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山东税局原纪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人员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址讯 据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国税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监察委信息:日前,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国税总局纪检监察组、江苏监察委和南京监察委对山东税局原纪委委员、总会计师高萍比较严重腐败问题开展了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
核查,高萍缺失坚定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抵抗组织审查;忽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违规行为私收结婚礼金、购物卡;自律意识欠缺,不按照规定汇报本人相关事宜,在机构函询时不属实反映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为别人牟取权益并私收财产;利用职权为家属生产经营牟利,违规行为参加盈利活动内容;干涉参与税收稽查活动内容;家风家训歪斜,对亲人失管失教;运用职位上的便捷在税款征收、企业运营、人事调整等领域为别人牟取权益,不法私收高额财产;玩忽职守不征、少征税金,导致中国税收巨大损失。
高萍比较严重违背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作风纪律和生活纪律,组成职务违法并因涉嫌贪污受贿和玩忽职守不征、少征税金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性、免收手,情节恶劣,危害极端,应予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经国税总局党委会科学研究,决策给与高萍开除党籍、判处刑罚处罚;上缴其违纪所得的;江苏南京监察委将其涉刑问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随案移送。
高萍个人简历
高萍,女,汉族人,1962年9月出世,河南莒南人,在职考研文凭。1989年5月添加我党,1983年7月参与工作中。
1983年7月至1987年6月,任山东税局方案会计处公务员;
1987年6月至1988年12月,任山东税局方案会计处办事员;
1988年12月至1992年7月,任山东税局方案会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山东税局方案会计处主任科员;
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任山东省国税局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1995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山东省国税局网络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缴管理办常务副检察长;
2004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征缴管理办常务副检察长、调研员;
2007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山东省国税局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
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山东省国税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2017年8月被免除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