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方面的疑惑,法医解剖尸体也只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为什么出个鉴定意见却要一两个月?因为这个疑惑,在不少事件中也导致了一些人对法医的怀疑。当一起为大众关注的死亡案事件发生后,大家最先关注的也是最想要知道的,肯定是死者的死亡原因。但光光是这个死亡原因,法医都说要一两个月才能搞清楚,那么请问,公安机关办案的效率在哪里,这么长的时间是不是内部在进行什么暗箱操作,等个死因的答案都要等这么久还说什么为人民服务……
但事实上,法医检验尸体,从来都不是只给尸体划一刀那么简单的事。
先来说说完整的法医学尸体检验,它包括了以下内容:对简要案情的了解、现场勘查、衣着以及随身物品的检查、尸表检查、解剖检验、病理学检验、综合分析、制作鉴定意见书。
其中的一些步骤一目了然,大家都明白,唯独这个“病理学检验”可能没有听说过。恰恰是它,要花费最久的时间。
如果用“微观”这个词来解释病理学检验可能会更加好理解。解剖检验,是法医通过大体来观察人体各个组织器官的病变、损伤,而病理学检验则是在细胞甚至分子层面来观察人体各个组织器官的病变、损伤。它是法医学尸体检验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病理学检验始于法医对尸体的解剖。当法医解剖时,会将尸体的各个重要器官,例如脑、心、肺、肝、肾等器官全部提取,并浸入福尔马林固定液,防止组织器官的腐败和自溶。经过固定,这些组织器官会变得坚硬,颜色是灰褐色。光是进行固定的时间一般就至少需要十到十五天。
接着,法医便会在实验室里对固定好的组织器官进行大体上的观察,初步找出病变或损伤的位置。接着便对这些可疑部位进行取材,只需要像骰子大小的一小方块或者一小条,所以取材的部位一定得准确。然后用脱水机对检材进行脱水,再埋进融化的石蜡中,石蜡凝固后,检材便被“包埋”了进去。
接着便是制片。首先需要用切片机进行切片,切下来的片当然很薄很薄,薄到只能有一个细胞层,否则细胞层太多就会影响观察。切片完成后便将片子通过摊片机摊在载玻片上。最后进行染色,待染色完成,盖上盖玻片,便可以放到显微镜底下进行观察了。
阅片也有着极其庞大的工作量,上百张片子一看就是好几天。片子看完一遍得复看第二遍,有时候制作的片子上找不到特征点还得再制作片子……
这就是为什么时间这么久的原因了。经过对组织器官的固定、取材、脱水、包埋、切片、烤片、染色、封片等完成病理切片的制作,到对切片的观察、描述,并形成组织病理学的诊断,并不能够在短时间就能一蹴而就。所以一般来说,从受理开始到得出最终的尸检鉴定意见,4到6周的时间是必要的。
看过了以上整个尸体检验的流程,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解剖与器官捐献,这两者是不能共存的。
从上面解剖的流程来看,对遗体各个组织器官的“破坏”不可避免,这些组织器官也就失去了捐献的可能。并且,法医对尸体的解剖需要系统全面,若是事先已经将捐献的器官取走,那么这次尸检必然是残缺的、不完整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再了解一下器官捐献。从广义上来说,大家熟知的关于器官的捐献可能有两种,一种是“遗体捐献”,一种是“器官捐献”,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遗体捐献主要用于医学教育,科研及作为临床诊疗的重要资源,例如制成标本或“大体老师”,用于医学院作为教具,对现代医学发展与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器官捐献则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器官捐献后主要用于临床移植或进行相关科研事业,挽救他人生命。一般来说,器官捐献需要在捐献者死亡后立即实施,这样才能保证器官质量,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移植效果。
所以,关于器官捐献的这则新闻看起来并不可能实现。(只有我觉得这则报道里“将部分财产用于器官捐献”这句话根本就是无厘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