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理念为政府红头文件“减肥健身”
浙江省财政厅加强行政部门行政规章示范站基本建设
□ 本报讯记者 王 春
□ 专升本报名报道员 朱炳仁 谢钦袖
印制行政部门行政规章是行政单位依规执行职责的主要方法,立即关联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乎企业品牌形象。
浙江省财政厅坚持不懈行政规章标准化管理方法、高品质清除、高质量整治,变成国家财政部和浙江“三料”行政部门行政规章示范站,持续七年得到浙江法治政府考评出色,被国家财政部强烈推荐为“2016-2020”全国各地普法教育工作中先进单位。
浙江省财政厅党委书记、厅局长尹学群向《法治日报》新闻记者详细介绍,大家把行政部门行政规章做为加强法治政府基本建设和提升财政局治理能力的关键着力点,从现行政策、规章制度根源上发力,用法治理念为政府红头文件“减肥健身”,持续推动依规投资理财、依法执政,为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基本建设实现共同富裕示范园区作出贡献。
产生“大协力”
行政部门行政规章量大范围广,周期时间长,內容包含财政局财务会计各行业,这在客观性上给管理方面产生许多考验。
为保证文档品质,浙江省财政厅在坚持不懈管理方法阶段不降低、审批幅度不释放的根基上,积极主动加强横着融洽和竖向连动,产生了“一二三”的工作中新机遇:创建“一体推动”工作中管理体系、推行“二上二下”运行机制、构建“三级联动”交流平台。
浙江省财政厅法律法规处长张旭东告知新闻记者,在法治政府基本建设架构管理体系下,浙江省贯彻落实行政部门行政规章管理方法义务溶解体制,进一步明确厅领导干部、各处室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推行明细化管理机制。依次颁布行政规章管理条例1.0、2.0、3.0版,首先推动行政规章“统一备案统一识别码统一公布”规章制度,促进管理方法迭代提升。
浙江省参考预算管理的有关程序流程,先由举办部室拟订行政规章原稿,法规处核查并明确提出合理合法审查意见;举办部室对法规处建议开展科学研究,明确提出是不是采取的建议及原因,若有不采取的,法规处需明确提出二次审查意见,最终递交局长办公会决议决策。根据以上运行机制,优化了管理方面,确保了管理方法质效。
临海市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尹仁军说,“省财政厅在行政规章管理方法中,会特意邀约市、县财政局一起参加审批,那样,基层一线的建议可以同时体现在省部级文档制订流程中,与此同时根据这类业务流程连动,也锻练了财政局系统软件法律法规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