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12月1日电 (徐珊珊)小编12月1日从江苏人力资源局社保厅掌握到,江苏省确立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数量最低值按4250元实行,缴费工资数量限制暂按21821元实行;职工基本医保、失业保险、工伤险、生育险缴费工资数量上最低值依照以上规范实行,实际实行時间由各设区市明确。
依据国家和省要求,缴费工资数量上最低值规范按我省上本年度全口径城区学生就业工作人员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60%明确。员工本人以自己去年月平均工资收益做为缴费工资数量,自己去年月平均工资收益高过省发布的当初缴费工资数量限制的,按限制做为缴费工资数量;小于最低值的,按最低值做为缴费工资数量。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可在省发布的当初缴费工资数量上最低值中间挑选适度级别的缴费工资数量。
据了解,过去江苏省推行社保本年度,为当初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依据推动企业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规定,江苏省已不会再推行社保本年度,而通过与我国绝大多数省区一样的自然年度作法,这也与机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作法相一致。
缴费工资数量上最低值规范一切正常理应在省统计分析单位发布上一年我省有关薪水数据分析后再发布。因为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缘故,2020年度全国各地各省区缴费工资数量上最低值均未作调节,依照我国统一部署规定,从今年起各省区正常情况下需分2年将缴费工资数量最低值衔接到健康规范。考虑到具体情况,江苏省分三年衔接:即2021年度缴费工资数量最低值规范按3800元实行(具体应执行数为4100多元化),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最低值按4250元实行(具体应执行数预估在4500元上下),2023年将衔接到国家规定的规范。除此之外,因为江苏统计分析单位并未发布2021年我省有关薪水数据信息,来年的缴费工资数量限制暂参考以往增长幅度优先调节为21821元,待有关数据信息确立后再宣布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