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11月20日电(新闻记者周闻韬)前不久,重庆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布判决一起盗窃古墓葬邢事附加民事诉讼公益诉讼案,3名盗墓贼各自被被判12年至10年6个月不一的刑期,连同赔付文化遗产保护修补费733543.84元,并在省部级之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展民众致歉。
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查清,2020年8月,被告郑某在黔江区濯水古镇去玩期内,掌握到本地有一古墓群,便造成倒斗念头,并邀请被告薛某一起参加,后薛某又联络到助手唐某。同一年12月,3人持续3天带上盗墓工具对千年古墓开展毁灭性盗窃,在墓穴内盗得随葬物件30件。本月,黔江区派出所公安民警将3人抓获归案,并依规扣留所有涉案人员随葬物件。
经珍贵文物考古学单位鉴定,案涉陵墓为明朝古墓葬,系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企业“官帝陵群”的关键构成部分,被窃取的30件随葬物件均为明朝珍贵文物,在其中二级珍贵文物3件,三级珍贵文物16件,具备较高的历史时间、造型艺术、科学研究使用价值。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被告邓某、薛某、唐某盗窃明确为市级文化遗产保护企业的古墓葬,其个人行为已组成盗窃古墓罪。3名被告一同执行盗窃古墓葬的个人行为,危害了国家和社會集体利益。由此,人民法院依据3人违法犯罪剧情,做出以上裁定。
据了解,此案案件审理完毕后,黔江区人民法院向有关文保单位传出了司法部门提议,催促加强保障措施,现阶段已运行文物保护考古学和及时性文化遗产保护修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