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一步提升 高等院校高新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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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员 张羽程 夏 斌 本报讯记者 过国忠
近日,河南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执行提速增效增能方案、发展战略支撑点方案、产业链连接方案、精英团队引育方案及其协作发展趋势方案,推动高等院校迅速提高参加重要科技创新项目基本建设的工作能力,使代表性成效层出不穷,服务项目我国自主创新堡垒基本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提升。
新历史背景下,高等院校做为高新科技第一生产力,有着课程資源、专业知识优秀人才及其科学研究核心优点,更应为基本建设文化强国、促进创新发展发展战略奉献高等院校能量。
江苏理工学院科技处常务副检察长王碗详细介绍,高等院校高新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是高等院校运用优秀人才、经费预算、服务平台等資源,在专业知识、技术性、管理方法及其科技成果转化等层面举办活动,产出率研究成果,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并产生有特点、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创新方面的一种综合能力。
王碗强调,高等院校高新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包括3个层面,即规章制度自然环境、机构环境文化自然环境。规章制度环境包括高等院校资源分配体制、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激励制度、长周期考核机制等;机构环境包括动态性调节的有型号机构、朝向精英团队的绩效考评体制、“传帮带”精英团队承传体制等;文化艺术环境包括服务项目高等院校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的生态文化、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的价值观等。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科技兴国、人才强国、创新发展等七大发展战略规划,把‘自主创新’摆在首位。”王碗说。
高等院校不但立即给予技术创新,并且可以为公司、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关键推手,是自主创新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骨干力量,对区域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早已变成我国重要高新科技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能力之一。
王碗提议,要提升高等院校资源分配体制,增加对非下属高水平大学的资源分配,尤其是要增加对非下属一流理工科专业高等院校及其专业性高等院校的资源分配;创建推动团结协作的机构自然环境,推进高等院校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含义,将高等院校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扩宽至人才的培养和服务社会层面,创建起以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为含义的人才的培养、课程建设、科研、社会化服务及其传统文化组织构架;创建我国、省部、地区、高等院校多级别连动、多行为主体参加的高新科技治理体系,正确引导高等院校构建以老师科研项目和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