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中国香港1月3日电 就3日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立法委员宣誓仪式,监誓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明确整体90位侯任立法会立法委员的宣誓誓词为合理宣誓誓词。
1月3日早上,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已依规构成,新入选的立法会90名立法委员在行政长官监誓下进行宣誓誓词。图为宣誓仪式原曲唱国歌。 中国新闻社小编 李志华 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要求,立法会立法委员在任职时需要依规宣誓誓词拥戴香港基本法,尽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依据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表述(通称“表述”),监誓人承担保证宣誓誓词合理合法实现的义务,对合乎该“表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的宣誓誓词,应明确为合理宣誓誓词;对不符该“表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的宣誓誓词,应明确为失效宣誓誓词,并不可重新考虑宣誓誓词。
依据于2021年5月21日刊宪起效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经修定的《宣誓及声明条例》(第11章)指出行政长官或其受权人员为立法会立法委员宣誓誓词的监誓人。
依据“表述”所定下的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行政长官明确整体90位侯任立法会立法委员的宣誓誓词为合理宣誓誓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