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9日电 据“西安市住建”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西安保障性住房工作中领导组公司办公室前不久发布通知,对限价商品房发售买卖相关要求开展调节。
实际看来,相关要求调节为:“限价商品房自订购合同网签备案生效日5年之内,不可发售买卖、不可选购其他住宅。网签备案满5年,可选购其他住宅。网签备案满5年且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发售买卖的,按一般商住楼买卖有关要求申请办理。网签备案没满5年,因独特缘故须经出租的,经市住宅保障部准许,依照原选购价钱并考虑到折旧费和消费水平等要素认购,再次做为限价商品房应用。”
据华商报报导,依照西安原来现行政策,限价商品房撤出规定的是“在不动产权证书备案生效日5年之内,不可租赁、售卖、质押、外借、承继,或是私自改变住宅主要用途且不予整顿。自不动产权证书备案生效日5年之后,限价商品房依照一般商住楼看待,即可以租赁、售卖、质押和承继,但售卖后,不可再明确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办理。”
易居研究院中国智库核心科研负责人严妖进对中新经纬表明,简单而言,依照以往西安市的现行政策,假如一个买房者买了限价商品房,充分考虑合同书网签备案到房产证办理必须2年上下時间,那麼其最少在7年之内是没法买产品住宅的。而依照目前的现行政策,其买房后等候5年,就可以申购产品住宅。那样就促使其出让限价房和购买商住楼的可玩性更变大。(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