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深圳市11月9日电 (朱族英)深圳市个人破产案子信息平台网9日公布的人民法院公布公文表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判决借款人呼勇(笔名)倒闭,我国第一个“倒闭人”造成。
深圳市倒闭法院庭长曹启选称,自宣布破产生效日,呼勇进到免除责任观察期。调查期限内,呼勇需每个月在深圳倒闭事务处理署的倒闭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申请工资收入,开支和资产情况等信息内容,除扣减每个月必需开支外,剩下收益所有用来清偿债务。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要求,根据免除责任观察期后,呼勇可免除剩下负债。
公布公文强调,呼勇先前在深圳市运营文化传播公司,因该企业关掉造成呼勇债务480余万元(RMB,相同)。2018年,呼勇卖出了唯一住房,卖购房款所有用来清偿债务。其坚持不懈还钱迄今,仍欠100余万元。呼勇现阶段无固定不动工作中,每个月劳务公司收益约5000元。
2021年6月9日,呼勇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本人破产重整申请办理。医院经查明,评定呼勇目前资产不能偿还所有负债,合乎宣布破产的标准。
据了解,免除责任调查满期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据呼勇调查期内主要表现,判决是不是免去未偿还债务,限制解除个人行为。曹启选表明,免除责任观察期既能让“诚信而悲剧”的借款人获得“再生”,也可以防止故意倒闭的发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