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1月16日电 (新闻记者 程景伟)广东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三十九次大会16日在广州市举办,大会决议经过了《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
广东省是近现代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祥地和优先地,是各省改革旧址持续时代最多、编码序列最详细、类型最齐备的省区之一。自1840年至今,广东省不断涌现了一大批革命英烈和爱国志士,留有了充足的革命文化遗址;与此同时,广东省也是当今中国改革开放的优先地,一些关键历史大事件标示地、象征性工程建筑和留念设备充足印证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史。
为健全紧急事件等情况下的革命斗争旧址文物保护维护,该法规要求,因紧急事件导致或是很有可能导致改革旧址比较严重毁坏的,改革旧址维护管理员理应马上采用保障措施,并向相关主管机构或是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汇报;收到汇报的主管机构或是所在城市市人民政府理应立即深入开展文物保护维护。
为确立原貌维护的有关规定,规章要求,对改革旧址执行维护保养、整修和防御性设备修建等主题活动,理应遵循不转变原貌、不毁坏古建筑保护、防止过多干涉的标准,不可毁损、更改主体工程以及附设设备。
与此同时,该法规强调,工程建设开店选址,理应考虑到改革旧址维护必须。因特殊情况不可以避免的,理应对改革旧址执行旧址维护。执行旧址维护的,施工单位需要事前明确保障措施,确保改革遗迹的安全可靠和详细,不可毁坏其古建筑保护。
规章还要求,对改革遗迹的运用理应与改革历史时间气氛和场所精神相一致。禁止在公共场合、互联网技术或是运用电视广播、影片、出版发行等,扭曲、诋毁、玷污、否认与改革旧址有关的英雄人物英烈个人事迹、历史大事件和精神文化。
该法规要求,违背规章要求,私自转移、拆卸改革旧址或是私自在旧址复建已所有损坏的革命斗争遗迹的,由所在城市的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改革旧址维护相关主管机构勒令期限纠正,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下列处罚;组成违背治安管理条例个人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规给与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
规章要求,违背规章要求,执行有关违规行为,对改革旧址导致明显危害不良影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下列处罚;组成违背治安管理条例个人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规给与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