要查的是“植田刀”案情,对此并不在意。
他们在意的是董忠的七个长期姘头中一位的职业;这个三十三岁的女性名叫田杏香,是玄武区饮食服务公司加工场的一名临时工,所干的活儿有点儿杂,有时做老师傅的下手相帮轧面条,有时骑着一辆三轮车往公司下属的那些饭店、饮食店、切面店铺送面条、馄饨皮子,等等。这一路是专案组副组长钱月妍和组员小汪两人去调查的,当时他们也没有加以注意,根据反映人提供的情况做了一份笔录带回来了。现在,这份笔录在碰头会上一念,顿时引起了三个刑警的那份职业性的警觉:11月28日展览会工作人员的夜宵是每人一碗三两的肉丝汤面,三十二碗面条相加的总和是将近十斤。向他们提供夜宵的那家饮食店是一家只有一个半门面的小店,每天向公司加工场领取的面条数量肯定是有限的,领多了卖不掉就会变质造成浪费,领少了呢,还没到落市时间就卖光了会引起顾客的不满。那时不谈什么“顾客是上帝”,单说“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在应该买到面条的时段老是买不到,反映上去就是一个大问题。如果头头儿正好又有点儿历史污点、现实问题,没准儿就跟政治挂上钩,弄份材料三批二审一撸到底顺便戴个帽子接受监督劳动的事儿并不是传说中的个案。因此,那家饮食店在接到展览会事先的这份订单后,肯定要向加工场提出这天增加十斤面条供应量的要求。这样,田杏香就不可能不知道。而田知道后,会不会告诉董忠呢?
这就是说,刑警怀疑有这样一种可能:董忠从田杏香那里得知11月28日展览会结束的那天晚上工作人员要吃夜宵,然后就起了乘机混入展览会下手行窃“植田刀”的念头。可是,董忠去了之后,没想到徐百堂竟然胆大包天早已埋伏于内,抢在他之前下了手。于是,董忠就跟踪徐百堂,一直跟到玄武湖畔,就知晓了徐百堂把“植田刀”藏在何处。然后,竭力活动把徐百堂弄入“牛棚”后,前往玄武湖把“植田刀”挖出来占为已有。
不过,刑警同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徐百堂潜入展览会窃7是11月28日,而玄武湖畔失刀的日期应为12月10日夜间,中间相隔十二天。董忠既然已经知晓徐百堂的藏刀之处,为何不立马下手而要拖十二天再下手呢?
于是继续琢磨,最后得出结论:徐百堂交代称他是骑了自行车前往展览会作案的,得手后又骑车离开了。从展览会到玄武湖畔是有一段距离的,董忠尾随其后,必须也骑自行车。董忠有一辆单位专门为其工作所配备的自行车,他也骑车前往展览会了。因此,当徐百堂得手后骑车逃逸时,他就骑车跟踪。可是,为防被徐百堂察觉,他与前车保持着一定距离。最后,徐百堂抵达玄武湖后,由于路况原因很难将车一直骑至预先选好的藏匿点,就停了自行车步行前往,董忠也只能这样。而那里是没有路灯的,两人都只能摸黑行动。董忠是近视眼,戴着眼镜在高低不平的小径甚至乱石间保持不出些许声响行走,那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他只好放慢速度。这样,他最终就不知道徐百堂藏匿赃物的确切位置,只是大体上知道那个方位。之后这些日子里,董忠肯定多次前往玄武湖畔寻找藏刀位置,一直到发现后这才下手。至于他一心要把徐百堂弄进“牛棚”,那是为了便于混水摸鱼。当然,这仅仅是刑警的推测,准确与否,那还得继续调查。
12月14日,临时工田杏香被悄然传唤至玄武分局,接受专案组的调查。一听刑警开口就问其与董忠的关系,这个说一口苏北话的女人神色大变,因为董忠是单身汉,与其交往还可用“恋爱”来搪塞,可她却是有夫之妇,那就是婚外恋了——当然,那年代没有这个词儿,而唤作“轧姘头”、“搞腐化”,若是追究起来,严重的可以送劳动教养。幸亏刑警不过是点到为止,随即言归正传。这一归,就查明田杏香在11月27日晚上与董忠厮混时曾经聊到过明天要多轧十斤面条供展览会工作人员夜宵用之事。
专案组随即又把董忠的一个名叫曾求富的邻居老头儿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曾老头儿已经是第二次跟专案人员打交道了,第一次就是他替董忠作证说11月28日晚上他在董忠家跟董下象棋,一直下到午夜时分方才歇手回家,从而给了董忠一个没有作案时间的结论。现在,专案组重新找他,是要再次听他说说下象棋的事儿,而且强调需要细节,比如一共下了多少盘,胜负情况,执红执黑,两人所坐位置等等,反正凡是想得到的细节都一一问到。还没问到一半,曾老头儿已经撑不住了,盯着刑警诘问:“我是退休工人,三代无产阶级出身,你们盯着我问个不停是什么意思?”刑警心平气和地告诉他,这是无产阶级专政机关在执行公务,不管你是什么阶级出身,都有义务予以配合,所以,问你什么你就要如实回答,所有回答的内容都会被记录下来,还要让你过目——你不识字不要紧,会念给你听的,然后签名按下指印。不过,话先说在头里,这些说过的话我们都要作数的,如果跟董忠所说的对不上,那就要追查下去。到时候,会有什么结果呢?你这么大年岁了,应该是清楚的。
曾老头儿一听,脸色大变,马上说:“同志,如果我前面说的话有点儿出入,现在改过来还来得及吗?”听说还来得及,于是就说实话了——11月28日晚上他根本没去董忠家,当然也就谈不上下象棋了。之所以这么说,是董忠在那天下午跟他说好了的。董忠说,他跟两个女人之间有点儿小瓜葛,一时怕说不清楚,生怕出了差错对不起另一个女人,所以以后如果有人问我今晚在干什么,我会说和你一起在我家下象棋。曾老头儿以往跟董忠关系不错,他家的电灯什么的都是董忠替他义务安装和修理的,而董忠在外面有几个女人也是邻里周知的,所以当下一口答应,作这个伪证的报酬是两包香烟。
专案组往下就不再调查了,直接传讯董忠吧,相信这主儿会一五一十都交代清楚的。专案组跟董忠供职的劳动服务公司联系,公司说董忠是电工,工作岗位是流动的,公司给他的活儿是一周一派,然后他就自己去定下的用户那里干活。用现在的说法,董忠干的是一份弹性工作。这样,专案组就只好请公司提供董忠这一周应该去干活的那几家用户的地址,一家家跑上门去寻找。彭滔下令:全组人员分成四拨分头查找,找到后就把董忠逮到分局。
四拨人一直跑到傍晚暮色初降,也没找到董忠。带着一身寒气返回分局碰头一议,发现这小子这两天根本没去上班——所有用户都说他没去干过活嘛。
于是,专案组就决定去董忠的住所查看。先去管段派出所,叫上一名值班民警一同前往,却是铁将军把门。民警问了邻居,说今天上午看到董忠出去的,互相打了个招呼,他说去上班。后来,就没看见过了。专案组几位商量下来,说只好守株待兔候着这小子了。这时正是严寒天,晚上尤冷,在露天蹲守的滋味可想而知。吃点儿苦如果有个好结果那也罢了,问题是他们一直蹲守到次日清晨,也没见董忠回家,这就不仅仅是沮丧,更多的是疑惑了:这个董忠怎么啦?难道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头之处,提前一步滑脚开溜了?
董忠其实并未滑脚开溜,那么他去了哪里?此刻,他刚下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手术台,被医护人员推向病房。午夜时分,秦淮区夫子庙派出所接到路人报告,称夫子庙那边地上躺着一个男子,脑袋接触地面处有一大摊鲜血,也不知是死是活。警察赶去,发现这人脑袋受伤严重,被砖头砸开了一道裂口,尚有脉搏和呼吸,于是就将其送往附近的第一人民医院。那时候医院也在“文化大革命”,虽然天天在学习关于“救死扶伤”、“革命人道主义”的最高指示,但具体落实是很不到位的。所以,过了将近一个小时,一干急救人员才全部赶到。当时医院只采用外科、内科等科室的粗线条分工,外科下面不再分什么普外科、脑外科、心胸外科之类的专科,外科医生一把刀从头可以开到脚。董忠似乎还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碰上了一个擅长动脑部手术的老医生,用现在的说法就是脑外科专家,动了数小时手术后终于得以保全性命,但当刑警接到其单位的电话(是医院根据伤员身上的工作证通知单位的)得知该消息后赶去时,仍处于昏迷不醒状态。
彭滔向医生请教:“这人大概几时可以苏醒过来?”
医生回答:“他的性命大致上可以保住了,至于几时苏醒,那真还不好说。”
彭滔于是就在医院里向全组成员下达了指示:吴树抒带上小柏等四人前往案发现场勘查并了解情况;其余人分成三拨,从此刻开始,每拨人八小时值班,守在董忠的病床旁边,一俟其苏醒则立刻询问相关问题。
鉴于这是一名特殊病人,所以彭滔以市公安局的名义跟医院方面交涉获准将董忠移送单人病房并进行特别治疗、护理。至于费用,那年代好说,都是董忠的单位出的。
这一守,就是三天。第三天,12月17日晚八时许,董忠终于苏醒过来了。医生检查后说,他这是暂时的苏醒,可能很快就会重新迷糊过去的,你们有什么话就赶紧问吧。彭滔立刻亲自讯问。
第一个问题:“那把刀是你从玄武湖边挖走的吗?”
董忠虚弱得只能张嘴而发不出声音,从口形看来是承认的。
第二个问题:“刀现在弄到哪里去了?”
声音勉强能够听见了:“给他拿去了。”
“他是谁?”
“他……他是……”董忠又昏迷过去了。
往下应该还有一个问题:是谁对你行凶的?
但董忠这一昏迷,再也没有苏醒过来。一个多月后,他结束了植物人状态,其生命走到了终点。但专案组其时无法预见到这一点,还是安排专人昼夜值守。当然,专案组还是考虑到了董忠不再苏醒的可能性,所以启动了另外的调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