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电 据自然资源部网址信息,自然资源部今天公布通告100起涉刑土地资源违反规定案子。详细如下:
1.北京市平谷区查某某毁坏农用地案。2021年3月,查某某没经准许私自占有平谷区马坊镇北石渠村农业用地17.92亩(永久基本农田9.53亩)土方开挖、垃圾填埋城市垃圾。同月,北京市规划和生态资源联合会平谷大队依法查处,以因涉嫌组成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将案子移交公安部门。同一年8月,平谷区法院以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被判查某某刑期1年3个月,并罚金2万余元。
2.北京市通州区田某毁坏农用地案。2020年3月,田某没经准许私自占有通州区宋庄镇平家疃村、翟里村农业用地40.11亩(永久基本农田33.84亩)堆积余土、城市垃圾。同一年3月,北京市规划和生态资源联合会通州区大队依法查处,9月以因涉嫌组成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将案子移交公安部门。2021年2月,通州区法院以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被判田某刑期1年,并罚金8万余元,收走非法所得。
3.天津某栽种农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2009年5月,天津某栽种农业合作社没经准许私自占有大明朝道南端杨柳青大农场土地资源232.38亩(农用地221.28亩)基本建设农牧业园。2018年4月,原天津国土规划和房屋管理局西青区国土资源大队依法查处,10月以因涉嫌组成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将案子移交公安部门。2019年9月,西青区法院以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被判该农业合作社公司法人李某某刑期1年,并罚金5万余元。
4.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陈某某非法占地案。2012年,陈某某没经准许私自占有宜兴埠镇土地资源18.74亩(农用地17.34亩)建房子。2019年2月,天津整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大队依法查处,4月以因涉嫌组成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将案子移交公安部门。2020年7月,北辰区法院以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寻衅滋事等五项罪,数罪,被判陈某某刑期18年,并罚金65万余元。
5.河北锦州市抚宁区曹西庄村肖某毁坏农用地案。2017年至2018年,肖某没经准许私自占有茶棚乡曹西庄村永久基本农田7.02亩采沙。2018年12月,原锦州市抚宁区国土局依法查处,2020年5月以因涉嫌组成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将案子移交公安部门。2020年11月,锦州市抚宁区法院以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被判肖某刑期8个月,并罚金2万余元。
6.河北秦皇岛市经济发展经开区吴某某毁坏农用地案。2018年8月,吴某某没经准许私自占有秦皇岛市经济发展经开区西张庄、许庄、折合庄村农业用地14.08亩(永久基本农田9.87亩)挖地、垃圾填埋废弃物。2019年6月,锦州市生态资源和城建局评定觉得9.87亩永久基本农田栽种标准比较严重损坏,7月以因涉嫌组成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将案子移交公安部门。2021年1月,锦州市初级法院以不法占有农业用地罪被判吴某某刑期1年,并罚金1万余元;被判吴某某在宣判起效后30日本质锦州市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发展公布道歉,在宣判起效后6个月内对其违规占有的农业用地担负修补义务,若在期限内未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则担负修补花费111.75万余元,担负此案土地复垦新项目授权委托花费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