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经的拆迁队员,特来作答兄弟为争家产下手能有多狠。本答复的核心要点有3条:
从法律意义上讲,房屋的产权目前在谁的户头上,谁才是该房屋的产权人,同时也是拆迁中的补偿法定权益人。
若该房屋的产权登记人仍是去世的老人,那该房屋就与另一外房屋同为遗产,需按继承法的相关进行继承,但鉴于老人生前对两处房屋的分配安排及该房屋已由其中一人根据老人的安排翻建的实际,即使对簿公堂,翻建者也会优先获得该房屋的继承权(至少是较大份额的继承权),翻建一方在拆迁中相应的补偿不会损失多少(关键是住房安置不会少)。
拆迁中的原房屋本身的补偿不会太多,不应是争抢的重点,拆迁补偿中最最重要的是拆迁后的住房安置,只要有产权农房被拆迁(哪怕是10%的产权份额)就能获得住房安置,所以不必过分去争抢原有的房产继承份额,有一部分产权份额就可以了。
下面,就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一般来说,已翻建并居住了30来年的房屋,其产权早已进行了变更。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已实行了很多年,且陆陆续续对个别符合办证而未办证的遗漏户进行了摸排补办处理,除极特殊的情况外,这种居住了30来年的老房屋一般都会办理产权登记,且办理时一般也会直接办到翻建人的户头上。若的确还有遗漏,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也会按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登记确权。
若该房屋的产权已确到翻建者的户头上,其他人就无权再来争抢,即使对原来的家产分配有异议,因已经确了权,也难以再作更改。所以,产权登记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硬通货”。
第二,若的确未进行产权变更,提交自己翻建房屋和收集老人分房的相关证据,占据有利的位置就不怕争抢。这是以不变应万变的做法,手中有证据心中就不慌,左邻右舍、村社干部、家族人员、亲朋好友,总还有不少人可以作证,即使对簿公堂也不怕。
第三,若该房屋符合三兄弟继承的条件,按份额进行继承,成全别人的同时自己不会有多大的损失。这是因为,拆迁中的补偿房屋拆除的直接补偿金额不多,一个平方也才五六百元,最重要的是住房安置。若是按份额继承,相关的继承人都会获得拆迁的住房安置,退一步自身没有多大损失,且又维护了亲情,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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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为了皇帝宝座上演了一场又一场弑父杀子,手足相残的人间惨剧。
秦二世胡亥,秦始皇第十八子,在父皇驾崩后,得力于赵高,李斯协助,假传圣旨,逼长兄扶苏自刎,自立为皇,而后斩草除根,杀死所有兄弟子侄,如今秦皇难寻后人。
隋炀帝杨广,隋文帝杨坚次子,在抵御突厥,南下灭陈中立有战功,被封为晋王,公元604年,弑父篡权,又将其兄杨勇杀死,夺取皇位。
唐太宗李世民也是谋权篡位的,合法的皇位继承人是太子李建成,为了夺取皇位,发动了腥风血雨的玄武门政变,成功杀死了太子李建成和四弟李元吉,逼父皇唐高祖李渊退位而登上皇帝宝座。
在要杀不杀子侄的问题上,李世民开始还是举棋不定的,李建成和李元吉毕竟都是一母所生的亲兄弟,为了夺位被迫下了狠手,侄子们又与其何干?再说父皇又健在,怎能忍心下手。然而谋士房玄龄的一段话,让他打消了放过子侄的念头,房玄龄讲的是汉朝淮南王刘安的故事。
刘安的父亲是刘长,因嫉妒哥哥汉文帝当了皇帝就策划谋反,失败后,仁德之君汉文帝将他流放蜀地,也没有诛连九族,结果刘长在去蜀地途中绝食而亡,其子刘安继承了淮南王,刘安不知感恩,多年后也想谋反,东窗事发后才被文帝杀之。
在血的事实,历史的教训面前,李世民痛下了决心,十个子侄全部杀死,一个不留,包括他们的媳妇,还有襁褓中的婴儿,就是父皇苦苦求情也不为所动。
听说还是留下了一个女人,不知是谁的媳妇?您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