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买断工龄这个词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什么是买断工龄,很多人都想知道,买断工龄的人和没有买断工龄的人,退休有没有什么区别?
其实买断工龄,是指在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也就是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钱,并解除企业和员工之前的劳动关系。其实某种意义上来说很像辞退。
但我们说现在这已经是违法的行为,是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上的规定执行。
早期按“买断工龄”操作的人员和“没买断工龄”的人员在退休上肯定是有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就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同
① 买断工龄: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就不再为他交社保了,他的社保缴费年限就暂停累积。
② 没买断工龄:企业与员工存续劳动关系,企业继续为其缴交社保,社保年限就继续累积。所以这两者在缴费年限上会有不同
当然这主要是因为买断工龄的人多半年龄都比较大了,所以是比较难再就业,如果你买断工龄之后换一家企业工作,差别就不大了。
那么第二个不同,可能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同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养老还是医保退休,都是要求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积达到15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积达到当地规定年限,才可办理退休,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我们说买断工龄那都是比较早期的事情了,早期大家的参保意识没有那么强,所以失去工作之后很多人社保就相当于是断了,很大一部分人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于年限不够,无法办理退休,无法享受退休待遇。所以我们看到很多买断工龄的人都是担心自己缴费年限的问题。当然也有存在一部分人,在买断工龄前,缴费年限就已达到规定年限的,虽然可以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但是由于买断工龄后没有参保或者工龄没有增加等原因,核算出来的养老金也要低很多。
当然现在这种情况少了,员工失业了完全可以重新再找一份工作,而且买断工龄也被限制了起来。如果企业仍想通过“买断工龄”的形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可以坚决拒绝,并要求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单位若执意如此操作,员工可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者是可直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九十年代,国企改革中为了安置富余人员中的一种办法。根据职工在企业中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职工协商,由企业出资一次性支付赔偿给员工。从而解除富余人员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形式。
买断工龄是职工与企业作了一次性了断,对职工再就业没有丝毫影响,也不影响原来的工龄。所以当年我们许多企业在解处富余人员时,用补偿方法解决了许多问题。有的补偿款高达10万以上,所以过惯了贫穷生活和工作职工,积极响应走向社会。"失业"这词语就从那时诞生了,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
在当年买断工龄后会才生两种状态:当时退下来的人很多,一时难以找到合适工作成了失业人员。停缴了国家规定的社保,愿来的工龄还在。有的失业时间长,停缴社保时间长,到退休时就或多或少影响了养老金。另一种买断以后马上找到新单位,接上了愿来的工龄,通常说的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