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从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理工作中总指挥部获知,2021年10月28日0时20分,西宁市增加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工作人员。
蔡某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2号),男,5九岁,现居西宁市城西区兴华路12号税务局家属楼。10月28日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抗体检测数据显示呈阳性,已装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防护医治。
沈某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2号),女,5九岁,现居西宁市城西区兴华路12号税务局家属楼,系蔡某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2号)的老婆。10月28日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抗体检测数据显示呈阳性,已装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防护医治。
董某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3号),女,80岁,现居西宁市城西区兴华路12号税务局家属楼,系蔡某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2号)的丈母娘。10月28日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抗体检测数据显示呈阳性,已装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防护医治。
现阶段,已对以上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调研,试验室检验和密切接触者跟踪,有关地域已采用封控监管等对策。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理工作中总指挥部提醒:但凡10月10日至今从中国肺炎疫情案发地来宁返宁工作人员,请马上向所属小区上报,对不属实上报或瞒报行程安排史的将追究其义务。众多群众要主动保证非务必出不来省,不必要离不了宁,不集聚,不聚会,了解,相互配合和帮助医护人员,流调工作人员,检验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公安民警,青年志愿者等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工作中。要不断搞好安全防护,认真落实科学研究佩戴口罩,温度测量验码等防治规定,主动维持讲究卫生,常自然通风,少集聚,“一米线”等良好的习惯。
(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柳成 毛保武 陈玉众 刘楚琪 开朗 李奕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