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11月30日电(小编梁书斌)11月30日,黑龙江高级法院机构14家人民法院对17件涉黑涉恶及“黑恶势力”案子同歩公布判决,70名被告各自被被判6个月至18年6个月不一刑期。
据了解,17件案子中,不仅有执行暴力行为挤兑同业竞争竞争对手,垄断性煤碳运营领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有恐吓威胁货运物流货运站及扛包职工,强制缴纳“场所费”,比较严重搅乱销售市场运营纪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不仅有为违规行为采掘矿产资源,受到破坏生态资源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当做“黑恶势力”,又有长期性拿捏基层组织,执行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等违法违纪活动内容,欺压百姓的农村小混混;不仅有在街道、校园内附近执行敲诈、非法拘禁罪等比较严重危害广大群众幸福感的违法违纪,又有产生在建设工程、金融业发放贷款等行业,执行暴力拆迁、“套路贷”等比较严重危害本地经营环境的违法违纪个人行为。
近年来,黑龙江高级法院始终保持对恶势力违法违纪高压态势,根据合理有效的审理进行工作,持续推进和扩张常态扫黑除恶抗争成效,确保人民国泰民安、安定团结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