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超前的评价”不止是“低等不正确”
戴先任
近日,两个影视作品连续发生了超前的评价的荒谬状况。在某著名评分服务平台的微评打系统分区,很多得分在原本定发布時间前集中化涌进,这种微评展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化的情况。记者暗访发觉,通常一条1块钱乃至几毛钱的价钱,就能吸引住很多网络水军接单子控评。
影视作品还没播放视频,很多得分就集中化不断涌现,这如同都还没老母鸡,老母鸡生的生鸡蛋就产生了,那样的一幕过于搞笑、荒谬。往往发生这类荒谬状况,是因为本剧的正式启动時间比原先的“官方宣布”時间晚了接近一个小时,控评“网络水军”与影视作品的播放视频中间产生了“对接”问题。
“超前的评价”是控评“网络水军”犯下的一个“低等不正确”,而一条1块钱乃至几毛钱的价钱,评价品质也就显而易见了。“网络水军”并不会用心刷剧后才来评价,评价全是统一口径。
影视作品控评早已变成一种普遍存在,根据“微信养号涨分”“评价加水”,控评“网络水军”生产制造出虚报用户评价,上下真正点评。“超前的评价”掀起的不过是网络水军控评的冰山一角,网络水军控评早已产生了一条互联网灰黑色全产业链。
“微信养号涨分”“评价加水”等控评个人行为,是一种总流量作假个人行为,这种事情还会继续产生一种不公平交易。网络水军控评违背了不正当竞争法法,也变向空架观众们的自主权、点评权,危害了行业领域的身心健康发展趋势。
一些假大空的影视剧根据总流量作假,也可以变成“五星好评满满的”的著作,一些好著作反而由于沒有总流量作假,“养在闺阁人未识”,或者遭受同行业聘用的“网络水军”差评,信誉与电影票房都遭受不良影响。长久以往,便会产生内部规模经济、仿真花驱赶真花的逆淘汰状况,为娱乐行业、文化艺术行业产生极端的危害。
通信管理局近些年颁布了多种要求,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都对网络水军的刷帖控评个人行为有比较优化的制度性。针对控评个人行为,监督机构也是多次开展打压。
尽管最新法律法规俱在,监督机构对控评“网络水军”也是采用零容忍心态,影视作品控评依然屡禁不绝。身后缘故关键取决于现阶段对影视作品控评状况欠缺高效化的整治体制,监督机构对影视作品控评没能产生强大的管控,影视作品控评的非法违规行为成本费太低,最新法律法规未能被很好的激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