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海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理工作中总指挥部紧急通告,11月2日零晨,西宁市增加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所示:
芦某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8号),女,31岁,现居海湖新城区卢浮公馆,已装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防护医治。
刘某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9号),女,32岁,现居城北区市第二中心医院家属楼4号楼,已装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防护医治。
王某某(抗体检测呈阳性工作人员10号),女,35岁,现居城东区康乐新村3号楼,已装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防护医治。
现阶段,已对以上3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临床流行病学调研,试验室检验,密切接触者跟踪监管等工作中。8号,9号,10号工作人员均为集中化防护期内检验出呈阳性。请众多居民搞好本身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