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大头娃”,不一样的倍氨敏,之前的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入狱,其本身难逃责任,但已经从无期徒刑减刑19年,现在又得到了两次减刑!我只能说与之前的过错相比,“代价太低”,利益大于代价,才会有人冒险一试因喝鼠尿污染的灌装饮料致死。
不过这次的倍氨敏比三鹿集团更加狡猾,估计是有“前车之鉴”吧!想要与倍氨敏打官司,你得准备长期拖延的准备,普通人有这个时间与精力吗?
当初的三鹿“毒奶粉”是被直接检测出三聚氰胺,这东西可真的是毒,这直接导致很多婴幼儿从小患有肾结石。
而这次的“倍氨敏”从头到尾都没有宣传是奶粉,且有标注“固体饮料”的标识,也就是说它没有奶粉蕴含的各种营养,你完全可以说它就是“普通饮料粉”,如果这件事牵扯到厂家,他们完全可以用这个理由来搪塞。
所以想要打官司很难!有太多的理由可以推卸!①:生产商可以特别说明这是“固体饮料”,并不是为婴幼儿准备的,现在婴幼儿出现的病状并不是因为这固体饮料,完全就是因为缺少营养,现在检查出来的佝偻病就是缺少维生素D,缺钙!这个生产商完全可以撇清自己的干系,这里面没有与三鹿奶粉一样的“三聚氰胺”。
②:既然是营养缺乏,这就完全与生产商没有联系了,他们完全可以说,我的固体饮料只是普通饮料,不具备太多营养,以饮料作为孩子的主食是家长们的事情,转移话题。
③:生产商这样说,可销售端各执一词,生产商没有生产奶粉,可销售端以奶粉贩卖,这件事可能最后会以零售商、销售员来背锅,当然这也是他们之前的想法,给孩子家长介绍的时候故意不提饮料,反而以“奶粉”的价格卖,零售店有赚黑钱的嫌疑。
④:还有家长们的问题,对孩子不重视,一般这种吃的东西,你怎么能不看配方呢?还有固体饮料与奶粉是有区别的,熟悉的人试一试就知道,轻易相信他人的主动推销,自己没有辨别能力,孩子有没有缺少营养没有太关注,直到问题越来越严重。
⑤:零售店明知是固体饮料,却以奶粉宣传售卖,价格远超一般固体饮料,有虚假宣传,隐瞒事情真相的私心。
⑥:婴幼儿营养不良,这种大头的情况都会出现,我记得以前农村条件不好,在母乳不足的情况下,有些人家的婴幼儿喂糖水,时间长了也会导致营养不足,缺钙!缺维生素,糖水是没有的。
所以这件事与父母的粗心大意,零售店的虚假宣传有密切联系,至于生产商,如果想要以此与他们打官司,这很难,与之前的三鹿奶粉不一样,倍氨敏中也不存在这种三聚氰胺的类似情况。
当然这也不是给生产商洗地,生产商也有一些责任,打擦边球,如果销售员是生产商培养的,那到还有证据,毕竟涉及虚假宣传,虚假售卖。
如果不是,是很难打官司的,零售店也是一样,就看是不是直营店,如果不是,这一次零售店的责任大,相对生产商的责任小。
但不论是生产商,还是零售店,这种做法都是利欲熏心,以次充好,本来不是奶粉,缺以奶粉售卖,引导家长购买,为了钱,良心都不要了,这种没有营养的饮料大人喝了没事,但小孩子没有其他食物来源,营养不良是已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