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御新冠肺炎)呼和浩特市公布一除外地新冠肺炎复阳工作人员行程安排
呼和浩特市12月7日电 (小编 李爱平)7日,呼和浩特市解决新式新冠病毒传染肺部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中总指挥部公布了异地一例新冠肺炎复阳工作人员在本地活动内容状况的公示。
公示称,2021年12月6日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疾病控制中心协查函,函告该盟突泉县有一名新冠肺炎痊愈复阳工作人员乔某某,曾在呼和浩特市滞留转折。
乔某某在呼和浩特市的行程安排公示如下所示:一、12月4日13:34搭乘山东航空SC4843飞机航班(座号30F),于15:00抵达白塔机场。15:32徒步抵达机场宾馆(起航路),搬入213屋子。15:50出门,去机场资询第二天办理托运事项。后于16:27在飞机场地铁口西边马路边乘的士到万达广场,于16:47在万达广场东门外下车时,进到后乘滚梯抵达三楼由东向西徒步至阿香米线店用餐,餐后17:21原途从东门外离去万达广场,17:24搭乘的士回到入住酒店,17:42下车时回到酒店后再无出门。
二、12月5日7:00在酒店饭店吃早饭,餐后约7:55上下退房流程,8:05离去,徒步去机场申请办理登机手续。8:20抵达安全检查处自助式道闸机短暂性摘防护口罩开展面部识别。8:37在20号登机口候机室,以后搭乘呼和浩特市-乌兰浩特(10:15—12:00)的G52813飞机航班(座号16D)抵达乌兰浩特机场,由突泉县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安全驾驶120负压救护车收到突泉县春季酒店防护。
呼和浩特市解决新式新冠病毒传染肺部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中总指挥部报请与以上時间行程安排运动轨迹有相交的工作人员见到公示后,立即向居所、村组、小区或所在单位上报,贯彻落实有关管控措施。若有发烫、干咳等病症,马上向镇及卫生局汇报,若有隐瞒不报,一旦形成严重危害,将单位受贿罪有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依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