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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护士什么意思,都是护士,省血站编制和省级三甲人事代理该选哪个

2022-04-17 06:52:14 来源:天空软件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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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议人事代理护士什么意思:图稳定安逸,希望有时间兼顾家庭,选省血站在编人员;想工资高,挑战自己,可以考虑去省三甲医院。

一、单位机构性质

血站是由国家全额拨款供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级血站有的叫血液中心是省卫生健康委的二层事业机构,级别一般是正处级,少数高配副厅,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采供血机构业务指导、教学、科研、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一般下设办公室、财务科、血源体采科、检验科、安全审计科、献血办等科室。省级血站(血液中心)招录护士,主要用于采血部门,负责日常采血献血工作。

省级三甲医院也在事业单位序列,不过不是公益一类,而是二类,即差额拨款性质。这两年由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省市县三级公立医院招录人员已经不再使用事业编制,而采用备案制管理,全员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所谓的人事代理制就是其中一种表现方式。

二、两个单位的优缺点

都是护士,那么省级血站编制岗位和省级三甲医院人事代理哪个好?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从稳定性上来看,肯定是省血站更好,毕竟是在编人员,而且是全额拨款,岗位和待遇都有保障,不存在下岗失业的风险。而省级三甲医院是人事代理制,即合同制人员,只不过人事代理基本上参照事业在编人员来管理,更有保障而已。人事代理有个好处就是工作若干年后有很大概率转编,不过相比血站直接拿到编制,人事代理在没转正式编之前仍存在变数,稳定性肯定不如血站。

从工资收入来看,省血站是全额拨款供养,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定,基数有保障,但没有上下浮动的空间,以后只能靠工龄、职务或职称晋升涨工资,稳定有余可期性不足。这是血站利弊相依的最明显表现。相对来说,省三甲医院护士的工资待遇肯定要高很多,一方面人事代理性质的护士可以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基础工资按照编制人员标准核定,由医院自筹资金发放,与此同时,护士还有业务绩效,按照个人业务量发放绩效工资,两项加起来像省三甲这样的大医院,保守有七八千以上的收入,比全额事业编收入要高出不少。当然,医院科室不同收入也不一样,但不管怎么样,省三甲医院的护士收入肯定要远远超过血站护士。

从晋升空间来看,血站是正处级单位,护士走的是职称路线,以后评选中高级职称有一定优势,也有机会转管理岗走上领导岗位,整体晋升空间尚可。而三甲医院的护士要走上护士长岗位,并且拿到中高级职称,需要付出的就不是血站那点点辛苦了。

从工作环境来看,血站护士和管理人员一样,大多数时候上的是行政班,准点上班,到点下班,基本上不存在加班加点的情况,工作强度比较小,环境是比较宽松的,有利于家庭生活。而省三甲医院业务常年处于饱和状态,护士跟着医生转,倒班、值班、熬夜是常态,实话实说非常辛苦。单就工作环境而言,在血站做护士要比三甲医院舒适太多太多。

综合比较,还是开头那个观点,想轻松去血站,想收入高选医院,具体怎么选择就要看个人想法和家庭情况了。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一、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是什么问题。

从你的表述来看,购买养老保险的责任主体是医院。

你是人事代理,但医院有将近五年没买保险。这个说明你的档案属于人事代理。正常情况下你所讲的医院属于事业单位,而你本人没有编制。

在这里说一下,人事档案属于人事代理和购买保险没有本质上的联系。也就是说不管你的档案在哪里,医院都应该给你购买保险,因为没有编制,所以应购买企业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给工作人员购买保险是社保法规定的。

二、对于一次性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有没有相关规定?

针对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含)的业务,人社部、人社厅都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人社部规【2016】5号文第四条规定:

关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人社厅发〔2019〕94号文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对在部规5号实施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转出地按照部规5号有关规定向转入地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是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从以上两个文件可以看出,不管现在医院愿不愿意补缴这5年的养老保险,因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无法判断将来你个人将来会不会转移,所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都会让我们都需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只有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文书,社保经办部门才能够办理补缴业务。

三、针对个人的情况需要怎么办?

在医院违反社保法,超过3年未缴纳你的个人保险费的情况,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要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接着我们要看哪些部门能够提供法律文书。

根据文件规定可能为你提供法律文书的部门有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

主要有4个部门。现在分析哪个部门合适。

这4个部门中审计部门和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属于主动部门。也就是说在审计部门和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主动在审计和实施劳动监察时发现医院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时会责令医院给你缴纳养老保险费。

这4个部门中人民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被动部门。也就是说,只有你在人民法院起诉医院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两个部门才会受理案件,并根据实际做出判决或仲裁。

当然判决结果和仲裁结果要看你提供的材料是否完备。

所以现在你需要的是准备好你与单位签定的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向两个部门中的一个起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判决或仲裁医院需要给你补缴这5年的养老保险。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或仲裁结果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费。其中该单位缴纳的还是单位承担,需要个人缴纳的,由个人承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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