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按现在政策是主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农户的承包地归谁所有、使用权归村民。这就是三权分治。若问最终归属权属于谁?那就要看国家政策是否变化了。比如国家对某个村的土地要征收了,给村民征地补贴,那么这个村的土地就归国家了。假如以后允许土地私有化,那以后土地归属也许就成私人的了。这要看国家政策,政策不变,归属不会改变。至于以后成立合作社,大户流转,实际仍是土地主权归集体,仅仅是承包权、使用权上有些转让。
至于主权归村集体,现在有些讨论,村集体指什么?村集体就是指村委会吗?显然有点不妥。实际上村集体应指全体村民。村委会全名称村民委员会,等于是村民选举出来的代表,还是要为村民办事的。所以重大事情需争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支持同意,而不是村委会。所以说,农村土地主权归属应该是全体村民,全体村民应当管理好自己的土地。
我一直生活在农村,我个人了解一点新农村规划,分享给大家。
合村并居就目前政策来讲是早晚的事情。就目前政策来讲,合村并居并没有那么快,只是一个大的方向,需要时间来推进,虽然现在农村发展也不错,但是政府也在以后合村并居做推进,比如说村里面不让盖高楼,对危房改造的补助。还有村里面一些重大的项目的审批。都在有意无意的为以后合村并居做准备。以后农村全部合并到城镇,统一管理,统一规划。这样既节省土地。农民的生活配套设施条件也会更好。
至于河村定居后的土地如何处置?有两方面。一方面就是宅基地。既然和治病去了新的地方,政府也会给你新的宅基地或者新的房子。老的宅基地当然也就自然归村集体也就是政府所有。
第二方面就是农民的责任田,现在政府已经对每家每户发了土地证,跟城里面的房产证是一个性质。到时候合村并居以后,你只要有土地证,土地依然是你的。你可以把土地不转给他人,或承包给他,当然也可以自愿上交给村集体,除了政府有重大规划征收土地以外。没有人或者单位可以强制把你的土地收走。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以后你户口不在农村了,你的土地政府也不能强制收走。还可以流转承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农村户口转出后,原来的土地该归谁?村委会如何处理?
这个问题放现在就很好解答了,就是说原来分得责任田,在1980年至2057年间,不论原地主户口转出不转出,土地使用权仍然归原责任田的人。村委会是没有权力收回归村集体的。
不过有个情况是,在国家没有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在二轮承包上再延期30年不变时,《农村土地承包法》里有具体规定,就是说农转非户口的土地,应该交回村集体。
但在第一次承包期内(30年不变),即是农转非的,在这期间,村委会是不可以收回的。除非农转非个人主动交回村集体。
联产承包责任田的地主人,农转非后,可以自行将土地交回、流转、出租、转让委托、或赠送别人耕种。
在这期间原则上是去人不去地,添人不添地。除非原责任田地主人死亡,或没有任何人继承接管的,村委会可以收回,进行重新发包。
后来,国家对农村土地政策又有新的调整政策,即在原责任田承包的基础上,延期30年不变。没有特殊情况下,土地不做调整。
这就又形成了新的情况,即农村农民户口转出去的,或农转非、或女人出嫁的,土地永远在原户名上,直至2057年承包期到期。期间除非征得地主人同意,村委会是无权对该土地进行处理的。到期后怎么调整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