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12月2日电(郭其钰)女人郑某某向法院起诉金融机构理赔60万余元,称自身被金融机构贴羞辱性大字报故意催款,造成其婚契撤消,工作中也丢失。殊不知大法官审判后将案子移交公安部门,郑某某“自编自演”反倒变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的被告。
2020年4月,郑某某以人身自由权遭受损害为由,向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浙江省某金融机构。郑某某诉称,她在接到金融机构发过来的催收短信后没多久,就在大门口见到含有危害、羞辱性等信息的大字报。这种大字报被郑某某男朋友、男朋友妈妈、合作方见到,众人皆知致其婚契撤消,工作中也丢失。
郑某某表明故意催款不但给她导致家中困境、情感挫败,并且产生了心理压力和声誉损害,因而提起诉讼规定金融机构赔付其损失费59万余元、声誉损失赔偿1万余元,并公布道歉。
但法官在审判中发觉,郑某某出示的直接证据中,她与催收员的短消息微信聊天记录截屏显而易见存有虚报的概率。人民法院觉得,郑某某就金融机构侵害其人身自由权的认为没有客观事实根据,不予以适用。后郑某某明确提出撤诉申请。
同一年11月25日,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不准许郑某某撒诉,宣判驳回申诉其诉请,并将案子有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部门。郑某某被抓捕后,迅速认同了伪造证据罪提起诉讼的客观事实。
原先,郑某某从2016年逐渐在以上金融机构网络借款,到2020年1月乏力还钱,仍欠金融机构1.6万余元上下。同一年4月,金融机构层面向其推送了催收短信。
郑某某眼见还不掏钱,便将金融机构的催收短信改为含有危害、羞辱性具体内容的催收短信发送给自身。接着她又虚构了含有危害、羞辱性具体内容的大字报,并且以在大门口贴大字报被发觉为由,各自虚构了与男朋友、男朋友妈妈、隔壁邻居、合作方等的微信聊天记录,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经审判后觉得,郑某某以捏造的客观事实提到民事案件,防碍司法部门纪律,其手段已组成虚假诉讼,一审理处其徒刑八个月,并罚金一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