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北京市11月11日电 (新闻记者 张素)“关押性强制执行措施做为对中国公民公民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限定的起诉保障体系,其可用务必谨慎从事。”我国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责任人11日对新闻记者说。
我国最高检11日对外开放发布《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的18条內容。这一份于近日下发并已实施的司法部门文档,致力于依规标准关押听证会,提升关押对策核查。
在其中确立,检察院在依法处理审查逮捕,核查增加侦察羁押期限,关押重要性核查等三类案子时,能够根据机构举行听证制度的方法征求多方建议,标准进行听证会核查主题活动,依规精确做出是不是可用关押强制执行措施的复查决策。
最新政策进一步强调,针对必须当众征求多方建议,以依规精确做出审核决策的以上三类案子,例如,必须核查评定嫌疑人,被告是不是具备市场危险因素的案子,有重要社会影响的案子,涉及到集体利益,听证会核查有益于完成案子申请办理实际效果的案子等,检察院能够开展关押听证会。
这一份司法部门文档对关押听证会的参与工作人员开展了严苛限制,确立了关押听证会不公布的基本准则,并对听证会核查的实际程序流程开展了优化要求。
前述责任人表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融合已经进行的关押重要性核查重点主题活动,具体指导促进各个检察院大力开展关押听证会工作中,“更强完成惩治违法犯罪与尊重人权有机统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