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建设报”微信公众平台信息,10月21日至22日,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在福建福州举办发展趋势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工作中专题会。
会议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下发后,尤其是7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电视电话会举办至今,各地区,各单位仔细贯彻执行,促进发展趋势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获得阶段性成果,产生了一批可拷贝,可宣传的工作经验。
一是依照国家方面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统筹规划,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大城市对本地域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实现了健全,加速健全以公共租赁房,保障性住房租用房屋和共有产权住宅为核心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
二是人口数量流入的大都市等在普遍深层次摸排调研的根基上,坚持实事求是,因城强化措施,采用新创建,改造,更新改造,租用补助和将政府部门的闲置不用住宅作为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等各种方法,进一步提升提供,科学研究明确“十四五”保障性住房租用房屋基本建设总体目标,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方案“十四五”阶段增加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各自为4七万套(间),60万套(间),四十万套(间),均占增加住宅供货总产量的45%上下;北京已经定编“十四五”住宅建设规划,在其中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占有率将不少于30%。
三是灵活运用《意见》确立的各类土地资源适用现行政策,正确引导村集体经济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公司,租赁住房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积极主动发展趋势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重视完成职住均衡。
四是重视掌握好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工作任务的国家政策导向性,坚持不懈小户型房子,低房租朝向新市民和年轻人,全国各地均确立保障性住房租用住宅主要是朝向没房新市民,年轻人,不设收益线门坎,以70平米以内的小户型房子为主导,房租小于同地区同质量销售市场租用住房租金